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yōu)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二
1、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村委會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三
發(fā) 包 方: 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zhèn)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 。(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fā)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xù)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fā)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fā)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fā)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fā)展林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yǎng)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 年(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yōu)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 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qū)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qū)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qū)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發(fā)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xù)承包的,雙方另行續(xù)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tài)不變。
9.3 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xù)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yōu)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xù);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huán)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huán)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為荒山承包經營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四
甲方:第二村民組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畝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得影響其他土地經營;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在本地交納),若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土地手續(xù), 甲方有義務出具手續(xù)、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四、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zhí)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在補償乙方經營損失外再支付租賃費總額20%的違約金,原有果樹乙方有管理權,無采伐權,若確需清除必須經甲方同意,賣樹收入歸甲方并承擔相應費用。 ?
六.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得超過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已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fā)包給乙方,要保證發(fā)包土地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xù)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租賃權。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拖欠租金和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五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qū)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wěn)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規(guī)定,經發(fā)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yè)開發(fā)和產業(yè)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zhí)行區(qū)、鎮(zhèn)(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yè)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報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fā)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六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fā),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xù)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huán)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fā)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jiān)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鄉(xiāng)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yōu)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八
發(fā)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yè)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fā)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九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yǎng)業(yè)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共230畝。
從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yōu)先繼續(xù)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xù)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xù)租的優(yōu)先權,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日期: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fā),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xù)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huán)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fā)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jiān)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鄉(xiāng)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一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jié)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wěn)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xx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jiān)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fā)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年月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二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鎮(zhèn)) 村農業(yè)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fā)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yǎng)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設備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yǎng)地的情況,有權 監(jiān)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借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征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必須由鄉(xiāng)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鑒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鑒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xiāng)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yè)合同管理委員會復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xù)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fā)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yè)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托人
乙方
擔保人
鑒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三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乙方有償自己投資承包甲方金能煤業(yè)農場(南農場)耕地,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荒地畝,每畝承包費元,共計交承包費元。
二、承包費不包含任何有關費用,是單獨的土地使用費,在經營中所發(fā)生的電費、主干渠及毛支渠的清挖費以及如遇有關部門征收的水資源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費的上交,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以后在每個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承包費,每年的澆灌用電費及如遇征收的水資源費實際發(fā)生數,每畝預收電費元,水資源費元,由甲方負責在收承包費時一并收取,統(tǒng)一管理使用,在每年的冬灌結束后按實際發(fā)生的金額多退少補。
五、灌溉所使用的主干渠的清挖費用,根據實際發(fā)生的金額由甲方負責按畝收繳,先收費后清挖。毛支渠由乙方自己負責清挖,所有承包戶必須先疏通排灌渠后,再去種植農作物。
六、乙方負責所承包耕地周邊植樹造林的義務,由甲方無償提供樹苗,每承包一畝地每年最少植樹三棵,保證成活率在95%以上,并負責管理。在承包期內,如果在廠內發(fā)生種植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所承包耕地在本合同期滿后,必須將地內桔桿清理完,并進行耕翻冬灌,為了確保此項工作及植樹任務落到實處,乙方在交承包費時一并上交押金元,任務完成后,押金退還本人,對沒有完成任務的,按實際發(fā)生金額從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所承包的耕地只能經營種植水稻及其它的農作物,不得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不得種植國家違禁的植物等,違者其責任自負。乙方如遇甲方種植玉米制種時,乙方不得在甲方規(guī)定的隔離區(qū)內種植商品玉米,以免影響制種。
九、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紀守法,確保場區(qū)的安定團結。
十、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住房,但乙方用水、電及住房維修等費用自負,對所占公家住房進行養(yǎng)殖的另行收取租賃費,具體收費標準協商后決定,其作物晾曬場地等在不占用耕地的情況下,由甲方無償提供,雙方協商選點。
十一、甲方負責供水設施的管理和維修,甲方統(tǒng)一安排澆灌,如遇供水緊張時,安排夜間澆灌,不執(zhí)行者,甲方將不再安排澆水時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河床移位、黃河改道等),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協商后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內除甲方上級部門政策變更或解除外,雙方均不能隨意單方終止合同,如乙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上述條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xù)對外承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yōu)先。
十三、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發(fā)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fā)展,根據上級開發(fā)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fā)包給甲方從業(yè)種植等農業(yè)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fā)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guī)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采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采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范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fā)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二
1、甲方有權監(jiān)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fā)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農業(yè)用途;在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5、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村委會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三
發(fā) 包 方: 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zhèn)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 。(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fā)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xù)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fā)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fā)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fā)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fā)展林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yǎng)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 年(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yōu)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 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qū)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qū)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qū)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發(fā)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xù)承包的,雙方另行續(xù)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tài)不變。
9.3 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xù)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yōu)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xù);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huán)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huán)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為荒山承包經營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四
甲方:第二村民組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畝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得影響其他土地經營;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在本地交納),若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土地手續(xù), 甲方有義務出具手續(xù)、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四、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zhí)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在補償乙方經營損失外再支付租賃費總額20%的違約金,原有果樹乙方有管理權,無采伐權,若確需清除必須經甲方同意,賣樹收入歸甲方并承擔相應費用。 ?
六.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得超過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已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fā)包給乙方,要保證發(fā)包土地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xù)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租賃權。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拖欠租金和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五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qū)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wěn)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規(guī)定,經發(fā)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于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于農業(yè)開發(fā)和產業(yè)化經營、旅游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yè)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zhí)行區(qū)、鎮(zhèn)(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yè)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fā)包方、承包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報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
發(fā)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六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fā),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xù)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huán)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fā)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jiān)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鄉(xiāng)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項目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項目可享受政府優(yōu)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并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八
發(fā)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復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fā)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yè)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fā)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范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九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yǎng)業(yè)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共230畝。
從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優(yōu)先繼續(xù)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繼續(xù)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征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后,乙方有續(xù)租的優(yōu)先權,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日期: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fā),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xù)訂合同并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huán)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系,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fā)生矛盾和沖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jiān)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并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鄉(xiāng)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一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jié)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wěn)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xx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jiān)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fā)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年月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二
訂立合同雙方:
發(fā)包方: (鎮(zhèn)) 村農業(yè)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fā)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yǎng)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設備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yǎng)地的情況,有權 監(jiān)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借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征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必須由鄉(xiāng)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鑒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鑒定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xiāng)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yè)合同管理委員會復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xù)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fā)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yè)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托人
乙方
擔保人
鑒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荒地承包合同書篇十三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乙方有償自己投資承包甲方金能煤業(yè)農場(南農場)耕地,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荒地畝,每畝承包費元,共計交承包費元。
二、承包費不包含任何有關費用,是單獨的土地使用費,在經營中所發(fā)生的電費、主干渠及毛支渠的清挖費以及如遇有關部門征收的水資源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費的上交,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以后在每個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承包費,每年的澆灌用電費及如遇征收的水資源費實際發(fā)生數,每畝預收電費元,水資源費元,由甲方負責在收承包費時一并收取,統(tǒng)一管理使用,在每年的冬灌結束后按實際發(fā)生的金額多退少補。
五、灌溉所使用的主干渠的清挖費用,根據實際發(fā)生的金額由甲方負責按畝收繳,先收費后清挖。毛支渠由乙方自己負責清挖,所有承包戶必須先疏通排灌渠后,再去種植農作物。
六、乙方負責所承包耕地周邊植樹造林的義務,由甲方無償提供樹苗,每承包一畝地每年最少植樹三棵,保證成活率在95%以上,并負責管理。在承包期內,如果在廠內發(fā)生種植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所承包耕地在本合同期滿后,必須將地內桔桿清理完,并進行耕翻冬灌,為了確保此項工作及植樹任務落到實處,乙方在交承包費時一并上交押金元,任務完成后,押金退還本人,對沒有完成任務的,按實際發(fā)生金額從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所承包的耕地只能經營種植水稻及其它的農作物,不得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不得種植國家違禁的植物等,違者其責任自負。乙方如遇甲方種植玉米制種時,乙方不得在甲方規(guī)定的隔離區(qū)內種植商品玉米,以免影響制種。
九、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紀守法,確保場區(qū)的安定團結。
十、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住房,但乙方用水、電及住房維修等費用自負,對所占公家住房進行養(yǎng)殖的另行收取租賃費,具體收費標準協商后決定,其作物晾曬場地等在不占用耕地的情況下,由甲方無償提供,雙方協商選點。
十一、甲方負責供水設施的管理和維修,甲方統(tǒng)一安排澆灌,如遇供水緊張時,安排夜間澆灌,不執(zhí)行者,甲方將不再安排澆水時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河床移位、黃河改道等),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協商后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內除甲方上級部門政策變更或解除外,雙方均不能隨意單方終止合同,如乙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上述條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xù)對外承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yōu)先。
十三、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發(fā)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