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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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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可以確保各方的權益得到保護,并監(jiān)督協(xié)議的執(zhí)行。編寫合同時,應避免使用模糊、歧義的詞語,以免引發(fā)爭議。以下是一份合同的典型范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甲方訴乙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本和解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第一條乙方確定甲方的機動車輛保險定損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無法提供病歷,加扣醫(yī)療費用的x%,同時因甲方投保車輛系第二次出險,也須加扣相應金額的.x%。最后確定實際賠付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賠條件的有關票證之日(全套理賠票證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第二條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條所述賠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后,2個工作日內(nèi),向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撤回起訴。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第三條有關甲方出險車輛的全部殘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證不得短少,否則扣減本協(xié)議第一條約定的相應的賠付金額。第四條本協(xié)議簽訂履行后,甲乙雙方無其他爭執(zh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合同糾紛和解協(xié)議書
            保險合同糾紛
            和解協(xié)議書
            仲裁和解協(xié)議書
            民事和解協(xié)議書
            刑事和解協(xié)議書
            仲裁和解協(xié)議書
            和解協(xié)議書范本
            和解協(xié)議書怎么寫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二
            原告:福州甲公司,住所地,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jīng)理。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濱路60號,聯(lián)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訴訟請求
            4、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鑒定費等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a駕駛原告所有的閩a133xx號中型廂式貨車沿國道324線由泉州往莆田方向行駛至國道324福昆線116公里處,與b駕駛的閩xxxa號轎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閩axxx號貨車乘車人丙被該車碾壓于右前輪下,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丙系交通事故致創(chuàng)傷性出血休克而死亡);b輕微受傷;兩車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損。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廂大隊認定a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丙不負事故責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醫(yī)療費5572.98元、尸體檢驗費500元、閩b33xxx號車司機b醫(yī)療費729.95元,向丙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12392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喪葬費14352元、誤工費2000元、住宿費5000元、交通費5000元、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45655.02元。此外,原告還支付了閩a13383號貨車修復材料費16224元、維修費5500元、吊車拖車費4799.99元、車輛鑒定費1500元。
            原告于20xx年5月15日為閩a133xx貨車向被告分別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22000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簡稱“三責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500000元,不計免賠率)和機動車損失保險(簡稱“車損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97000元,不計免賠率),保險期間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在該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告依法應當在交強險、三責險和車損險的責任限額內(nèi)承擔賠付責任。但是,保險事故發(fā)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約在前述三險種的責任限額內(nèi)向原告支付保險金。無奈,原告只能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如所請。謝謝!
            此致
            福州市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福州甲公司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甲方訴乙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本和解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第一條乙方確定甲方的機動車輛保險定損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無法提供病歷,加扣醫(yī)療費用的x%,同時因甲方投保車輛系第二次出險,也須加扣相應金額的x%。最后確定實際賠付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賠條件的有關票證之日(全套理賠票證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第二條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條所述賠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后,2個工作日內(nèi),向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撤回起訴。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第三條有關甲方出險車輛的全部殘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證不得短少,否則扣減本協(xié)議第一條約定的相應的賠付金額。第四條本協(xié)議簽訂履行后,甲乙雙方無其他爭執(zh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合同糾紛和解協(xié)議書
            保險合同糾紛
            和解協(xié)議書
            仲裁和解協(xié)議書
            民事和解協(xié)議書
            刑事和解協(xié)議書
            仲裁和解協(xié)議書
            交通和解協(xié)議書
            和解協(xié)議書范本
            和解協(xié)議書怎么寫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四
            中保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j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總保險金額: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fā)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中保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國內(nèi)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nèi)經(jīng)航空運輸?shù)呢浳锞蔀楸颈kU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jīng)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nèi):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nèi):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
            (三)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四)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六)遭受盜竊或者提貨不著的損失;
            (七)在裝貨、卸貨時和港內(nèi)地面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在發(fā)生責任范圍內(nèi)的災害事故時,因施救或保護保險貨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六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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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五
            全申請條形碼編號:
            (本單所示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保險合同號碼:
            保全受理號:
            投保人姓名:
            申請日期:年月日
            投保人以上述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凈額向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貸款: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圓角分
            (小寫):元
            (注: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凈額指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在扣除尚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和累積利息、欠繳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之后的金額)
            投保人聲明:本人同意遵守以下有關貸款的約定:
            1、貸款申請必須符合保險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
            2、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現(xiàn)金價值凈額的80%,最低額度不可低于人民幣500元。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并歸還,本公司不接收部分還款的形式。若到期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則所欠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將作為新的貸款本金計息。
            3、本次申請的貸款利息按照還款日當時本公司公布的貸款利率與4.5%之較大者進行計算,公司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yè)日適用的人民幣六個月期貸款利率平均值公布貸款利率于公司網(wǎng)站上,每次公布的利率均為年利率。
            4、當保險合同所欠繳的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保單貸款本金和累積利息的總金額超過或等于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時,保險合同的效力根據(jù)保險合同條款中的規(guī)定中止。
            5、在保單貸款期間,當發(fā)生保險事故或保險期滿時,本公司將根據(jù)保險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任何欠繳的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保單貸款本金和累積利息。
            6、本公司有權對投保人不符合保險合同及本協(xié)議書約定條件的貸款申請予以拒絕。
            保單貸款授權銀行轉賬支付信息
            如您填寫本欄,本公司將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本次貸款金額。請?zhí)顚懸韵沦~戶信息,并提供存折復印件:
            開戶銀行:賬戶持有人:轉賬賬號:
            注:填寫本欄視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已詳細閱讀并同意以下聲明內(nèi)容:
            4、本公司不對該授權賬戶的失竊或冒領承擔責任。
            請您在以下簽名欄中簽名:
            貸款人(投保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訴乙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本和解協(xié)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乙方確定甲方的機動車輛保險定損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無法提供病歷,加扣醫(yī)療費用的x%,同時因甲方投保車輛系第二次出險,也須加扣相應金額的x%。最后確定實際賠付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賠條件的有關票證之日(全套理賠票證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
            第二條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條所述賠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后,2個工作日內(nèi),向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撤回起訴。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有關甲方出險車輛的全部殘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證不得短少,否則扣減本協(xié)議第一條約定的相應的賠付金額。
            第四條
            本協(xié)議簽訂履行后,甲乙雙方無其他爭執(zhí)。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七
            相信有些人還沒有寫過代理合同呢,這就一起學習一下。簽訂代理合同時,為了保障被代理人的利益,一定要謹慎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保險代理合同協(xié)議書”,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及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nèi)為甲方代理保險業(yè)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jīng)營區(qū)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qū)、州、盟)_______縣(市、區(qū)、旗)代理保險業(yè)務。
            第五條代理業(yè)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yè)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yè)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chǎn)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fā)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jù)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fā)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jù);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jīng)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jīng)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nèi)。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xù)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xù)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xù)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xù)費產(chǎn)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xiàn)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xù)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以及甲方業(yè)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xù)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xù)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fā)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yè)務發(fā)生退?;蜃兏?,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xù)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二)對乙方代理業(yè)務的核保、核賠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yè)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代理的保險業(yè)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fā)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yè)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jiān)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yè)務所需展業(yè)證件、業(yè)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yè)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nèi)為甲方代理保險業(yè)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xù)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yè)務的展業(yè)證件、業(yè)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yè)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guī)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yè)技能;
            (四)協(xié)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yè)秘密;
            (七)非經(jīng)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yè)務;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xù)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nèi)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xié)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nèi),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xù)簽保險代理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yè)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yè)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jiān)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fā)的《保險代理人展業(yè)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除應如數(sh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nèi)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shù)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jīng)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 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yè)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chǎn)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yè)務的傭金、手續(xù)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雇主和雇員關系。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yè)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yè)務。
            第二條 代理范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chǎn)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chǎn)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chǎn)品的續(xù)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范圍___________行政區(qū)域內(nèi)。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xù)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xié)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xù)簽協(xié)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jié)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yè)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后,在20日前(遇節(jié)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fā)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在代理范圍內(nèi)招攬的保險業(yè)務具有最后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fā)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jù)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yè)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jù)需要調整代理權限范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fā)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2.承擔與代理業(yè)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4.未經(jīng)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xié)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后,按本合同規(guī)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yè)務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9.根據(jù)甲方需要,協(xié)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第58條的規(guī)定。
            第六條 代理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
            根據(jù)中國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guī)定,保險代理業(yè)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
            (二)新單業(yè)務操作流程
            (三)續(xù)期業(yè)務操作流程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xù)期保險費的劃轉;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xù)期業(yè)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nèi)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jù)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yè)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yè)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yè)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guī)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guī)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yè)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釋,法律法規(guī)無規(guī)定的,按保險行業(yè)慣例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及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范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jīng)營區(qū)域內(nèi)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第三條 代理業(yè)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yè)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guī)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nèi)代理展業(yè)。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于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范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內(nèi)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所產(chǎn)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xù)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yè)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yè)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并按規(guī)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yè)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范圍,而事后又未經(jīng)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 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 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 代理手續(xù)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jù)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jù)總公司、省公司的規(guī)定支付代理手續(xù)費為30% 。
            (二)手續(xù)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fā)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nèi)范圍代理的保險業(yè)務有最后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yè)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yè)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jù)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shù)額按規(guī)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xù)費。
            (3)甲方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于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xié)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采納,促進代理工作發(fā)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yè)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并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jiān)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guī)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guī)定代理保險業(yè)務,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yè)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5)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為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xié)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3 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nèi),甲乙雙方如愿繼續(xù)保持代理關系,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nèi)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jīng)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guī)定將代理手續(xù)費支付給乙方,經(jīng)乙方促告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支付的,除應如數(shù)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guī)定劃繳保險費,經(jīng)甲方促告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劃繳的,除應如數(shù)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要及時協(xié)商解決。經(jīng)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nèi)容,自愿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jīng)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nèi)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nèi)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chǎn)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yè)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chǎn)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xù)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nèi)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jīng)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qū)劃范圍內(nèi)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yè)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yè)務區(qū)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nèi)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jù)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jù)。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按甲方規(guī)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xù)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jù)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xù)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可以統(tǒng)一對代理手續(xù)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xù)費以人民幣現(xiàn)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jīng)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jù)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
            (四)出現(xiàn)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xù)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nèi)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xù)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fā)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nèi)招攬的保險業(yè)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xù)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nèi)招攬的業(yè)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yè)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jù)《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xié)助變更保險單和協(xié)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xiàn)有業(yè)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yè)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yè)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yè)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guī)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xù)。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jīng)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yè)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nèi)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guī)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xù),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yè)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yè)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jīng)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guī)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yè)務相關的規(guī)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yè)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八
            從90年代后期開始,我國保險業(yè)推出一種名為保證保險的新險種。例如機動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由于保證保險本身的特殊性,導致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律適用上發(fā)生分歧。本文的目的是為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提供參考意見。
            一、什么是保證保險?
            (一)保證保險合同的投保人
            保險法第十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證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亦即從銀行借款用于購買機動車的買車人。
            (二)保證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chǎn)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卑凑者@一規(guī)定,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保證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就是不同的人,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被保險人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
            (三)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
            保險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chǎn)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北WC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
            (四)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BR>    我們看到,在保證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是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而此債務的履行對借款合同的債權人有利,對借款合同的債務人不利??梢?,在現(xiàn)實中的保證保險合同中,投保人自己對于保險標的并不具有保險利益,與保險法第十二條關于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顯然不合。
            (五)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
            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事故?!北WC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是借款合同債務的不履行,即債務人違約。
            按照保險法原理,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的、偶然發(fā)生的危險,換言之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應不受保險合同當事人主觀方面的影響。但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是投保人自己不履行債務的行為,此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取決于投保人自己的主觀意愿。如果投保人履行債務,保險事故就不發(fā)生;反之,投保人不履行債務,保險事故就發(fā)生。而投保人不履行債務,除遭遇死亡、喪失勞動能力、陷于破產(chǎn)等特殊情形外,均屬于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債務??梢姳WC保險合同的保險事故,與保險法原理不合。
            (六)小結
            因為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事故,是投保人不履行債務,而該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主要是由投保人主觀方面決定的,不符合關于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事故的保險法原理。因此,我們可以斷言,現(xiàn)今所謂保證保險合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合同。又由于保證保險的保險事故之是否發(fā)生,實際上是由投保人主觀方面決定的,因此保證保險本身就包含著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債務,造成保險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換言之,保證保險本身包含保險詐騙的危險。
            二、保證保險與信用保險
            在保險實務中,與保證保險類似的是信用保險,二者容易混淆。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均以債務履行為保險標的,均以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為保險事故,差別僅在于投保人不同。在保證保險,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在信用保險,投保人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
            在信用保險,投保人(債權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具有保險利益,且保險事故(債務不履行)之是否發(fā)生,不受投保人(債權人)的影響,屬于客觀存在的不確定風險。實質上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以支付保險費為代價,將債務不履行的風險轉嫁給保險人。因此,信用保險,完全符合保險法關于保險標的、保險事故和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屬于真正的保險合同。
            在保證保險,投保人(債務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不具有保險利益,且保險事故(債務不履行)之是否發(fā)生,實際上取決于投保人(債務人)的主觀意愿,不符合保險事故必須是客觀的不確定風險的基本原理。保證保險不符合保險法關于保險標的、保險事故和保險利益的規(guī)定,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保險合同。
            三、保證保險合同的定性和法律適用
            我們已經(jīng)看到,所謂保證保險,與保險法原理和現(xiàn)行保險法的規(guī)定多有不合,因此所謂保證保險并不是本來意義上的保險。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是借用保險合同的形式,實現(xiàn)擔保債務履行的目的。換言之,所謂保證保險合同,形式和實質是不一致的,是采取保險形式的一種擔保手段。這一判斷與中國保監(jiān)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認識是一致的。
            8月30日,中國保監(jiān)會在《關于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的復函》(保監(jiān)法[]第16號)中指出:“保證保險是財產(chǎn)保險的一種,是保險人提供擔保的一種形式”。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工商銀行郴州市蘇仙區(qū)支行與中保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qū)支公司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的請示報告的復函》(1999經(jīng)監(jiān)字第266號)中指出:“保證保險雖是保險人開辦的一個險種,其實質是保險人對債權的一種擔保行為”。
            正確認定保證保險合同的性質,對于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具有重要意義。既然保證保險采用保險合同的形式,屬于“財產(chǎn)保險的一種”,則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就應當適用保險法的規(guī)定;既然保證保險的實質是“保險人對債權的一種擔保行為”,則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也應當適用擔保法關于人的擔保(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
            根據(jù)保證保險合同的形式與實質的關系,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應遵循以下法律適用原則:
            (一)對于保險法和擔保法均有規(guī)定的事項,應當優(yōu)先適用保險法的規(guī)定;
            (三)對于保險法未有規(guī)定的事項,應當適用擔保法的規(guī)定。
            四、法律適用的具體問題
            (一)保險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碑斒氯擞喠⒈WC保險合同,是借用保險合同的形式,達成擔保借款合同債務履行的目的,投保人(債務人)對于保險標的(債務履行)不具有保險利益,正是保證保險合同的本質和目的所決定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能適用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換言之,人民法院不得支持被告(保險人)以違反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為由請求確認保證保險合同無效的主張。
            (二)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證保險合同并不是本來意義的保險,而是采用保險合同的形式達成擔保債務履行的目的,保險人所承保的不是不確定的客觀風險。除投保人(債務人)遭遇死亡、喪失勞動能力、陷于破產(chǎn)等客觀原因外,保險事故之發(fā)生(不履行債務),均屬于“投保人”(債務人)故意為之,均可構成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如根據(jù)保險法第二十八的規(guī)定,免除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勢必造成保證保險合同的目的落空,違背保證保險合同的本質和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得適用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換言之,人民法院不得支持被告(保險人)以違反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為由請求免于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主張。
            (三)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nèi)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本條能否作為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shù)姆筛鶕?jù)?因為債務人即是投保人,屬于保證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不是保證保險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者”,不符合保險法第四十五條關于保險代位權的規(guī)定。因此,人民法院不能以本條作為認可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shù)姆筛鶕?jù),而應當以擔保法關于保證人代位權的規(guī)定作為根據(jù)。亦即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睋Q言之,承擔了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人向債務人追償,其法律依據(jù)不是保險法上的保險人代位權,而是擔保法上的保證人代位權。
            (四)擔保法第五條規(guī)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BR>    保證保險合同是用來保證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的`擔保手段,因此借款合同是保證保險合同的基礎關系。作為基礎關系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時,導致保證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消滅,因此保證保險合同亦應無效;但保證保險合同被認定無效時,作為其基礎關系的借款合同并不因而無效。此與保證合同與基礎合同的關系是一致的。因此,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于保險人證明投保人構成保險欺詐(騙保騙貸)的情形,應當適用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認定保證保險合同無效,并根據(jù)保險人過錯程度判決保險人對于原告(被保險人)所受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里介紹東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平安保險東莞支公司與建行東莞市篁村支行、陳國彭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審理報告》:
            “由于該保證保險合同實際上是以保險合同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擔保合同,具有擔保合同的功能,根據(jù)擔保法有關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的,擔保人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擔保人存在過錯的,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而導致本案所涉合同無效的根本原因在于陳國彭的欺詐行為,但保險公司在陳國彭提供一系列虛假購車文件進行投保的情況下,沒有履行嚴格審查義務,最終與陳國彭簽訂了保險合同并收取了保費,故此保險公司在簽訂保證保險合同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過錯,應當對本案借款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薄案鶕?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guī)定,認定上訴人保險公司應對陳國彭不能清償?shù)陌干鎮(zhèn)鶆粘袚?/3的賠償責任。”我認為,這一法律適用和責任認定是正確的。
            (五)擔保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保證責任。”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如果對于保險標的另有抵押擔保,則應當適用擔保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先執(zhí)行抵押擔保,保險人僅對于執(zhí)行抵押擔保未能清償?shù)膫鶆粘袚o付保險金責任。被保險人(債權人)放棄抵押擔保的,保險人在被保險人(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nèi)免除給付保險金責任。
            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nèi)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贝送侗H说摹叭鐚嵏嬷标P系保險人的重大利益。按照本條第二、三、四款的規(guī)定,如投保人的“告知”不實,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拒絕承擔保險賠付的責任。因此,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應當認為保險人對投保人的“告知”內(nèi)容負有主動審查義務。
            銀行在發(fā)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向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保證保險,并以保證保險合同的簽訂作為借款合同的生效條件,目的是讓保險人承擔借款人不能還款的風險??梢娿y行之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是信賴保險人對借款人資信的審查及在借款人不能還款時保險人將代其承擔還款責任。因此,被保險人在訂立借款合同時對借款人(投保人)的資信情況是否審查,與保證保險合同無關。人民法院審理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不得支持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對借款人(投保人)未進行資信審查或審查不嚴為由要求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主張。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九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 碰撞、傾覆、火災 、爆炸;
            (3) 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戰(zhàn)爭、軍事沖突或動亂:
            (2) 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 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或停放期間翻倒;
            (5) 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 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 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使損失擴大部分;
            (4)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補償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親修理費用。
            第八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2) 部分損失 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陪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作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給予補償。
            但因事故產(chǎn)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 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 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于本保險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
            (1) 被保險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產(chǎn):
            (2) 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3) 本車的駕駛人員;
            (4) 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員和財產(chǎn);
            (5) 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 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停業(yè)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賠償。
            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 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tài)。
            有關機動車保險合同
            第一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 碰撞、傾覆、火災 、爆炸;
            (3) 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戰(zhàn)爭、軍事沖突或暴亂:
            (2) 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 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或停放期間翻倒;
            (5) 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 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 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使損失擴大部分;
            (4)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補償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親修理費用。
            第八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2) 部分損失 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陪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作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chǎn)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 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 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于本保險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
            (1) 被保險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產(chǎn):
            (2) 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3) 本車的駕駛人員;
            (4) 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
            (5) 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 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停業(yè)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tài)。
            第十七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jù)。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nèi)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五條 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章 本條款中的重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車購置價。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該車市價。
            第二十七條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雙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章保險責任
            第一條車輛損失險: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行駛中平行墜落;
            5.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第三者責任險: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予賠償。但因事故產(chǎn)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第二章除外責任
            第三條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三)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的損失;
            (四)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停放期間翻倒的損失;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繼續(xù)使用,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第四條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二)私有、個人承包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三)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
            (四)車輛所載貨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
            第五條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或第三者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
            (一)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扣押、罰沒;
            (二)競賽、測試、進廠修理;
            (三)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
            (四)保險車輛拖帶未保險車輛及其他拖帶物或未保險車輛拖帶保險車輛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三)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和費用。保險金額和賠償限額
            第七條車輛的保險價值根據(jù)新車購置價確定。車輛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可以按投保時保險價值或實際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第八條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分5萬、10萬、20萬、50萬、100萬五個賠償檔次,被保險人可以自愿選擇投保。
            第九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或賠償限額,應向保險人書面申請辦理批改。
            第三章賠償處理
            第十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和有關費用單據(jù)。
            第十一條保險車輛因保險事故受損或致使第三者財產(chǎn)損壞,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人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十二條車輛損失險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一)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實際值計算賠償。
            (二)部分損失以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修理費用。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計算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償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保險車輛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按:_________、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nèi)核定賠償數(shù)額。對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十四條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賠償費用的增加,保險人不再負責。
            第十五條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第十六條保險車輛、第三者的財產(chǎn)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償中扣除。
            第十七條根據(jù)保險車輛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guī)定的金額內(nèi)實行絕對免賠率:
            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
            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賠償金額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后,保險人在10天內(nèi)一次賠償結案。
            第十九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后保險人根據(jù)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應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由于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方的請求賠償?shù)臋嗬蜻^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或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nèi)不提交本條款第十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保險人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償之日起1年內(nèi)不領取應得的賠償,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四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對投保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規(guī)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tài)。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根據(jù)保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建議,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保險人并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發(fā)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通知保險人。
            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索賠時不得有隱瞞事實、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詐行為。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至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shù)?,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償。
            第五章無賠款優(yōu)待
            第二十八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險車輛在_________年保險期限內(nèi)無賠款,續(xù)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yōu)待。_________年無賠款,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10%;連續(xù)_________年無賠款,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15%;連續(xù)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無賠款,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繳保險費的20%,不續(xù)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yōu)待分別按輛計算。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號牌,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三十條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可以按_________項處理:
            (一)申請仲裁機關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機動車輛保險附加盜搶險條款和費率因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或被搶奪,對被保險人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車輛被盜3個月后,保險人按保險金額或出險時車輛實際價值進行賠償。該險種的保險費率為機動車輛損失保險費率的20%~30%。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1)碰撞、傾覆、火災、爆炸;(2)雷擊、暴風、龍卷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3)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4)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1)戰(zhàn)爭、軍事沖突或暴亂;(2)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4)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及停放期間翻倒;(5)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1)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2)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3)保險車輛遭受第一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停業(yè)、停駛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被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第八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1)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重置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為限;(2)部分損失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chǎn)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于本保險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1)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2)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3)本車的駕駛人員;(4)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5)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6)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停業(yè)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1)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保險車輛軌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部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tài)。
            第十七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yōu)待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險車輛在一年保險期間內(nèi)無賠款,續(xù)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yōu)待,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xù)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yōu)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jù)。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nèi)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nèi)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nèi)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中的重置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新車購置價。
            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該車市價。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機動車輛投保單投保人: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
            保險合同(一)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guī)定(試行)》及有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nèi)為甲方代理保險業(yè)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jīng)營區(qū)域_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qū)、州、盟)_______縣(市、區(qū)、旗)代理保險業(yè)務。
            第五條代理業(yè)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yè)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yè)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chǎn)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fā)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jù)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fā)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jù);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jīng)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代為辦理保險業(yè)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jīng)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nèi)。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xù)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xù)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xù)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xù)費產(chǎn)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xiàn)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xù)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以及甲方業(yè)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xù)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xù)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fā)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yè)務發(fā)生退?;蜃兏追较鄳{整乙方的手續(xù)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二)對乙方代理業(yè)務的核保、核賠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yè)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jù)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nèi)代理的保險業(yè)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fā)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yè)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jiān)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yè)務所需展業(yè)證件、業(yè)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yè)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nèi)為甲方代理保險業(yè)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xù)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yè)務的展業(yè)證件、業(yè)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yè)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guī)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yè)技能;
            (四)協(xié)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yè)秘密;
            (七)非經(jīng)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yè)務;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xù)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nèi)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xié)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nèi),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xù)簽保險代理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蜣D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yè)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yè)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jiān)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fā)的《保險代理人展業(yè)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xù);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除應如數(shù)支付代理手續(xù)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xù)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nèi)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shù)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jīng)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二)
            致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
            根據(jù)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_______(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_______號《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本保證人自愿為《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______________,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險合同(三)
            第一條保險合同構成
            個人養(yǎng)老金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條投保條件
            (一)凡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二)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保險責任的開始、繳付保險費及領取養(yǎng)老金
            (一)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fā)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fā)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保險人簽發(fā)的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二)保險費繳付方式有月繳、年繳及躉繳三種。
            (三)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躉交即期領取養(yǎng)老金或延期領取養(yǎng)老金,養(yǎng)老金領取方式有月領、年領及躉領三種。躉交即領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為次月的對應日。延領取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為保險單生效對應日,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的年齡50、55、60、65周歲,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第四條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包括保險費交付期與養(yǎng)老金領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險單上約定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的前一日止為保險費交付期。被保險人生存至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時止為養(yǎng)老金領取期。
            第五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人承擔以下給付保險金責任:
            1、被保險人于保險費交費期內(nèi)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身亡,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2、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單約定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時,保險人按保險單約定的期領金額向被保險人給付養(yǎng)老金,保證十年;若被保險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繼承人可繼續(xù)領取養(yǎng)老金滿十年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3、被保險人領取十年養(yǎng)老金后,仍繼續(xù)生存,保險人給付增額養(yǎng)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額養(yǎng)老金以保險單約定的首期期領金額為基礎,每年遞增率為6%或為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的遞增率,一旦約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條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時,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nèi)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
            3、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
            4、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
            5、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捌洳l(fā)癥、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遺傳性疾病;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無駕駛執(zhí)照、酒后駕駛。
            第七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第八條合同效力的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nèi),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經(jīng)保險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補繳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復。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應于知悉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應于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三十日內(nèi)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第十條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第五條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或養(yǎng)老金領取證;
            3、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7、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保險金的給付手續(xù)
            被保險人生存至約定領取養(yǎng)老金日時,由本人持養(yǎng)老金申請領取書與身份證件,交回保險單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后,由保險人簽發(fā)養(yǎng)老金領取證。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jù)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二)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生存,并且沒有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投保人不愿繼續(xù)參加本保險而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3、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三條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應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保險人批注。
            (二)前項變更,如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責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當被保險人生存時,其養(yǎng)老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四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fā)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五條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可申請減少保險費繳費標準,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額(年交保費100元人民幣),其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變更地址
            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保險人按所知最后地址發(fā)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第十七條釋義
            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十八條其他
            (一)本合同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二)本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jīng)投保人書面申請及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發(fā)生效力。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一
            決定買保險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為什么要買這份保險。很多市民在挑選保險產(chǎn)品時過多地依賴代理人推薦,其實買保險與買其它商品一樣,都要根據(jù)自己的實際需求來選。代理人的意見、方案只能起到推薦作用,每個家庭對保險的需求都不一樣,有的希望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則是為了轉嫁財務風險,也有想通過保險做理財投資的……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險。親朋好友的保險可以起參考作用,但在實際購買時要切實考慮自己家庭的經(jīng)濟情況、年齡結構、風險偏好等因素。
            第二招:了解保險的基本功能
            時下保險理財盛行,很多人產(chǎn)生了“買保險就是為了多賺錢”的想法。為了迎合市民的這一心理,保險代理人上門兜售保險時著重宣傳的是分紅功能;銀行柜面上代銷的保險打出的廣告是“回報能有多高”;在保險公司主推的產(chǎn)品中,幾乎都帶有分紅性質,諸如此類的宣傳誤導了不少市民,讓大家覺得買保險就是為了多賺錢。其實保險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資理財只是保險的附加功能。對于保險最樸素的解釋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即人人拿出一小部分財富匯集成大經(jīng)費,一旦個別社會成員發(fā)生意外就可以動用這筆愛心基金。市民買保險其實是用少量的錢轉嫁自己和家庭的風險,不要因為繳了保險費沒有得到經(jīng)濟回報就認為很吃虧。
            第三招:應該如實告知別隱瞞
            據(jù)粗略統(tǒng)計,目前80%以上的保險拒賠案是由于客戶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引起的。保險合同有個重要原則,就是“如實告知”義務,市民投保時一個小小的“隱瞞”,就會失去日后索賠的權利。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保戶認為自己口頭告知過就可以了,業(yè)務員說在保單上可不填就不填,結果理賠時被指控“隱瞞”病情,保戶覺得冤枉卻無據(jù)反駁,最后只好被拒賠。要知道“如實告知”義務已經(jīng)以法律形式被固定下來,任何人都不能豁免投保人不履行該義務。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以“隱瞞”病情為由拒賠。還有的“機動車輛保險”要求車主變更要及時更改,否則合同視為無效。還有的機動車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是營運車輛,出險后造成理賠糾紛,因為營運車輛的保費與私用車輛的保費是不一樣的。
            第四招:理解保險合同的立法本意
            保單不能代簽名最主要是針對以死亡為保險責任的人壽保險。這項規(guī)定的立法本意是為了防止投保人為經(jīng)濟利益惡意傷害被保險人,因而一定要被保險人的親筆簽名。保險不能代簽名,是保險常識,但有的分紅險在簽訂合同時,有的保險代理人對簽名要求不嚴格,就容易發(fā)生理賠糾紛。有些市民購買的分紅險業(yè)績不佳,想要全額退保,便以自己的保單是代簽名為由認為保險合同不成立,要求撤銷所購買的保險產(chǎn)品,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也不會被保險公司接受。
            第五招:弄清保險條款的專用術語
            由于市民的保險專業(yè)知識還比較匱乏,對保險條款中的某些專用術語往往會“想當然”地去理解。以保戶繳費滿兩年退保時保險公司應給付現(xiàn)金價值為例,很多人從字面上理解以為現(xiàn)金價值就是自己所繳的保費。但事實上,客戶退保時的現(xiàn)金價值是所繳保費扣除風險保費、儲蓄金保費后的剩余部分。一般第三年退保的客戶大約只能領到所繳保費的二分之一左右,但這一點讓不明就里的老百姓倍感“上當”,導致很多糾紛。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二
            【
            合同
            導語】為大家提供保險合同
            協(xié)議書
            貸款協(xié)議書,如果你有這方面的寫作需求,相信本文內(nèi)容能為你起到參考作用。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范文,歡迎大家分享。,希望本站精選的內(nèi)容,能為你提供幫助,解決你遇到的問題。
            全申請條形碼編號:
            (本單所示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保險合同號碼:
            保全受理號:
            投保人姓名:
            申請日期:年月日
            投保人以上述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凈額向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貸款: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圓角分
            (小寫):元
            (注: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凈額指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在扣除尚未償還的保單貸款和累積利息、欠繳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之后的金額)
            投保人聲明:本人同意遵守以下有關貸款的約定:
            1、貸款申請必須符合保險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
            2、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現(xiàn)金價值凈額的80%,最低額度不可低于人民幣500元。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并歸還,本公司不接收部分還款的形式。若到期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則所欠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將作為新的貸款本金計息。
            3、本次申請的貸款利息按照還款日當時本公司公布的貸款利率與4.5%之較大者進行計算,公司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yè)日適用的人民幣六個月期貸款利率平均值公布貸款利率于公司網(wǎng)站上,每次公布的利率均為年利率。
            4、當保險合同所欠繳的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保單貸款本金和累積利息的總金額超過或等于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時,保險合同的效力根據(jù)保險合同條款中的規(guī)定中止。
            5、在保單貸款期間,當發(fā)生保險事故或保險期滿時,本公司將根據(jù)保險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任何欠繳的保險費和累積利息、保單貸款本金和累積利息。
            6、本公司有權對投保人不符合保險合同及本協(xié)議書約定條件的貸款申請予以拒絕。
            保單貸款授權銀行轉賬支付信息
            如您填寫本欄,本公司將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本次貸款金額。請?zhí)顚懸韵沦~戶信息,并提供存折復印件:
            開戶銀行:賬戶持有人:轉賬賬號:
            注:填寫本欄視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已詳細閱讀并同意以下聲明內(nèi)容:
            4、本公司不對該授權賬戶的失竊或冒領承擔責任。
            請您在以下簽名欄中簽名:
            貸款人(投保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被保險人簽名:有效證件號碼: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三
            個人養(yǎng)老金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條件
            (一)凡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二)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繳付保險費及領取養(yǎng)老金
            (一)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fā)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fā)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保險人簽發(fā)的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二)保險費繳付方式有月繳、年繳及躉繳三種。
            (三)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躉交即期領取養(yǎng)老金或延期領取養(yǎng)老金,養(yǎng)老金領取方式有月領、年領及躉領三種。躉交即領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為次月的對應日。延領取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為保險單生效對應日,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的年齡50、55、60、65周歲,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包括保險費交付期與養(yǎng)老金領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險單上約定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的前一日止為保險費交付期。被保險人生存至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時止為養(yǎng)老金領取期。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人承擔以下給付保險金責任:
            1、被保險人于保險費交費期內(nèi)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身亡,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2、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單約定的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日時,保險人按保險單約定的期領金額向被保險人給付養(yǎng)老金,保證十年;若被保險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繼承人可繼續(xù)領取養(yǎng)老金滿十年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3、被保險人領取十年養(yǎng)老金后,仍繼續(xù)生存,保險人給付增額養(yǎng)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額養(yǎng)老金以保險單約定的首期期領金額為基礎,每年遞增率為6%或為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的遞增率,一旦約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時,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nèi)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
            3、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
            4、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5、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捌洳l(fā)癥、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遺傳性疾??;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無駕駛執(zhí)照、酒后駕駛。
            第七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第八條 合同效力的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nèi),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經(jīng)保險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補繳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復。
            第九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應于知悉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應于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三十日內(nèi)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第十條 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第五條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或養(yǎng)老金領取證;
            3、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7、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 保險金的給付手續(xù)
            被保險人生存至約定領取養(yǎng)老金日時,由本人持養(yǎng)老金申請領取書與身份證件,交回保險單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后,由保險人簽發(fā)養(yǎng)老金領取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jù)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二)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生存,并且沒有開始領取養(yǎng)老金,投保人不愿繼續(xù)參加本保險而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3、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三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應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保險人批注。
            (二)前項變更,如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責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當被保險人生存時,其養(yǎng)老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四條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fā)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五條 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可申請減少保險費繳費標準,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額(年交保費100元人民幣),其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變更地址
            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保險人按所知最后地址發(fā)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第十七條 釋義
            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十八條 其他
            (一)本合同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二)本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jīng)投保人書面申請及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發(fā)生效力。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及時為失業(yè)人員發(fā)放失業(yè)保險金,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對失業(yè)保險金的發(fā)放采取自動轉賬的辦法,即由甲方提供失業(yè)人員失業(yè)保險金數(shù)據(jù),由乙方在失業(yè)人員的通存通兌活期儲蓄帳戶內(nèi)代發(fā)。為此,訂立本協(xié)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對其提供的失業(yè)保險金入賬數(shù)據(jù)的合法、合理性及正確性負責,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數(shù)據(jù)完成批量入賬。
            二、甲方負責將失業(yè)保險金相關事宜告知專業(yè)人員,辦理失業(yè)人員的查詢等事項,負責解釋、調解因此而引發(fā)的糾紛和爭端。
            三、甲方為失業(yè)人員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應為正常戶,其資金由乙方以無折方式完成劃轉。若該賬戶在乙方辦理賬戶凍結等手續(xù),無法完成入賬時,則不受理轉賬申請。
            四、甲方應于發(fā)放失業(yè)保險金款項的前______日,向乙方委托分理處代發(fā)工資管理部門提交發(fā)放數(shù)據(jù)及轉賬支票。
            五、乙方檢查數(shù)據(jù)信息無誤后在甲方指定的入賬日(節(jié)假、公休日除外)前一天晚上批量入賬,并將入賬明細清單提交甲方。
            六、失業(yè)保險金發(fā)放工作完成后,乙方將入賬明細在授權個人賬戶以未登折明細方式保存,待失業(yè)人員到儲蓄所后再行補登存折,并在存折摘要欄打印“登”字、“操作員”編號欄內(nèi)打印出乙方劃款專用代碼。
            七、本協(xié)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變更條款或解除協(xié)議須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提前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及解除本協(xié)議前,本協(xié)議繼續(xù)有效。
            八、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五
            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fā)〔1999〕16號)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零售藥店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yī)療保險范圍內(nèi)的用藥服務,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基本醫(y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實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第二條乙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協(xié)議規(guī)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y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必須做到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須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并配備與基本醫(yī)療保險相配套的計算機硬件系統(tǒng),相關的軟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三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yī)療保險政策的信息和調整情況以及參保人員的變動情況。
            第四條乙方應在藥店的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tǒng)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辨認購藥。
            第五條參保人員持本人定點醫(yī)療機構醫(yī)生開具的處方(以處稱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需要查驗其基本醫(yī)療保險證件有關項目是否與所持處方相符,準確無誤后才能予以調劑。
            第六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處方調劑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認真調劑。如因調劑不當出現(xiàn)藥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參保人員按外配處方調劑的請求,若認定外配處方配伍或劑量有疑義時,要告知參保人員,由原開處方的醫(yī)生修改后再給予調劑。
            第八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完成處方調劑時,應告知參保人員并負責聯(lián)系其他定點藥店進行調劑。
            第九條參保人員持定點醫(yī)療機構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藥品時,乙方調劑完畢后,應開具收據(jù)并留存根以備核查。
            若需要支付現(xiàn)金(藥品需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或其個人帳戶已用完需用現(xiàn)金支付時,乙方要開具現(xiàn)金收據(jù)。
            第十條乙方按規(guī)定(月、雙月、季)將參保人員使用個人帳戶在乙方購藥費清單交送給甲方以備核查(內(nèi)容包括:參保人員姓名、保險證號、處方醫(yī)療機構、處方張數(shù)、藥品品名、數(shù)量、藥費等)。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交送審核的藥費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乙方負責:
            (一)處方與基本醫(yī)療保險證明相關的資料項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參保人員持用偽造、變造或外觀上足以辨認為不實處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處方調劑;
            (四)調劑的處方不屬于基本醫(yī)療保險給付范圍;
            (五)出售的藥品中出現(xiàn)假藥、劣藥;
            (六)違反國家物價政策,售出藥品價格高于國家定價,其差價部分應予追回。
            第十二條乙方有出售假藥、劣藥、以物代藥等不依照處方調劑以及藥店與醫(yī)院合謀騙取醫(yī)療保險金等違規(guī)情況,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視情節(jié)輕重,建議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三條甲方如發(fā)現(xiàn)重復核付的藥品費,應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條甲方應于乙方送達藥品費申請之日起×日內(nèi)辦理暫付事宜,暫付款按審核后總額的90%按期支付給定點藥店,其余10%留作保證金,根據(jù)年終考核審定情況最遲于次年×月×日前結算。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參保人員調劑處方藥品費,應定期向甲方申報藥品費清單申請核付。
            第十六條甲方為了審查醫(yī)療保險給付需要,請乙方提供說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詢或調用調劑記錄、處方、帳單、收據(jù)及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應詳細說明并提供有關文件及資料,不得拒絕。
            第十七條在協(xié)議期內(nèi),乙方地址、名稱變更應事先通知甲方,并終止協(xié)議,同時持變更登記相關證件到甲方重新辦理申報手續(xù)。如乙方被吊銷《藥品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藥品經(jīng)營企業(yè)合格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自吊銷之日起終止協(xié)議。乙方變更法人代表者,自藥品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視同特約主體變更,甲乙雙方應改簽協(xié)議或終止原協(xié)議。
            第十八條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xié)議,必須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藥品費結算或遇違約出現(xiàn)爭議時,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xié)議相同。
            第二十二條本協(xié)議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條協(xié)議期滿,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以在協(xié)議期滿前1個月內(nèi)續(xù)簽。
            第二十四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統(tǒng)籌地區(qū)社
            會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保險經(jīng)辦機構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六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火災、爆炸;
            (3)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戰(zhàn)爭、軍事沖突或暴亂;
            (2)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及停放期間翻倒;
            (5)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xié)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被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2)部分損失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chǎn)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1)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2)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chǎn);
            (3)本車的駕駛人員;
            (4)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chǎn);
            (5)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chǎn)、停業(yè)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保險車輛軌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部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tài)。
            第十七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yōu)待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險車輛在一年保險期間內(nèi)無賠款,續(xù)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yōu)待,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xù)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yōu)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jù)。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nèi)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nèi)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nèi)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jīng)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中的重置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新車購置價。
            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該車市價。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七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精神,結合甲方與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簽定的工程設計合同為主框架(下稱《人保設計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決定由乙方承擔《人保設計合同》里所約定“乙方”事宜的項目,本合作協(xié)議為《人保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人保設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作協(xié)議與《人保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xié)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全省基層網(wǎng)點裝修工程設計
            2、取費方式(人民幣):設計費為人民幣/m2,單價包干,含稅(含單價70元/m2稅費;另單價50元/m2稅費由甲方支付),含管理費(含單價120元/m2管理費)。
            第二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guī),檢查督促《人保設計合同》的全面實施,協(xié)助解決設計過程中出現(xiàn)的重要事項。
            2、協(xié)調、協(xié)助乙方進行施工圖會審、修改。
            3、協(xié)調乙方進行各網(wǎng)點的勘測。
            4
            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打入乙方公司帳號的錢款。
            (二)、乙方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市法律法規(guī),根據(jù)《人保設計合同》各項條款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訂設計方案,涉及建筑結構方面的設計必須有專業(yè)結構書的簽名確認。
            2、負責《人保設計合同》中規(guī)定的各網(wǎng)點室內(nèi)外裝飾、ci標識、消防及空調圖紙繪制,并提前2天交與甲方審圖。
            3、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國家、省廳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中標識相關材料品種、規(guī)格、材質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做好設計工作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
            5、負責各網(wǎng)點設計工作的勘察測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取費方式的約定及時支付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準私自代表甲方簽訂《設計合同》。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視為乙方違約,并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9、設計工作期內(nèi),乙方所有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醫(yī)療、保險費及各類事故發(fā)生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設計費用的約定
            1、本工程單位面積設計費為人民幣元/m2,單價包干。
            2、按《人保設計合同》計費方式,以網(wǎng)點為收費基礎。
            3、按《人保設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進度款進入乙方公司帳號后,乙方扣除70元/m2的設計費和另單價50元/m2稅費后,剩下部分將由甲方全部支取。
            4、本工程所有稅金由乙方負責。單位設計費也已含管理費。
            5、《人保設計合同》里如有另約定補助項目的,乙方分得60%,甲方分得40%。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違約方必須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jīng)濟損失及引發(fā)的一切法律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違約賠償金伍拾萬元整。
            3、因項目過程因甲方問題和不定因素發(fā)生所造成的經(jīng)濟原因,甲方應以收取費用的比例共同承擔。
            4、項目進行中因建設方超過合同的要求或是其他服務要求甲方應配合乙方向建設方追求合理的.經(jīng)濟補償,補償費歸于乙方。
            5、因甲方與建設方協(xié)商之后沒有告知乙方,如因工作內(nèi)容與之前商議不同不符,乙方有權不接受!
            第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雙方發(fā)生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保險合同協(xié)議書篇十八
            乙方:________河醫(yī)院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傷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維護傷者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車傷保險的服務管理,根據(jù)《交通保險條例》等一些有關規(guī)定,甲方確定乙方為________縣宏運車傷保險定點醫(yī)院,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教育傷者和醫(y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車傷保險的各項規(guī)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行為,甲方負責對乙方車傷保險醫(yī)療服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 乙方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協(xié)議為傷者提供醫(yī)療服務,加強內(nèi)部管理,制定執(zhí)行車傷保險政策法規(guī)的相應管理辦法,為傷者的治療和康復提供方便。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與車傷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shù)據(jù)。甲方如需查閱傷患者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支持配合。
            第三條 甲方尖及時向乙方告知車傷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的變化等情況,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在本單位門前設置“________縣車傷保險定點醫(yī)院”牌,并為車傷保險提供就醫(yī)咨詢服務。
            第四條 傷者住院,需墊付一定的醫(yī)療費用,醫(yī)療費用超過壹萬元以上,由乙方負責墊支,甲方根據(jù)醫(yī)療費用發(fā)票審核后予以支付,乙方應認真審核受傷人員身份(保險手冊與身份證原件),對未認真審核,導致非參保人員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條 乙方要嚴格按照《________省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guī)范及相應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及時提供傷者醫(yī)療費用結算清單和住院日費用清單,接受病員監(jiān)督。
            第六條 傷者在乙方應診和住院時,乙方應書寫規(guī)范的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字跡清楚,記錄詳細,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所發(fā)生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七條 乙方因限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對傷者進行救治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轉診轉院手續(xù)。
            第八條 乙方應及時對符合出院條件的傷者辦理出院手續(xù),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yī)療費用由乙方自負,傷者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出院之日起,停止記賬,按非車傷參保病人處理,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九條 乙方在收治傷者后應及時告知傷者方到宏運公司開具“車作就醫(yī)通知書”,如無就醫(yī)通知書,傷者在乙方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由傷者自付,醫(yī)院向傷者方收取。
            第十條 乙方24小時為甲方提供醫(yī)療救護服務。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因工作失誤或違反本協(xié)議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雙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xié)議執(zhí)行過程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xié)議,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在此期間,雙方應該繼續(xù)履行此協(xié)議。
            第十四條 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協(xié)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形成補充協(xié)議,效力與本協(xié)議相同。協(xié)議期滿前1日內(nèi),雙方可以續(xù)簽協(xié)議。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