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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一
1、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的,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員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據所證明的事項涉及的部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者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 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蓋章;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蓋章,并將蓋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除外;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二
為加強公章管理,規(guī)范用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圍
1、合同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人員調配手續(xù);
2、行政章用于簽蓋公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簽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簽蓋人事調配專用章并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后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蓋公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③內勤人員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準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④內勤人員要留存用章簽批原件以備查。
⑤向上級部門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guī)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準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三
一、印章的發(fā)放和回收
所有章印由綜合辦公室發(fā)放、回收。
二、印章的刻制
1、印章刻制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工作需要提出刻制印章的申請,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刻制。任何下屬單位及部門都不得擅自私刻印章,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
2、印章刻制:刻制申請經過批準后,統(tǒng)一由綜合辦公室辦理。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授權綜合辦公室及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各類印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監(jiān)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并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備案,并下發(fā)印章啟用的函告。
2、印章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
3、公司建立印章領用登記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
4、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四、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印章使用建立《章印使用登記表》制度,使用印章,及時登記。
2、各類印章使用應具備的條件為:
⑴ 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章。非特殊情況,不得當“專用” 印章使用。
⑵ 合同專用章:僅限于各類合同、協議簽訂時專用。
⑶ 資料專用章:僅限于各類資料專用。
⑷財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是在涉及到公司財務業(yè)務的專門印章。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yè)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yè)務委托書等)、以及其他外部業(yè)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用途)等。
⑸私人印鑒章:適用于簽發(fā)支票、文件以及合同中需使用的私人印鑒章。通常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或其他科學有效的方法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印章使用登記表》(見附件1)。
3、章印使用程序:
⑴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時,每次必須按要求填寫《章印使用登記表》,將其與所需蓋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印章保管人方可蓋章。
⑵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
⑶ 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⑷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必須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后方可蓋章。
⑸ 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 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特殊情況除外。
⑹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詳細注明事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區(qū)域經理級以上人員攜帶使用。
⑺ 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董事長或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五、印章的作廢和銷毀
1、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單》(見附件2)經分管副總審核,經批準后方能銷毀。
六、責 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
2、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并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四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司公章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 公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章的啟用
1、 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 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1
、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 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 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 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xù)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五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的統(tǒng)一管理,凸顯印章在業(yè)務工作中的作用,明確使用印章的責任和權限,規(guī)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適用范圍
公司各種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職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的統(tǒng)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負責按要求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以及印章啟用前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公司作廢印章的銷毀。
3.2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用印文件的審批;
3.3采購部:負責報關專用章及報關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計財部:因工作需要,財務部放置__司法定代表人印鑒章一枚,由財務部負責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單位需持有效的簽字單到管理部使用對外印章。
4、內容
4.1定義
4.1.1行政公章是指“__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函件、證明、介紹信、向上級部門報送的有關上行文、計劃、統(tǒng)計、決算及有約束力的文件等。
4.1.2業(yè)務專用章
4.1.2.1對外業(yè)務專用章是指對外聯系頻繁或工作性質決定需有印章的部門,可以申請刻制業(yè)務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只能用于所規(guī)定專項業(yè)務,但不包括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效力的業(yè)務,如人事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4.1.2.2內部業(yè)務用章是指公司內部開展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對外使用。
4.1.3黨工團印章
黨工團印章是指只限于黨工團組織開展活動及出具有關證明使用,具體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是指用于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總經理提出交總經辦按規(guī)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屬各單位原則上一律不準刻制行政公章。
4.2.2負責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由各所需業(yè)務單位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
4.2.4黨工團印章由黨工團組織提出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黨工團負責人批準,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原則上二級黨工團組織不再刻制印章。申請和刻制的有關情況參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5公司其它類業(yè)務章,由使用單位提出,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總經辦按規(guī)定刻制。
4.2.6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必須由法律和銷售等相關部門提出,經分管公司領導審核后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
4.2.7申請刻制各類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級簽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請表交由管理部專人負責到公司定點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總經辦專人負責領取印章并在印章備案表上登記備案,由總經辦下發(fā)到單位并明確保管人和責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一),原則上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書面文件上加蓋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許外帶,特殊情況例外。
4.3.2黨工團組織印章,使用時需經黨工團組織負責人批準。使用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各類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用印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用印??瞻孜募澜糜 ?BR> 4.3.4法人印使用時原則上需經法人代表本人簽字批準,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二),持有效申請單到總經辦用印。
4.3.5合同專用章使用有關程序參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4印章保管規(guī)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統(tǒng)一由總經辦指定專人保管。
4.4.2各類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明確部門保管人和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保管。
4.4.3黨工團組織印章由總經辦領導明確其保管人和責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責任人變更,需填寫《印章保管人變更申請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備案。
4.4.5印章須妥善保管,如不慎丟失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說明,并采取適當方式聲明作廢。對亂用或嚴重失職加蓋印章,丟失印章的部門和個人要追究相應責任。
4.5印章銷毀
4.5.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總經辦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總經辦,并定期銷毀。
4.5.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四),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總經辦登記備案。由總經辦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六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本小區(qū)業(yè)委會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錯用、濫用、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業(yè)委會公章必須按本章程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三條 業(yè)委會公章由業(yè)委會委派專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業(yè)主委員會秘書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分為公告類和知會類兩種。公告類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區(qū)業(yè)委會[201x]公告第×號)”進行編號,知會類以“(幸福人家小區(qū)業(yè)委會[201x]知會第×號)”進行編號。隨時供業(yè)主查核。
第四條 專人保管、使用時由業(yè)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實行使用登記制度。
第五條 業(yè)主大會、業(yè)委會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時使用公章的,必須由全體業(yè)委會委員議事表決通過,超出議事規(guī)則規(guī)定權限的還須經業(yè)主大會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例如業(yè)委會代表全體業(yè)主對外聘用物業(yè)管理公司簽署的物業(yè)合同、針對物業(yè)維修基金的申請使用和支出對外簽署的報告、協議等。諸如經全體業(yè)委會委員討論通過的向全體業(yè)主公示的通告、對外同政府相關部門、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咨詢、協商的往來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經業(yè)委會會議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六條 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因業(yè)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業(yè)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對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七條 嚴禁將公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人隨身攜帶公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業(yè)委會會議批準方可帶出。
第八條 公章保管人對公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fā)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業(yè)委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違反公章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提請業(yè)主大會取消業(yè)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yè)委會、業(yè)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七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 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 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八條 附則
《印章使用簽批單》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責任書》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八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 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 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九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各職能部門章等其它各種用于明確公司對外、對內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印鑒。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質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權、使用、廢止、更換。公司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專人保管、嚴格審批、嚴格使用登記、規(guī)范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應由行政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因工作需要申請新印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樣式等,經行政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等確認后,報總經理核準。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至少兩人同行)領回并交行政部長。行政部長應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回人員等信息并以藍色印泥加蓋在行政部門印章存檔冊中存檔。
(3)刻制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嚴禁在非法定機構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
2、印章保管
(1)印章應授權指定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記、監(jiān)督等多重責任與權利。
(2)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須在行政部門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權責告知,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并辦理印章書面簽收手續(xù)。印章保管人簽收印章時,須查驗印章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若發(fā)現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有權拒簽,并應及時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行政部門應將簽收表單(應包含簽收人簽名、領取部門負責人簽名、行政部門交付人簽名、印章圖樣、領取時間)存檔。
(3)公司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必須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與公章應分部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并規(guī)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丟失、被盜用、濫用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根據印章性質,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的責權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專人,由總經理負責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審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憑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無相應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為公司行政部門,無獨立使用權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據已蓋公章的文件或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③財務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門負責人,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使用審批權利。財務章應依據公司董事會授權的范圍、會計原則、對外結算需要和公司授權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或無公司授權的有權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財務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④業(yè)務章、合同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相應的業(yè)務部門。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可獨立使用。未在授權范圍內的,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利,須有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或未經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同意使用,業(yè)務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擔主要責任,經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⑤其他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為各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利,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⑥非特別原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合同章、業(yè)務章、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經總經理特別批準同意加蓋的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應采取編號、專人管理、嚴格審批、使用登記、定期稽核使用情況、定期繳銷(剩余紙張或文件)等辦法嚴格管理。
⑦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擅自將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帶離公司使用。確需攜帶印章、合同章等外出辦事或出差時,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并應至少由兩人共同登記《印章借用登記本》,共同攜帶印章,共同使用。辦理完畢后,經辦人應共同歸還印章,并辦理借用注銷登記。
⑧經辦人、審批人對其蓋章的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⑨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含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2)申請蓋章人須填寫申請單,填寫內容包括:申請部門、經辦人姓名(本人簽名)、申請日期、文件名稱及內容摘要、擬報送部門或用途等,內容應填寫完整無誤,經申請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需蓋公章的文件資料一并送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明確授權的蓋章簽批人,下同)核準簽批。文件資料的內容如需要其它部門核實確認的,申請單還應有其它部門相應人員的簽字。
(3)總經理已簽批的申請單和相應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傳送至公章保管專人蓋章。
(4)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公章保管專人根據已簽批的申請單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登記蓋章日期、事項、報送單位等。申請蓋章的經辦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簽收并檢查已蓋章文件資料,如發(fā)現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用印完畢后,印章保管人應將申請單收集存檔。
(5)負責保管、傳送總經理已簽批文件的專人不得遺失、增加、替換、扣押文件資料,否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應負全責。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辦理銀行業(yè)務、支付款項等須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須憑總經理簽批的申請單或總經理文件上的簽字方可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好公章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蓋章。蓋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應在相應審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的標志,防止重復蓋章的現象出現。
3、公司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
(1)公司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上使用。
(2)業(yè)務付款的銀行匯票、付款及托收憑證等,由業(yè)務部門根據業(yè)務情況打印付款、收款申請單后,按公司流程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資產采購付款等單據,由公司行政部門經辦人填寫有關付款申請單,按公司流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
(3)現金支票1萬元以下,財務經理須做好備用金記錄登記后方可蓋章。超過1萬元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開具支票并加蓋財務章。
(4)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僅在公司對外開具發(fā)票、收款收據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業(yè)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門簽訂各類購銷合同。公司根據合同金額大小,授權審批權限給相關人員。所有業(yè)務合同需按公司規(guī)定流程,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方可加蓋業(yè)務合同章。公司采購部門應每隔半年將申請使用的登記表交行政部門存檔。
5、業(yè)務章
各職能部門業(yè)務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僅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交接和本部門內部管理使用。職能部門業(yè)務章(如質量管理部門章、物流部門章)對外使用的應比照合同章管理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在授權權限內使用。
四、印章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分支機構應交由總部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責任人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詳細說明遺失原因、責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預計還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責任人處罰建議)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
(3)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合同章、業(yè)務章),必須登報申明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備。
(4)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說明更換原因,并呈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新增印章申請單》申請新的印章。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
1、公章使用:由鎮(zhèn)名義簽發(fā)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鎮(zhèn)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其它情況需加蓋公章時,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批。
1、凡在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以單位名義發(fā)信息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鎮(zhèn)主要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6、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鎮(zhèn)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7、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8、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鎮(zhèn)行政章或業(yè)務專用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啟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啟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0、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11、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規(guī)范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4、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鎮(zhèn)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1、本鎮(zhèn)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yǎng),使用中達到干凈、字跡清晰、色調鮮艷。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6、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保證行政公章的權威性、嚴肅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長印章及所屬各部門行政性公章。
第三條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條本所印章由上級主管司局刻發(fā),所長印章由所長辦公室負責刻制。
第五條所屬各部門刻制印章,必須先持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向所辦公室提出刻章申請,經所領導批準后,報公安部門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私自刻制部門印章。
第六條各部門印章正式啟用時,必須先到所辦公室留存印簽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所辦公室,所長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計劃財務處,部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部門辦公室,未經存放部門負責人批準,均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
第八條 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本所印章的,應經存放部門負責人同意,派遣專人攜帶前往。
第九條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長辦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員負責,部門印章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xù),防止丟失和濫用。
第十條 印章不使用時,必須鎖于保險柜內。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 本所印章應根據所長或副所長的指示,經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印章管理人員代行使用權。各部門印章使用前,應報經本部門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以本所名義發(fā)往所外的公文,必須經所領導簽發(fā)后,然后加蓋本所印章。在所內下發(fā)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蓋本所印章。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二
目的:
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公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xù)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
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一
1、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jiān)督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的,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員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據所證明的事項涉及的部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者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 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xù)
1、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蓋章;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蓋章,并將蓋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財務部使用的常規(guī)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guī)范性的各類報表等除外;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二
為加強公章管理,規(guī)范用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圍
1、合同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人員調配手續(xù);
2、行政章用于簽蓋公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簽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簽蓋人事調配專用章并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后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蓋公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③內勤人員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準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④內勤人員要留存用章簽批原件以備查。
⑤向上級部門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guī)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準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三
一、印章的發(fā)放和回收
所有章印由綜合辦公室發(fā)放、回收。
二、印章的刻制
1、印章刻制的申請、審核和批準:由需刻印部門負責人據工作需要提出刻制印章的申請,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刻制。任何下屬單位及部門都不得擅自私刻印章,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
2、印章刻制:刻制申請經過批準后,統(tǒng)一由綜合辦公室辦理。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授權綜合辦公室及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各類印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監(jiān)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并由綜合辦公室統(tǒng)一備案,并下發(fā)印章啟用的函告。
2、印章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給他人使用。
3、公司建立印章領用登記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
4、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四、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印章使用建立《章印使用登記表》制度,使用印章,及時登記。
2、各類印章使用應具備的條件為:
⑴ 行政章:僅限于與之相對應的性質文件方能蓋章。非特殊情況,不得當“專用” 印章使用。
⑵ 合同專用章:僅限于各類合同、協議簽訂時專用。
⑶ 資料專用章:僅限于各類資料專用。
⑷財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是在涉及到公司財務業(yè)務的專門印章。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yè)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yè)務委托書等)、以及其他外部業(yè)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用途)等。
⑸私人印鑒章:適用于簽發(fā)支票、文件以及合同中需使用的私人印鑒章。通常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或其他科學有效的方法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印章使用登記表》(見附件1)。
3、章印使用程序:
⑴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時,每次必須按要求填寫《章印使用登記表》,將其與所需蓋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印章保管人方可蓋章。
⑵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后方可蓋章。
⑶ 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⑷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必須依據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后方可蓋章。
⑸ 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 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特殊情況除外。
⑹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詳細注明事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區(qū)域經理級以上人員攜帶使用。
⑺ 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董事長或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五、印章的作廢和銷毀
1、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單》(見附件2)經分管副總審核,經批準后方能銷毀。
六、責 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
2、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并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四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司公章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 公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章的啟用
1、 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 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1
、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 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 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 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xù)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五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的統(tǒng)一管理,凸顯印章在業(yè)務工作中的作用,明確使用印章的責任和權限,規(guī)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適用范圍
公司各種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職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的統(tǒng)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負責按要求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以及印章啟用前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公司作廢印章的銷毀。
3.2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用印文件的審批;
3.3采購部:負責報關專用章及報關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計財部:因工作需要,財務部放置__司法定代表人印鑒章一枚,由財務部負責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單位需持有效的簽字單到管理部使用對外印章。
4、內容
4.1定義
4.1.1行政公章是指“__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函件、證明、介紹信、向上級部門報送的有關上行文、計劃、統(tǒng)計、決算及有約束力的文件等。
4.1.2業(yè)務專用章
4.1.2.1對外業(yè)務專用章是指對外聯系頻繁或工作性質決定需有印章的部門,可以申請刻制業(yè)務專用章,業(yè)務專用章只能用于所規(guī)定專項業(yè)務,但不包括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效力的業(yè)務,如人事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4.1.2.2內部業(yè)務用章是指公司內部開展業(yè)務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對外使用。
4.1.3黨工團印章
黨工團印章是指只限于黨工團組織開展活動及出具有關證明使用,具體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是指用于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總經理提出交總經辦按規(guī)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屬各單位原則上一律不準刻制行政公章。
4.2.2負責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由各所需業(yè)務單位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
4.2.4黨工團印章由黨工團組織提出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黨工團負責人批準,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原則上二級黨工團組織不再刻制印章。申請和刻制的有關情況參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5公司其它類業(yè)務章,由使用單位提出,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總經辦按規(guī)定刻制。
4.2.6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必須由法律和銷售等相關部門提出,經分管公司領導審核后交管理部按規(guī)定刻制。
4.2.7申請刻制各類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級簽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請表交由管理部專人負責到公司定點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總經辦專人負責領取印章并在印章備案表上登記備案,由總經辦下發(fā)到單位并明確保管人和責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一),原則上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書面文件上加蓋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許外帶,特殊情況例外。
4.3.2黨工團組織印章,使用時需經黨工團組織負責人批準。使用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各類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用印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用印??瞻孜募澜糜 ?BR> 4.3.4法人印使用時原則上需經法人代表本人簽字批準,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二),持有效申請單到總經辦用印。
4.3.5合同專用章使用有關程序參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4印章保管規(guī)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統(tǒng)一由總經辦指定專人保管。
4.4.2各類對外業(yè)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明確部門保管人和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保管。
4.4.3黨工團組織印章由總經辦領導明確其保管人和責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責任人變更,需填寫《印章保管人變更申請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備案。
4.4.5印章須妥善保管,如不慎丟失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說明,并采取適當方式聲明作廢。對亂用或嚴重失職加蓋印章,丟失印章的部門和個人要追究相應責任。
4.5印章銷毀
4.5.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總經辦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總經辦,并定期銷毀。
4.5.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四),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總經辦登記備案。由總經辦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六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本小區(qū)業(yè)委會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錯用、濫用、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業(yè)委會公章必須按本章程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三條 業(yè)委會公章由業(yè)委會委派專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業(yè)主委員會秘書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分為公告類和知會類兩種。公告類文件以“幸福人家小區(qū)業(yè)委會[201x]公告第×號)”進行編號,知會類以“(幸福人家小區(qū)業(yè)委會[201x]知會第×號)”進行編號。隨時供業(yè)主查核。
第四條 專人保管、使用時由業(yè)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實行使用登記制度。
第五條 業(yè)主大會、業(yè)委會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時使用公章的,必須由全體業(yè)委會委員議事表決通過,超出議事規(guī)則規(guī)定權限的還須經業(yè)主大會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例如業(yè)委會代表全體業(yè)主對外聘用物業(yè)管理公司簽署的物業(yè)合同、針對物業(yè)維修基金的申請使用和支出對外簽署的報告、協議等。諸如經全體業(yè)委會委員討論通過的向全體業(yè)主公示的通告、對外同政府相關部門、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咨詢、協商的往來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經業(yè)委會會議批準,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六條 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因業(yè)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業(yè)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對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七條 嚴禁將公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人隨身攜帶公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業(yè)委會會議批準方可帶出。
第八條 公章保管人對公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fā)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業(yè)委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違反公章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提請業(yè)主大會取消業(yè)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yè)委會、業(yè)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七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 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 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第八條 附則
《印章使用簽批單》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責任書》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八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兩人分別保管,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員名單須報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備案。
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征得其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公司。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集團公司行政人資部或子公司綜合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門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簽字用印的領導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議類文件須報印章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 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公司內部2個人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綜合辦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文件,必須報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的紙質單據(如收據、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本公司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財務負責人書面申請,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核,報集團公司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 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關行政部門匯總存檔。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九
一、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各職能部門章等其它各種用于明確公司對外、對內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印鑒。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質刻印。
二、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權、使用、廢止、更換。公司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專人保管、嚴格審批、嚴格使用登記、規(guī)范用印。
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應由行政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因工作需要申請新印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樣式等,經行政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等確認后,報總經理核準。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至少兩人同行)領回并交行政部長。行政部長應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回人員等信息并以藍色印泥加蓋在行政部門印章存檔冊中存檔。
(3)刻制公章、合同章、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嚴禁在非法定機構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
2、印章保管
(1)印章應授權指定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記、監(jiān)督等多重責任與權利。
(2)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須在行政部門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權責告知,明確印章使用范圍,并辦理印章書面簽收手續(xù)。印章保管人簽收印章時,須查驗印章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若發(fā)現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有權拒簽,并應及時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行政部門應將簽收表單(應包含簽收人簽名、領取部門負責人簽名、行政部門交付人簽名、印章圖樣、領取時間)存檔。
(3)公司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必須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與公章應分部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印章,并規(guī)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丟失、被盜用、濫用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根據印章性質,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的責權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專人,由總經理負責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審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憑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無相應審批單為依據使用公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為公司行政部門,無獨立使用權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據已蓋公章的文件或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③財務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門負責人,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使用審批權利。財務章應依據公司董事會授權的范圍、會計原則、對外結算需要和公司授權的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公司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或無公司授權的有權人簽字同意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財務章,保管人負主要責任,經辦人負次要責任。
④業(yè)務章、合同章的保管人為公司相應的業(yè)務部門。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可獨立使用。未在授權范圍內的,無獨立使用權利,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利,須有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的審批單為依據使用。未在總經理授權范圍內或未經公司有權審批人簽字同意使用,業(yè)務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擔主要責任,經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⑤其他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為各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利,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⑥非特別原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合同章、業(yè)務章、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經總經理特別批準同意加蓋的空白紙張、空白格式化文件應采取編號、專人管理、嚴格審批、使用登記、定期稽核使用情況、定期繳銷(剩余紙張或文件)等辦法嚴格管理。
⑦嚴禁任何人未經批準擅自將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帶離公司使用。確需攜帶印章、合同章等外出辦事或出差時,應事先經總經理批準,并應至少由兩人共同登記《印章借用登記本》,共同攜帶印章,共同使用。辦理完畢后,經辦人應共同歸還印章,并辦理借用注銷登記。
⑧經辦人、審批人對其蓋章的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全責。
⑨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印章使用
1、公章
(1)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含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2)申請蓋章人須填寫申請單,填寫內容包括:申請部門、經辦人姓名(本人簽名)、申請日期、文件名稱及內容摘要、擬報送部門或用途等,內容應填寫完整無誤,經申請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需蓋公章的文件資料一并送公司總經理(或經總經理明確授權的蓋章簽批人,下同)核準簽批。文件資料的內容如需要其它部門核實確認的,申請單還應有其它部門相應人員的簽字。
(3)總經理已簽批的申請單和相應的文件資料原則上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傳送至公章保管專人蓋章。
(4)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公章保管專人根據已簽批的申請單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登記蓋章日期、事項、報送單位等。申請蓋章的經辦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薄內簽收并檢查已蓋章文件資料,如發(fā)現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用印完畢后,印章保管人應將申請單收集存檔。
(5)負責保管、傳送總經理已簽批文件的專人不得遺失、增加、替換、扣押文件資料,否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應負全責。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辦理銀行業(yè)務、支付款項等須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須憑總經理簽批的申請單或總經理文件上的簽字方可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好公章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蓋章。蓋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應在相應審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蓋的標志,防止重復蓋章的現象出現。
3、公司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
(1)公司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上使用。
(2)業(yè)務付款的銀行匯票、付款及托收憑證等,由業(yè)務部門根據業(yè)務情況打印付款、收款申請單后,按公司流程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資產采購付款等單據,由公司行政部門經辦人填寫有關付款申請單,按公司流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蓋章。
(3)現金支票1萬元以下,財務經理須做好備用金記錄登記后方可蓋章。超過1萬元以上,須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開具支票并加蓋財務章。
(4)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僅在公司對外開具發(fā)票、收款收據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業(yè)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門簽訂各類購銷合同。公司根據合同金額大小,授權審批權限給相關人員。所有業(yè)務合同需按公司規(guī)定流程,經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后方可加蓋業(yè)務合同章。公司采購部門應每隔半年將申請使用的登記表交行政部門存檔。
5、業(yè)務章
各職能部門業(yè)務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僅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內部部門之間溝通交接和本部門內部管理使用。職能部門業(yè)務章(如質量管理部門章、物流部門章)對外使用的應比照合同章管理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在授權權限內使用。
四、印章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分支機構應交由總部行政部門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責任人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詳細說明遺失原因、責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預計還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責任人處罰建議)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
(3)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合同章、業(yè)務章),必須登報申明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備。
(4)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說明更換原因,并呈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后,交由行政部門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新增印章申請單》申請新的印章。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
1、公章使用:由鎮(zhèn)名義簽發(fā)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鎮(zhèn)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其它情況需加蓋公章時,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批。
1、凡在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以單位名義發(fā)信息與我鎮(zhèn)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鎮(zhèn)主要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6、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鎮(zhèn)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7、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印章。
8、單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鎮(zhèn)行政章或業(yè)務專用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啟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啟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0、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xù)。
11、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規(guī)范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4、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鎮(zhèn)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1、本鎮(zhèn)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的保養(yǎng),使用中達到干凈、字跡清晰、色調鮮艷。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6、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保證行政公章的權威性、嚴肅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長印章及所屬各部門行政性公章。
第三條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條本所印章由上級主管司局刻發(fā),所長印章由所長辦公室負責刻制。
第五條所屬各部門刻制印章,必須先持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向所辦公室提出刻章申請,經所領導批準后,報公安部門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私自刻制部門印章。
第六條各部門印章正式啟用時,必須先到所辦公室留存印簽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條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所辦公室,所長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計劃財務處,部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點在部門辦公室,未經存放部門負責人批準,均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
第八條 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本所印章的,應經存放部門負責人同意,派遣專人攜帶前往。
第九條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長辦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員負責,部門印章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xù),防止丟失和濫用。
第十條 印章不使用時,必須鎖于保險柜內。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 本所印章應根據所長或副所長的指示,經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由印章管理人員代行使用權。各部門印章使用前,應報經本部門領導批準。
第十二條以本所名義發(fā)往所外的公文,必須經所領導簽發(fā)后,然后加蓋本所印章。在所內下發(fā)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蓋本所印章。
公章管理制度流程圖篇十二
目的:
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公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并下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F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yè)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后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xù)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
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