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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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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明確雙方權責的法律文件。在撰寫合同時應該遵循哪些商業(yè)道德和職業(yè)操守?需要簽訂合同但不知道如何開始?以下是一些合同樣本,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一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從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火災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經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賠款計算。
            第九條固定資產可以按照賬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
            (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二、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二、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險財產安全的各項規(guī)定,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款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結案。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以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按下列行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投保人:____________投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地址:???。
            開戶銀行:
            電話:
            銀行賬號:
            聯(lián)系人:
            財產坐落地址: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二
            凡載于本保險單及附表上的保險財產,不論其為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者,均屬被保險財產。
            二、特約保險財產
            金銀,珠鉆,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但對有價證券,票據,現金,文件,帳冊,圖紙,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責任范圍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損失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雷電,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臺風,龍卷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發(fā),地面下陷下沉,地下發(fā)火。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四、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走電,短路和大氣放電造成電氣用具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
            5.凡因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fā)熱,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財產之自身損失。
            6.由于當局命令而焚毀之財產。
            7.事故發(fā)生而引起生產停頓或營業(yè)中斷等間接損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蘆席,篷布,茅草,油毛氈做棚頂的罩棚下的保險財產,因遭受暴風雨造成的損毀。
            9.其他不屬于第三條所承保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賠償處理
            1.發(fā)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2.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以不超過遭受損失財產的保額為限。
            3.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4.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損失當時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總額低于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其市價總額高于保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guī)定辦理。
            5.保險財產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貶值率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修復原狀的修配費用。
            6.保險財產發(fā)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償付,其損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
            7.損失賠償后的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并不退保費。
            8.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fā)生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屬同一財產,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2.保險財產如有變動(如財產所在地的變動,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額的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xù)。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銷。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4.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可申請仲裁機構或法院審理。除事先另有協(xié)議外,仲裁或法律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三
            |||值投保|(元)|||。
            |||||||。
            |||||||。
            |||||||。
            |本||||||。
            |險||||||。
            |||||||。
            ||特險||||||。
            |||-----|------|------|-------|--------|。
            ||約財||||||。
            |||-----|------|------|-------|--------|。
            ||保產||||||。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
            |附||||||。
            |加||||||。
            |險||||||。
            |||||||。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保險責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特別|||。
            |約定||占用性質:|。
            |投保人地址:開戶銀行:||。
            |電話:銀行帳號:|本投保單未經本公司簽章不發(fā)|。
            |聯(lián)系人:財產座落地址:___|生法律效力。|。
            |行業(yè):______||。
            |所有制:共個地址||。
            |---------------------||。
            |本投保人茲聲明上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簽章|。
            |各項均屬事實,并同意以本投保人簽章:||。
            |投保單作為訂立保險合同||。
            |的依據。年月日|年月日|。
            本保險也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投保。
            經(副經)理:經辦人: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四
            本報訊90%以上的企業(yè)和員工都認識到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保險的作用,但投保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險的企業(yè)卻很低,國有企業(yè)為39.4%,民營企業(yè)只有9.9%。這是5月18日召開的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保險市場調查報告發(fā)布會上傳出的信息。
            調查顯示,沒有預算是企業(yè)目前還未實施補充養(yǎng)老保險計劃最主要的原因,缺乏國家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鼓勵也是部分企業(yè)的顧慮。企業(yè)選擇補充養(yǎng)老保險計劃時,最關注的是保險公司的服務和品牌,其次是投資管理能力;而作為計劃的受益者員工,最關注的是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因為這將影響到其最終獲得的養(yǎng)老金水平,其次是保險公司的服務能力。
            [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保險投保率尚待提高]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五
            訂立合同雙方: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guī)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睘槁男胸敭a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guī)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fā)生后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guī)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xù)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guī)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guī)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fā)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fā)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fā)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fā)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xié)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guī)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guī)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xié)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yè)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xié)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guī)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六
            1.財產保險基本險保險單(正本)
            保險單號碼:
            鑒于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財產保險基本險以及附加________險,并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fā)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財產保險基本險條款和附加險條款及其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的保險責任。
            ||投保標的項目|以何種價值投保|保險金額(元)|費率(‰)|保險費(元)|
            |||||||
            ||--------|-------|-------|-----|------|
            |||||||
            ||--------|-------|-------|-----|------|
            |||||||
            ||--------|-------|-------|-----|------|
            |基||||||
            ||--------|-------|-------|-----|------|
            |本||||||
            ||--------|-------|-------|-----|------|
            |險|||||||
            ||特約|-----|-------|-------|-----|------|
            ||||||||
            ||保險|-----|-------|-------|-----|------|
            ||||||||
            ||標的|-----|-------|-------|-----|------|
            ||||||||
            |總保險金額(大寫)(小寫)|
            |||||||
            ||--------|-------|-------|-----|------|
            |附||||||
            |險||||||
            ||--------|-------|-------|-----|------|
            |||||||
            |總保險費(大寫)(小寫)|
            |特別聲明: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未按約定交付保險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保險責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止|
            |特別||
            |約定||
            |被保險人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保險人:____保險有限公司(蓋章)|
            |行業(yè):地址:|
            |所有制:郵碼:|
            |占用性質:電話:|
            |財產座落地址:傳真:|
            |共個地址:年月日|
            ||
            經(副)理:會計:復核:制單: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財產保險基本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
            (二)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非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二)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三)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三)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四)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五)領取執(zhí)照并正常運行的機動車;
            (六)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雷擊;
            (三)爆炸;
            (四)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標的的下列損失,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二)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
            第六條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
            (三)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臺風、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搶劫、盜竊。
            第八條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三)由于行政行為或執(zhí)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按照帳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數確定,也可按照當時重置價值或其他方式確定。
            固定資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重置價值。
            第十一條流動資產(存貨)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按最近12個月任意月份的帳面余額確定或由被保險人自行確定。
            流動資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帳面余額。
            第十二條帳外財產和代保管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自行估價或按重置價值確定。
            帳外財產和代保管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重置價值或帳面余額。
            賠償處理
            第十三條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保險金額等于或高于保險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價值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部分損失
            保險金額等于或高于保險價值時,其賠償金額按實際損失計算;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其賠償金額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比例計算。
            (三)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的賠償金額在保險標的損失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若受損保險標的按比例賠償時,則該項費用也按與財產損失賠款相同的比例賠償。
            第十五條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作價折歸被保險人的金額按第十四條所規(guī)定的比例扣除。
            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
            第十七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被保險人需恢復保險金額時,應補交保險費,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注。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若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應當遵照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護財產安全的各項規(guī)定,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門或保險人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標的占用性質改變、保險標的地址變動、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保險標的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協(xié)助查勘。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條至二十四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后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執(zhí),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項解決:(1)申請仲裁機關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七
            第一條保險標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五、非機動交通工具;六、口糧;七、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第二條不保財產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保險責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爆炸;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七、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責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沖突、罷工、暴動;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期限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
            第七條賠償處理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guī)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fā)票以及必要的單據和有關部門(如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xù)齊全,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被保險人義務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guī)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guī)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_)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險人: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八
            試論新生財產保險企業(yè)的發(fā)展戰(zhàn)略摘要:壟斷wto和知識經濟背景下的信息技術是影響當今我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主要外部因素。基礎管理薄弱經營方向不明指揮系統(tǒng)不科學和文化建設流于形式是導致新生財產保險公司陷入虧損困境的內部因素,同時也是新生保險公司制定發(fā)展戰(zhàn)略的數據。因此,公司競爭力建設的核心是專業(yè)化經營,并建立以核心專長為依托銷售服務網絡,戰(zhàn)略協(xié)作同盟,以市場創(chuàng)新為中心的強大的可持續(xù)研究開發(fā)能力以及以電子商務為核心的新型管理銷售模式。
            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市場正處在轉型期。壟斷、wto和信息技術是影響當今中國保險業(yè)發(fā)展的三大因素。新生企業(yè)要制定發(fā)展戰(zhàn)略就必須要針對這三個因素進行。在嚴重的市場壟斷和wto的緊逼面前,弱小的企業(yè)僅僅像競爭對手那樣調配資源是無法獲勝的,必須通過對戰(zhàn)略的選擇來改善自己的行業(yè)地位,除此之外任何戰(zhàn)術性的調整都無濟于事。所謂戰(zhàn)略并非是很虛或很遙遠的東西,把現實中正確的事長期堅持做下去,就是戰(zhàn)略。企業(yè)必須認識到如果戰(zhàn)略錯了,則戰(zhàn)術上無所謂對錯;只有戰(zhàn)略對了,戰(zhàn)術上的對錯才是經營上的焦點。戰(zhàn)略決策是關系到企業(yè)發(fā)展方向的決策。企業(yè)必須要重視對發(fā)展戰(zhàn)略的研究,掌控生存環(huán)境的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和趨勢,借用先進的理論來指導企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戰(zhàn)略科學合理地安排短中期目標,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樹立戰(zhàn)略致勝的新思維,看重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鞍倌昀系辍笔菓?zhàn)略策劃的結果,而非經營的結果。企業(yè)生存的壽命與企業(yè)思考的深度和廣度成正比。要扭轉長期形成的“宏觀不管,微觀管死”的舊管理模式,加強戰(zhàn)略管理和控制,加大戰(zhàn)術上的自主經營。
            新生的財產保險企業(yè)由于其誕生在國家經濟轉軌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特殊時期,更應該注意自己周邊環(huán)境的變化以便能夠制定出一套切合實際的發(fā)展戰(zhàn)略和策略。產業(yè)組織理論認為,市場環(huán)境決定市場結構,市場結構決定市場行為,市場行為決定市場績效。因此,要想比較準確的預測和制定企業(yè)的發(fā)展戰(zhàn)略就必須深入地分析企業(yè)面對的市場環(huán)境。
            下面將從財產保險的產業(yè)環(huán)境入手分析一下新生財產保險公司(以下稱新生企業(yè))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一)來自wto的挑戰(zhàn)。
            當今全球經濟一體化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潮流和趨勢。中國加入wto是既定國策。國際競爭家門化已變?yōu)闊o法回避的實事。因此,不論新生企業(yè)愿意與否,都必須準備迎接來自國際保險業(yè)的挑戰(zhàn)。由于社會、經濟制度和文化存在根本性差異以及長期處于政府的政策保護和國有企業(yè)一家獨霸的市場壟斷之下,wto對中國保險企業(yè)來說是相當陌生的。這種經濟體制上的陌生性使我國保險企業(yè)所面臨的挑戰(zhàn)遠比其它發(fā)展中國家保險企業(yè)在“入世”時所面臨的挑戰(zhàn)要大得多,風險自然也要大得多。如何抓住“入世”前最后幾年的過渡期加速提高企業(yè)的競爭能力,充分做好迎接挑戰(zhàn)的準備應是各家保險公司關注的焦點。
            wto對中國經濟最大的影響就是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的國際分工,所有的中國產業(yè)都將在這一框架下重新定位,作為服務業(yè)的中國保險業(yè)也將隨之重新界定自己的服務對象。隨著產業(yè)的重新排序和分化,市場將會分為厚利市場(profitablemarket)和薄利市場(unprofitablemarket)。有可能出現外資企業(yè)據有厚利市場而把薄利市場讓給內資企業(yè)的產業(yè)格局。因此,如果定位不清中國保險業(yè)在新的分工體制下可能會喪失今天在本國市場的主導地位,淪為附庸。這將是wto帶來的最大的威脅。所以,國內保險企業(yè)如何審視自己的優(yōu)勢和劣勢,“師夷之長以制夷”,通過抓住再定位的機會來化解強敵的威脅,在特定的目標市場上牢牢占據主導地位是解讀wto的關鍵。但是,這是一個復雜的組織再造工程,而不是簡單地“認識”問題。《世界銀行發(fā)展報告提綱》在談到是“搭上車”還是“落伍”的問題時指出“趕上并不是輕而易舉,簡單迅捷的事,需要的也不僅僅是資本積累”。
            面對國外保險企業(yè)的大兵壓境和國內保險企業(yè)群雄逐鹿的局面,新生企業(yè)從誕生那一天起就必須要準備走一條不同尋常的發(fā)展道路和模式,盡快形成自己在新秩序中的特殊競爭優(yōu)勢,把這場中國經濟發(fā)展史上的最大變革所帶來的嚴峻挑戰(zhàn)變成自己發(fā)展的最大機遇。
            (二)產業(yè)發(fā)展現狀。
            (1)發(fā)展階段定位。
            我們今天的保險業(yè)正處于產業(yè)化的初期。保險業(yè)作為金融業(yè)的一部分,早已存在于國民經濟的活動之中,但其長期以來一直以傳統(tǒng)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個“部門”的形式存在,無論是經營形式還是經營規(guī)模都不是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業(yè)。將當前我國保險業(yè)的發(fā)展階段定義為“產業(yè)化初期”而不是保險業(yè)的發(fā)展初期,目的是想更準確地描述出其歷史的繼承性和現階段的基本特征,即一方面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壟斷經營已經相當成熟,而另一方面市場經濟剛剛萌芽并正在遭到wto的強大沖擊。今天的中國保險業(yè),既能看到萌芽階段的特征,向國際化發(fā)展特征,也能看到成長階段、成熟階段、甚至是衰退階段的特征。正是由于幾個不同發(fā)展階段的重疊造成了復雜的外部環(huán)境,使新生企業(yè)在制定各自的市場策略和發(fā)展戰(zhàn)略時普遍感到非常困惑,在具體實踐中不斷出現搖擺。
            所以在現階段無論是政府的行業(yè)指導,還是企業(yè)的發(fā)展戰(zhàn)略都要分類實施,斷不可一刀切。這既是中國特色,也是中國保險企業(yè)制定各自發(fā)展規(guī)劃的立足點。明確這一點對新生企業(yè)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對指導新生企業(yè)制定各自的發(fā)展戰(zhàn)略有非?,F實的意義。
            (2)現存的行業(yè)狀況。
            我國的財產保險業(yè)不是從無到有的,而是從計劃經濟體制下脫胎而來的,其必然帶有母體的很多痕跡。由于占市場主導地位的國有獨資企業(yè)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化的過程中變化不大,所以整個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也不大。這主要反映在市場的準入制度上、市場的結構上、政府對市場的監(jiān)管上和業(yè)內的文化體系上。
            從市場準入制度來看,由于保險業(yè)長期在封閉狀態(tài)下運行,保險業(yè)已成為一個壟斷程度相當高的行業(yè)。雖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特別是在wto的推動下,金融保險市場也在逐步開放,但總的來說國家的控制力度相當大,政策準入門檻相當高,開發(fā)度很低,開放的進度也很慢。目前的市場主體還很少,競爭程度與其他行業(yè)相比還十分有限,已進入的企業(yè)可以充分共享行業(yè)壟斷帶來的利潤??梢哉f現存的行業(yè)壟斷保證了各家保險公司的生存并使大家基本上能和平共處,但它同時也導致了整個行業(yè)經營管理水平始終處于粗放階段的狀況,獲利能力低下。,財產保險的行業(yè)銷售利潤率只有4.4%,完全看不出朝陽產業(yè)的跡象。
            最大的一家市場份額達到70%以上,而其余的各家只擁有不足10%,存在嚴重的寡頭壟斷。新生企業(yè)的進入遇到了老保險企業(yè)在傳統(tǒng)保險市場上的頑強抵抗。為了獲取生存所必須的市場份額,新生企業(yè)不得不采取一種蠻力硬拚的策略,即價格戰(zhàn)的策略強行開進,一進入市場便陷入了高成本、高強度的對抗?!百u”保單變成了“買”保單,企業(yè)經營成本激增,利潤下降,甚至虧損。
            從政府對市場的監(jiān)管上看,出于我國基本國情的考慮,政府監(jiān)管政策和法規(guī)對現階段財產保險市場影響較大的主要有兩點,一是對主導企業(yè)的保護,二是對業(yè)內所有企業(yè)的自主經營權進行ot較大地限制。
            具體來說,前者由于壟斷企業(yè)在行業(yè)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而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轉軌又進行得比較慢,所以政府的監(jiān)管政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不得不向其傾斜,以保證市場的穩(wěn)定和國有企業(yè)的主導地位。因此,中國財產保險市場的基本格局和政策環(huán)境長期以來一直無大改變。以wto為例,雖然wto已迫在眉睫,但政府監(jiān)管當局督促市場迅速向wto標準靠攏的政策導向并不十分明顯,力度也不很大。除非國家主動用行政手段拆散壟斷,否則市場仍在原有的框架內按照自己的老節(jié)奏蹣跚前行。因此,新生企業(yè)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還必須在這個框架內生存與發(fā)展,無法完全按照市場規(guī)律實施真正意義上的發(fā)展戰(zhàn)略。后者因為保險行業(yè)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性,國家一直對其實行較其他行業(yè)更為嚴厲的監(jiān)管,保險企業(yè)自主經營權到位率很低,與自負盈虧的責任之間存在很大缺口,企業(yè)無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圖在市場上運作,企業(yè)發(fā)展受到很大影響,特別是投資方面。但是鑒于我國各保險企業(yè)嚴重缺乏熟悉其它行業(yè)或業(yè)務的專門人才及經驗,以及相關市場也處在形成階段這一基本事實,完全放開,讓企業(yè)自主經營權全部到位,也有很大風險。就拿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來說,沒有一個成熟的資本市場,全面開放投資亦是弊多利少。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對市場行為的強有力監(jiān)管對新生企業(yè)來說又是一種保護。
            當然,受到wto的沖擊和影響,政府監(jiān)管模式將發(fā)生重大變化,逐步走向市場化,主要監(jiān)管職能將從對市場行為的監(jiān)管過渡到對企業(yè)償付能力的監(jiān)管。向國際慣例看齊將是保險監(jiān)管的主要發(fā)展趨勢。
            從文化上看,國有獨資企業(yè)長期一枝獨秀的局面造成了保險業(yè)根系一脈的結果,其后不論哪家公司成立都不同程度地打上了國有保險公司特有文化的烙印。其突出的表現是普遍存在重業(yè)務,輕管理;重業(yè)務人才,輕管理人才;重經驗,輕理論;重短期經營,輕長期發(fā)展研究;重傳統(tǒng)業(yè)務,輕創(chuàng)新等。文化的同宗同源造成了人才的同質性和思維方式的同質性,這是導致財產保險市場經常出現“過度競爭”的重要原因,也是本文將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誕生的保險公司稱為新生企業(yè)而非新興企業(yè)的原因。新企業(yè)不等于就代表先進,老企業(yè)也不是落后的同義詞。事實上老企業(yè)反倒是許多組織變革、產品創(chuàng)新的倡導者。這種現象值得新企業(yè)格外關注,萬不可掉以輕心。目前各企業(yè)正試圖從這個特定文化的體系中突出重圍,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知識經濟和網絡經濟。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中,知識已從非獨立因素變成了獨立的因素,從潛在的生產力變成了現實的生產力。知識生產力正日益成為促進經濟發(fā)展的關鍵因素。知識經濟把信息和知識作為最重要的基礎性資源,把人創(chuàng)造知識、運用知識的能力看作最重要的經濟成果并以此導出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經濟特征。知識資源的導入使經濟獲得了無盡的動力。對于生存在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yè)來說,知識資產正在取代金融資產、固定資產而成為企業(yè)最重要的資產。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yè)的成功與否取決于知識的開發(fā)、傳播、研究、教育和培訓,企業(yè)有無競爭力主要看企業(yè)自主知識產權的創(chuàng)造力,而不再是它有多少錢或多少固定資產,這是任何一個企業(yè)都必須正視的問題。那些能有效地開發(fā)和管理他們的知識資產并擁有比競爭對手更多的知識的企業(yè)將會發(fā)展的更好。人是知識的創(chuàng)造者和載體。因此,對人力資本和技術的高強度的投入是知識經濟背景下企業(yè)運作的重要特點。
            信息技術及網絡經濟和文化的飛速發(fā)展是知識經濟最突出的代表。信息技術向各個部門的廣泛滲透,極大的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加速了傳統(tǒng)產業(yè)的升級和改造。所謂企業(yè)信息化,就是利用信息技術改寫和重建現有企業(yè)的全部管理和業(yè)務基礎,提高企業(yè)的競爭力。
            信息技術的巨大進步使經濟發(fā)展進入“柔性生產”時代,也就是個性化生產時代。企業(yè)經營開始從傳統(tǒng)的集中式生產經營走向分散式生產經營。借助信息技術人們已經可以在管理決策中心和營業(yè)終端之間實現實時管理。管理的跨距突破了傳統(tǒng)理論的時空限制,可以延伸到任何地方,“貼近市場”的營銷理論開始真正走入實踐。如在傳統(tǒng)經濟時代,企業(yè)用集中來表現本企業(yè)的實力和地位,雄偉、豪華的公司總部曾給來訪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使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工作的員工產生了極度的自豪感。但現在這種舊觀念在分散經營的新經營理論的沖擊下已讓位給終端柜臺的美觀和現代化,讓位給滿足于顧客的效率感、方便感和信任感,讓位給以整合顧客服務為中心的新的經營理念。oecd(經濟發(fā)展和合作組織)在描述知識經濟時指出過去人們把企業(yè)信息化的終點放到企業(yè)內部的整合上,著眼點都是推動管理的進化;現在的重點則是放在企業(yè)的外部,即放在為顧客的服務上。這一點對身為服務業(yè)的保險企業(yè)來說影響更為重大,將使現有的保險經營模式,特別是營銷模式發(fā)生根本性的改變。新生企業(yè)應借助信息技術迅速建立起完全不同于老企業(yè)的經營結構,組織結構,和市場布局結構,按照前重后輕的新原則配置企業(yè)資源,竭盡全力貼近市場、貼近顧客,塑造新型的企業(yè)形象。
            互聯(lián)網的興起為經濟轉型起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互聯(lián)網打破了時空的界限,無限增加了企業(yè)與潛在客戶的接觸機會,提高了交易的速度和規(guī)模,降低了咨詢和交易的成本,簡化了交易的環(huán)節(jié),使快速、便捷的個性化服務和自助式服務成為可能。保險業(yè)作為傳統(tǒng)的服務產業(yè)毫無疑問也被“網”在其中,開始從資本勞動密集型向技術資本勞動密集型轉化。在高科技時代,誰擁有技術,誰就擁有市場。雖然目前網上保險銷售還存在許多問題,但這種新的銷售模式正導致傳統(tǒng)的保險銷售方式出現一種革命性的變化,有著廣闊的前景。
            知識經濟及信息、網絡技術時代的到來,給新生企業(yè)劃了一條新的、平等的起跑線,使之有了跑贏大企業(yè)、老企業(yè),甚至外資企業(yè)的機會和可能。但網絡技術本身并不能保證新生企業(yè)一定會贏得下個世紀的競爭。獲勝的機會在于利用新技術對企業(yè)再造的結果,即新的企業(yè)組織結構、規(guī)模和文化的形成,另外還取決于企業(yè)外部網絡環(huán)境的成熟度。同時由于市場進入的科技含量大幅增加,行業(yè)準入的資本門檻也相應大幅提高,新生企業(yè)要有充足的思想準備和物質準備打好高科技戰(zhàn)爭。新生企業(yè)能否抓住這次戰(zhàn)略機遇,贏得新經濟時代競爭,避免被淘汰的命運,取決于初始的策略規(guī)劃,而不是一兩件新式武器或概念。
            (四)當前新生企業(yè)效益不好的成因分析。
            (1)基礎管。
            理的薄弱。
            當前新生企業(yè)的一個共同特征就是沒有歷史,橫空出世。換句話說就是大都沒有經歷過從小到大生存磨練,一上來就是幾個億甚至十幾個億的資產,除了錢和一張金融許可證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企業(yè)基礎。因此先把企業(yè)的基本功練好然后再把保險業(yè)務的功課做好就成了必然的次序。首先要解決企業(yè)該如何辦?這樣一個極簡單又深刻的問題,這是基礎;其次才是在高科技時代如何辦好保險的問題。目前各新生保險企業(yè)普遍面臨的問題主要都是基礎管理滯后造成的,而非保險技術不成熟造成的。從保險技術方面看,各家財產保險公司在保險技術上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在各家新生保險公司經營實踐上,共同的特征是保險業(yè)務能力普遍強于管理能力,用業(yè)務管理代替了基礎管理并普遍存在一種輕視基礎管理和基礎管理人才的浮躁文化。新生企業(yè)在基礎管理未到位的情況下大規(guī)模上業(yè)務其結果是不言而喻的:最突出的是基礎管理不到位誘發(fā)的內部道德虧損。
            (2)不利的市場競爭格局。
            虧損的第二個成因是壟斷狀態(tài)下的市場競爭。壟斷造成了新生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空間的過度狹小,為了擁有生存必須的市場份額,新生企業(yè)不得不犧牲屬于自己的行業(yè)壟斷利潤來換取保費,即用價格競爭的方式作為主要的市場策略,這必然會導致市場次序進一步混亂。
            由于我國壟斷的根源在于社會制度的存在基礎,即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以國有經濟為主導的市場經濟),因此,指望近期內通過上層建筑來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是不現實的(調整是有可能的)。企業(yè)必須要面對現實并找到這個環(huán)境下的適合自己快速成長的方式和道路。
            (3)保險市場的特殊性。
            由于保險企業(yè)的實力和無形資產在保險交易中的權重很大,新生企業(yè)在起步階段一般只能選擇那些費率高、標的小,風險分散、技術含量低和易上規(guī)模的險種切入市場。于是便形成了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局面,在個別險種上產生了“過度競爭”。過度競爭導致企業(yè)成本居高不下。生存的問題一下子變成了新生保險公司面臨的頭號問題,發(fā)展的事自然無暇顧及,企業(yè)行為日趨短期化,十分被動地跟這市場走。
            (4)保險技術二重性的影響。
            保險業(yè)務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效益。保險業(yè)務質量評判主要取決于核保核賠技術的水平。造成許多虧損的原因是核保或核賠技術不過關。一般地說核?;蚝速r技術含兩個層面,一是保險技術本身,二是對保險承保對象所處行業(yè)的風險識別?t前者可以通過理論學習和培訓來提高,后者只能靠實踐經驗的積累來增強,即阿羅()所說的“干中學”(learningbydoing)。一般地說,新生企業(yè)在第一個層面上并不很差,基本上處在社會平均水平上,有些甚至還要稍強些。但在第二個層面上由于新生企業(yè)大都采取大企業(yè)、老企業(yè)的經營模式,沒有明確的經營方向,大乎隆式地什么都做,再加上社會經濟發(fā)展迅速,行業(yè)更迭頻繁,新生保險企業(yè)很難掌握承保對象的行業(yè)特征和防災防損的節(jié)點,無法在短時間內獲取足夠的案例進行縱向積累,行業(yè)風險識別技能和承保經驗積累非常緩慢,難以迅速形成有效生產力。許多交易都因無法充分利用過去的經驗造成交易成本高于市場平均成本,導致行業(yè)壟斷利潤的流失。更嚴重的是由于各個行業(yè)的風險點不同,核保人員不可能什么都懂,這種情況往往使核保環(huán)節(jié)形同虛設,硬性承保就會埋下重大隱患。為避免出現這種結局,便會出現過度依賴再保險的現象--只要分得出去就保,把再保險變成了新的核保部門,把收取保費也變成了收取分保手續(xù)費,企業(yè)無法賺取承保利潤。在核賠方面的窘境與核?;绢愃疲捎诮涷灢粔?,不該賠的也賠了,導致利潤的流失。另外由于這種經營模式無法有效地組織起企業(yè)的.資源投入到新興市場(有效需求率高的市場),新生企業(yè)不得不繼續(xù)圍繞著自己熟悉的傳統(tǒng)市場(有效需求率低的市場)去與老企業(yè)、大企業(yè)搶市場。這不僅耗掉了企業(yè)應得的利潤甚至造成了虧損,而且限制了新生企業(yè)的發(fā)展前景,使道路越走越窄??梢哉f,企業(yè)業(yè)務經驗的積累速度和質量,以及將他們迅速轉化為生產力的機制決定了企業(yè)的發(fā)展速度和盈利能力。
            (5)大項目、高風險業(yè)務的不利影響。
            對新生企業(yè)來說,大項目承保雖然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有形象宣傳上的意義,然而大項目由于承保技術上的復雜性和展業(yè)層次過高也非輕易可以得手。承保大項目猶如攻城作戰(zhàn),城高溝深,非重兵不足以下。久頓兵于堅城之下則費用不足,銳氣殆盡。企業(yè)易陷入進也不是,退也不是的窘境。從行銷的角度看,大客戶由于競價力強,承保費率過低,在沒有形成規(guī)模的時候,新生企業(yè)的風險也會很高。因此新生企業(yè)在實力有限的時候不宜將大項目作為主攻方向,而只能以奇兵相待。如果亂打一氣,則會對初創(chuàng)期的企業(yè)發(fā)展產生不利影響。高風險業(yè)務也一樣,由于新生企業(yè)的實力較弱,對高風險業(yè)務賠付的承受力差,為了分散風險,不得不過度依賴分保,企業(yè)費了半天勁,只賺了個吆喝錢,在基礎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下,還會出現賠錢賺吆喝的結果。大項目和高風險業(yè)務的利潤積累慢,對企業(yè)初期成長貢獻率低,并使企業(yè)用散了資源,錯過了其他市場機遇,因此在創(chuàng)業(yè)初期不宜介入。
            (6)企業(yè)文化建設步入誤區(qū)。
            衡。決策的科學與否主要取決于領導人的個人素質和決策機制的設計。一般地說草創(chuàng)時期宜用獨斷的方式,民主是適應發(fā)展起來以后的決策模式。在企業(yè)草創(chuàng)時期即實行民主決策方式會延緩價值觀的統(tǒng)一過程,甚至會使這一努力瓦解。如經營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分配往往會使人們根據隸屬關系結黨,進而演化為派系之爭。派系的出現導致了管理上的不公平,是非沒有標準,最終導致指揮系統(tǒng)的崩潰。因此,在企業(yè)創(chuàng)立初期就要把保持政治穩(wěn)定當成一項戰(zhàn)略任務來抓。要保持政治穩(wěn)定就要建立政治核心。具體說就是要樹立第一經理人的概念,統(tǒng)一政令,避免出現雙頭政治和多頭政治的權力格局。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有巨大的反作用力。上層建筑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雖然受到我國國情的限制有些理論并不能完全在現實付諸實施,但經過努力還是可以建立起基本上符合企業(yè)運作實際的企業(yè)文化,使企業(yè)能夠按照自己的特點和規(guī)律運行。
            二、實施以建設為企業(yè)核心競爭力體系的基本發(fā)展戰(zhàn)略。
            (一)企業(yè)核心競爭力建設的核心是專業(yè)化經營。
            所謂企業(yè)核心競爭力是指那些最基本的、能使企業(yè)保持長期穩(wěn)定的競爭優(yōu)勢、獲得穩(wěn)定超額利潤的競爭力。核心競爭力有四個基本特征:(一)具有充分的顧客價值,即對顧客能產生根本性的好處或效用;(二)具有較強和較持久的唯一性,即進入壁壘高,不易被模仿;(三)具有相當的基礎性和延展性,應該能為企業(yè)打開多種產品市場提供支持,對企業(yè)一系列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都有促進作用;(四)具有領導性,即總是在經營理念、管理工具、組織架構和產品創(chuàng)新等方面走在市場的前面。核心競爭力的實質是核心專長的建設。核心專長的培養(yǎng)和發(fā)展是通過兩個途徑進行的,一個是通過內部的積累建立核心專長,一個是通過外部的兼并和重組來獲取核心專長。在社會分工不斷深入和細化的情況下,企業(yè)必須明確自己能為之提供最佳產品和最好服務的目標市場,通過在目標市場上的長期積累來形成自己的核心專長。任何一個企業(yè)都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但放在市場上就會有強弱之分。最強的核心競爭力表現為一種能不斷的制定行業(yè)競爭標準的能力??梢哉f,誰能不斷地制定新行業(yè)標準誰就擁有最終的核心競爭力。以目前的財產保險市場為例,壟斷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構筑了當前的行業(yè)競爭標準,其他企業(yè)要想超越它就必須建立新的競爭標準。
            核心競爭力理論認為企業(yè)超額利潤的來源于其核心資源和核心競爭力,企業(yè)所在產業(yè)的競爭結構并不重要,即便在存在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中,中小企業(yè)仍有可能賺到超額利潤。尤其在知識經濟時代,由于知識和資本的互補性極強,生產力的提高有時無需增加實物資本,而只要改進生產的組織方式就可實現。因此打破壟斷的最好方式不是在原有的方式上拚搶,如價格戰(zhàn)、資源公關戰(zhàn)等,而是在新的生產方式上和特定的領域里向壟斷企業(yè)發(fā)起沖擊和挑戰(zhàn)。企業(yè)必須認識到:它無法為市場中所有的顧客服務。企業(yè)不應處處與人競爭,甚至在一些市場上與握有優(yōu)勢的企業(yè)對抗,而必須找到并確認市場中最具吸引力,且最能有效提供服務的部分為自己的目標市場。該理論對在當前中國保險市場中的廣大中小企業(yè),特別是新生企業(y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世界500強都是從專業(yè)性很強的企業(yè)發(fā)展成今天的綜合性大公司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企業(yè)的發(fā)展的過程基本上一樣的,凡是從小逐步做大,從簡單向綜合發(fā)展的企業(yè),生命力都很強;凡是過早的鋪開攤子,開始就往大的做,業(yè)務面面俱到的企業(yè)往往都難以為繼。任何企業(yè)都無法違背這個客觀規(guī)律,特別在大家實力相差很大而競爭卻格外激烈的時候更是如此。即便是目前已經在進行多元化經營的企業(yè),也必然有一兩項經營的重點作為自己的核心業(yè)務或核心產品,以使企業(yè)有一兩個賴以生存和發(fā)展的依托或根據地,而不能泛泛經營。如微軟的windows操作系統(tǒng),英特爾的芯片和夏普的lcd顯示器等。盲目多元化,往往是一家企業(yè)走下坡路的開始;而任何一家成功走了多元化發(fā)展的企業(yè),都是以相當的專業(yè)化水平為基礎的。只有成為本行業(yè)的專家,才能做出真正的好產品,才能牢牢地占有市場,在激烈競爭中賺到超額利潤。因此,產品的多元化或經營領域的多元化從來就不是問題,在什么發(fā)展階段實現多元化才是問題的關鍵。
            因此,就實際經營策略而言,收縮經營管理范圍,強化?t營管理縱深,走先專而后綜道路因該是一條兼顧生存與發(fā)展的、切合實際的發(fā)展思路。專業(yè)化就是集約化。專業(yè)化帶來的是易操作性和經驗成本攤薄,使經驗和知識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fā)揮和利用,有助于一個沒有經驗的企業(yè)低成本高速度地積累經營管理經驗。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就是資本,經驗積累得快,企業(yè)成長就快。就保險資源而言,由于我國的經濟規(guī)模已經相當大,任何一個行業(yè)的規(guī)模都足以支撐一個新生企業(yè)的成長,不存在吃不飽的問題。新生企業(yè)要解決的是如何選擇一個或數個效益好并前景遠大的行業(yè)作為自己的發(fā)展依托以解決吃得好和吃得久的問題。因此,在發(fā)展初期新生企業(yè)一定要有所為有所不為,集中力量,從一兩個險種入手,強行進行突破,通過對核心業(yè)務的專業(yè)化規(guī)模經營,形成局部優(yōu)勢,做出名氣,創(chuàng)出品牌,憑借其專業(yè)化優(yōu)勢,搶在別人前面先期瓜分甚至壟斷某些利潤較為豐厚的特定市場,迅速完成利潤、市場份額、經驗、技術、人才和無形資產的原始積累,實現高效快速的業(yè)務增長,然后再向其它險種或領域擴大戰(zhàn)果,最終建立全面優(yōu)勢。未來保險企業(yè)核心競爭力將是一個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的、具有為提供一個或數個特定保險市場核心專長的生產服務體系。
            “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針對當前中國保險市場現狀和未來的發(fā)展趨勢,根據企業(yè)所處的發(fā)展階段和在未來分工體系中的位置,建設專業(yè)化的核心競爭力是新生企業(yè)最為急迫的任務。做好、做專和做強是建立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基本原則,也是新生企業(yè)在發(fā)展初期應奉行的發(fā)展戰(zhàn)略。
            (二)建立以核心專長為依托的銷售服務網絡。
            有一小塊根據地,穩(wěn)穩(wěn)地站住了腳跟,為總部提供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和利潤,從而充分發(fā)揮了分支機構的作用。
            (三)建立戰(zhàn)略協(xié)作同盟。
            企業(yè)聯(lián)盟是指企業(yè)個體與個體之間結成盟友,交換互補性資源,以期獲得長期市場競爭優(yōu)勢。邁克爾u0007波特說,聯(lián)盟是企業(yè)之間的長期協(xié)定,它超出了正常的市場交易,但又沒有達到合并程度,是擴大市場而又不擴大企業(yè)的方法,也是一種不通過合并,就可取得縱向一體化的低成本和特色優(yōu)勢的手段,并能產生1+1〉2的效果。企業(yè)聯(lián)盟的好處在于通過聯(lián)盟雙方均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共同進行更敏捷的對外競爭。對新生企業(yè)來說結合自己的核心業(yè)務以產品為導向與國際上具有相關核心專長的保險企業(yè)建立較為緊密的縱向聯(lián)盟或橫向聯(lián)盟,進行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業(yè)務合作與交流是迅速跨越某些發(fā)展階段和為抗衡wto沖擊,將企業(yè)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提高到國際水平,有效地占領市場的捷徑。聯(lián)盟不僅局限于業(yè)內,也可擴大到業(yè)外,主要是借助其他行業(yè)企業(yè)或組織的行銷通路擴大自身產品的銷售。策略聯(lián)盟分研發(fā)聯(lián)盟、技術合作聯(lián)盟、銷售通路聯(lián)盟、信息聯(lián)盟、培訓聯(lián)盟、分保聯(lián)盟、管理聯(lián)盟、承保聯(lián)盟、服務聯(lián)盟等。尤其是銷售通路聯(lián)盟的建立有利于解決保險企業(yè),特別是新生企業(yè),目前面臨的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如何解決企業(yè)高位切入社會的問題,即如何讓自己的業(yè)務人員能夠盡早接觸到潛在保戶的上層人員,把推銷變成“拉銷”,從而迅捷地打開效益型險種承保的大門。
            (四)建設以市場創(chuàng)新為中心的強大的可持續(xù)研發(fā)能力。
            知識經濟時代的經濟增長源泉是知識的積累和運用。因此要想贏得下個世紀的競爭就必須超常規(guī)地建設企業(yè)的研發(fā)能力,及時總結自己的經驗教訓,學習借鑒業(yè)內外先進企業(yè),收集市場的信息并針對市場的現實和潛在需求作出回應,建立起學習型企業(yè)。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yè)的學習能力強弱決定了企業(yè)的前途。古語說:“學有本源?!逼髽I(yè)自身的文化建設就是企業(yè)的大本大源。沒有這個為基礎,企業(yè)非但無法學習汲取國內外先進企業(yè)的管理技術和經驗,反而往往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得不償失。
            重生產,輕研究開發(fā),是計劃經濟的遺產。在計劃經濟時代,由于一切生產和銷售計劃都由國家下達,企業(yè)無太大必要建立自己的“大腦”。目前我國的企業(yè)仍普遍不重視研究與發(fā)展,企業(yè)決策主要憑領導人的經驗。很多企業(yè)把研究與發(fā)展部門作為一種裝飾物。這一點在保險業(yè)顯得尤為突出。相比之下,外國公司則把研發(fā)作為主要的生產力,甚至是核心生產力加以建設?,F在企業(yè)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也一天比一天嚴峻,再不研究新產品,再不研究市場及其發(fā)展趨勢,就一天也無法混下去。尤其是wto到來后將徹底打破目前保險業(yè)的行業(yè)壟斷,屆時誰能滿足顧客日益增長的需求,誰將贏得市場。新生企業(yè)不能把希望被動地寄托在監(jiān)管部門的各種保護性措施上。否則一旦發(fā)生突變,企業(yè)就會立刻面臨絕境。
            創(chuàng)新是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基石。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建設過程實際上就是企業(yè)創(chuàng)新力的建設過程。由于創(chuàng)新能力的形成需要相當長時間的積累,因此新生企業(yè)必須從創(chuàng)立之始就要把創(chuàng)新力的建設納入整體發(fā)展規(guī)劃。創(chuàng)新是一種能力,這種能力不是單純的研究能力或開發(fā)能力,而是一種能夠把握市場機會和技術機會,正確地做出創(chuàng)新的決策,有效地實施這一決策并成功地引入市場的能力。創(chuàng)新分技術創(chuàng)新、產品創(chuàng)新和制度創(chuàng)新。商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與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不同之處是前者不完全追求技術的先進性而是以市場實現度和獲得商業(yè)利益作為檢驗創(chuàng)新成功與否的最終標準,研發(fā)的重點是市場。所謂市場就是一定數量顧客有效需求的集成。市場的創(chuàng)新即不斷根據顧客的有效需求推出其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用新技術、新產品創(chuàng)造新市場。學習積累機制是創(chuàng)新的核心問題,是支持創(chuàng)新得以順利開展的重要基礎。創(chuàng)新是需要投入來支持的,必須在制度上、機制上予以解決。創(chuàng)新必須要圍繞企業(yè)的核心專長進行而不能追時髦,更不能為了創(chuàng)新而創(chuàng)新。
            創(chuàng)新分戰(zhàn)略性創(chuàng)新和戰(zhàn)術性創(chuàng)新。所謂戰(zhàn)略性創(chuàng)新主要是根據市場發(fā)展規(guī)律和趨勢,預測出企業(yè)下一階段的創(chuàng)新重點。因此戰(zhàn)略創(chuàng)新的重點是對產業(yè)更迭的研究與篩選。例如,產險的增長速度連續(xù)幾年的與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更直落到2.93%,與同期國民經濟增長速度相差4個百分點,完全沒有體現出高需求收入彈性產品的行業(yè)特征。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國民經濟內部各產業(yè)系統(tǒng)間的發(fā)展存在不均衡,各產業(yè)系統(tǒng)的發(fā)展速度有快有慢,有興有落,而作為向其提供服務的財產保險業(yè)卻沒能跟上這種變化,及時調整自己的產品結構和行銷策略,因此造成了今天財產保險業(yè)的窘境。這種窘境的具體表現是:一方面?zhèn)鹘y(tǒng)保險消費市場的有效需求在不斷下降,但保險業(yè)的有效供給卻在持續(xù)增加;另一方面雖然在新興保險消費領域出現了巨大的有效需求,但保險業(yè)卻沒有形成相適應的有效供給。傳統(tǒng)領域有效需求出現萎縮和新興領域有效供給沒有形成導致了現行保險供給系統(tǒng)出現結構性過剩。這導致了財產保險在產業(yè)形成的初期就出現了“過度”競爭,使行業(yè)利潤整體下滑,朝陽產業(yè)突呈“夕陽產業(yè)”的端兆;同時由于財產保險業(yè)沒有主動搭乘上高速發(fā)展的新興產業(yè)列車,所以無法與國民經濟同步發(fā)展,自然也就發(fā)育遲緩。對新生企業(yè)來說,新興市場各方利益尚未定型,因而進入成本相對較傳統(tǒng)市場為低(傳統(tǒng)市場的利益格局已形成,新企業(yè)不易打破),戰(zhàn)略回報高;另外新興市場的保源優(yōu)良,亦是保險資金的好投向,將會形成保險、投資的良性循環(huán)。孫子曰:“凡戰(zhàn),以正和,以奇勝?!边@既是戰(zhàn)爭的法則,也是商戰(zhàn)的法則。對新生企業(yè)來說,正,就是在傳統(tǒng)的市場上解決當家吃飯的問題,屬于戰(zhàn)略防御,主要解決生存問題;奇,就是建設新興市場的供給能力,屬于戰(zhàn)略進攻,目的是解決可持續(xù)發(fā)展問題。企業(yè)能否笑到最后關鍵看如何出奇制勝。因此,新生企業(yè)戰(zhàn)略創(chuàng)新的核心就是找出這些新興市場,加強對新興保險消費市場供給能力的建設,及早形成對新興市場的供給能力,淡出傳統(tǒng)市場。
            所謂戰(zhàn)術創(chuàng)新,則指針對o§品的創(chuàng)新。但產品創(chuàng)新不是盲目的,并非任何產品都有創(chuàng)新的價值。為了追求價值最大化,戰(zhàn)術創(chuàng)新必須要放到戰(zhàn)略創(chuàng)新的框架內,也必須要借助理論工具進行指導。因此,新生企業(yè)要推出有生命力的產品就必須首先研究所選定相關產業(yè),即自己的目標市場(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研究這些產業(yè)經濟壽命,然后再根據這些朝陽產業(yè)的具體需求設計產品。以往我們一直在倡導險種創(chuàng)新但收效不大,其中關鍵問題在于大都沒有把險種創(chuàng)新放到產業(yè)壽命的背景下進行,而只是圍繞著傳統(tǒng)市場進行產品“改良”,產品壽命過短。
            從策略看,創(chuàng)新又可分為率先創(chuàng)新和模仿創(chuàng)新。新生企業(yè)的最大優(yōu)勢就是可以模仿和借鑒前人的經驗和技術,這是造就后發(fā)優(yōu)勢的主要內在機理。因而模仿創(chuàng)新必然是新生企業(yè)的基本策略。
            (五)以電子商務為核心建設新型的管理和銷售模式。
            業(yè)來說就是借助信息技術使企業(yè)的人力服務能以電子的速度流動起來,在信息流的基礎上形成服務流,最終實現大量高速的現金流。
            由于未來的企業(yè)經營嚴重依賴企業(yè)信息流的速度和對其所含重要信息的汲取。因此新生企業(yè)從一開始就要把電子化管理寫入自己的發(fā)展規(guī)劃并配備充足的資源。在信息泛濫的時代,培養(yǎng)和組織一支擁有大量高素質的信息分析專家隊伍將成為企業(yè)克敵制勝的法寶。腦庫和數字化神經系統(tǒng)(而不是網站)的建設將是電子化企業(yè)與傳統(tǒng)企業(yè)的分水嶺。
            由于從理論上說電子商務可以無限制放大企業(yè)的經營規(guī)模,企業(yè)在信息化后經營規(guī)模不是縮小而是擴大(“減員增效”將變成“增員增效”),成敗的關鍵在于你的服務流能否跟上。因此必須把新型銷售終端的建設納入戰(zhàn)略建設軌道,按前重后輕的原則配置資源,建立充足的、現代化的銷售終端,把最優(yōu)秀的人才、最多的資源都放到最貼近市場,最貼近顧客的地方,為顧客提供最高品質的服務。
            當然電子商務是一個社會性系統(tǒng)工程,它的建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真正進入實用和主導地位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如社會網絡基礎系統(tǒng)的建設,網絡用戶的規(guī)模和購買能力,網絡消費文化和習慣的形成,網絡財務安全(既對企業(yè)而言,也對個人而言)等都還在發(fā)育中,遠未到成熟期。對其目前在營銷方面作用的不切實際的夸大將會過早耗掉新生企業(yè)有限的資源,從而造成嚴重損害。因此,雖然對新生保險企業(yè)來說電子商務是必由之路,越早明確就越主動,但并非馬上大規(guī)模投入。從整合步驟看,要采取漸進式戰(zhàn)略,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先做好企業(yè)內部的電子化信息系統(tǒng)和的并網準備,第二步進行企業(yè)組織內部體系的改造(這是根本)。要注意與社會協(xié)調穩(wěn)定發(fā)展。一般地說電子商務要經過四個階段:即基礎網絡建設階段、辦公自動化階段、建設企業(yè)核心業(yè)務管理和應用系統(tǒng)階段;電子商務直接增值階段。
            (六)“深根固本以制天下”
            在現存的市場格局和行業(yè)環(huán)境下,只有經過認真的規(guī)劃和較長時期的努力,新企業(yè)對老企業(yè)的優(yōu)勢才會展露出來。任何速勝的觀點都是不切實際的。因此應該去掉浮躁的心態(tài),著眼于長期的競爭,所謂“風物長宜放眼量”,等待時機。要耐得住寂寞,做到“三年不飛,一飛沖天。三年不鳴,一鳴驚人。”
            發(fā)展是硬道理。發(fā)展不僅僅指速度,也包括效益。但不論是效益還是速度都只有放到戰(zhàn)略中才能看出它的價值。在不同階段要有不同的效益和速度指標。在企業(yè)內部環(huán)境已與企業(yè)外部環(huán)境不可分割的情況下,主觀想穩(wěn),客觀形勢是否允許?主觀想快,客觀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來支持雄心勃勃的目標?另外效益是由速度的質量決定的,而速度質量的高低取決于戰(zhàn)略資源投入的價值取向、數量多寡和管理實踐運行的質量和水平。如果效益不好的原因屬于資源投入和配置問題,就要從根上解決,即從投資決策層解決;如果屬于管理問題,就要從經營層解決即對戰(zhàn)術措施進行調整。
            新生企業(yè)的發(fā)展初期可以沒有直接效益(但會形成間接效益,如無形資產、市場占有率、機構和規(guī)模經驗等),但從戰(zhàn)略上看,則必須要有直接效益,這是企業(yè)經營的起點也是終點。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效益決不能僅停留在是否有當期現金回報這樣一個膚淺的水平上,而應該放在長期的基礎建設上。
            “深根固本以制天下”。新生企業(yè)要敢于加大在基礎設施上的力度,打好發(fā)展基礎,在基礎上投入的越多,以后經營上的難度就會越少,發(fā)展就會越順利;基礎沒打好,盲目上規(guī)模,就會出問題?;A打好了,再大干快上,加速發(fā)展。
            (七)管理人才是做好企業(yè)的基礎,專業(yè)人才是開拓市場的基礎。
            保羅·羅默在四要素經濟增長理論中把人力資本排在第一位,而把新思想、資本和非技術勞動等因素依次排在其后表明了人力資本的重要性。
            知識經濟的重要特點是對人力資本和技術的高強度的投入。企業(yè)的不斷地學習和歸類及利用信息的能力已成為企業(yè)市場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是知識的載體和學習主體,因而人的因素與企業(yè)效益的互動力越來越大。簡言之,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好壞就是對人的積極與消極兩個方面管控的好壞。
            服務業(yè)是勞動密集型產業(yè),人的素質高低和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因此,人才是服務業(yè)的最重要的生產要素。當前保險業(yè)最稀缺的資源是人才,新生企業(yè)從建立伊始就該不惜一切代價去壟斷人才(壟斷了人才就意味壟斷了市場,建立了別人進入市場的障礙。專業(yè)化經營的發(fā)展戰(zhàn)略為新生企業(yè)利用有限的實力壟斷相關的最優(yōu)秀的人才提供了前提條件)。目前各家新生財產保險公司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的問題。在老企業(yè)采取措施以防止自己的人才外流之后,新生企業(yè)的人才缺乏的問題更顯突出。此外人才成本的不斷攀升也向新生企業(yè)提出了嚴峻的挑戰(zhàn)。這一問題在外資保險大舉進入之后將會更加尖銳。除了人才短缺的問題外,人才的質量也是令新生企業(yè)深感頭痛的,新生企業(yè)的保險人才在從業(yè)經歷和時間上普遍弱于老企業(yè)。然而在所有人才問題中,最嚴重的問題還不是缺乏業(yè)務人才的問題,而是缺乏管理人才的問題。從各家新生保險公司內部實踐看,保險業(yè)務能力普遍強于管理能力。因此要扭轉重保險技術輕管理技術的傳統(tǒng)經營理念,樹立科學管理是第一生產力的新思維。要充分認識到保險技術只是一個保險企業(yè)理應具備的常規(guī)技術,決定企業(yè)命運的是管理?,F在一談缺人就是指缺懂保險的,其實新生保險企業(yè)更缺懂企管的,懂研究的,具有情報收集和分析能力的。要打破目前存在的門派觀念,破除保險圈內的近親繁殖,讓其他行業(yè)的新鮮血液盡可能多的流入到保險行業(yè)。不僅要在國內找,還要到國際上去找合適的人。要把管理人才的使用、培養(yǎng)放到工作的首位。既要注意從保險專家中培養(yǎng)管理人員,使之具備基本的管理技能和長遠的戰(zhàn)略思維;更要在重視將管理專家迅速轉化成保險專家;還要及時從其它相關行業(yè),特別是新興產業(yè),引進專門人才,將其有計劃有步驟地改造成既懂保險又懂專業(yè)的兩棲人才,為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儲備后備力量。要形成以管理人才為主,以業(yè)務人才為輔的基本人才戰(zhàn)略。
            (八)保險投資相輔相成,初期以保險為主。
            不同時期的作用,可以使企業(yè)在制定戰(zhàn)略規(guī)劃時對不同時期的企業(yè)任務有所側重,在資源配置上也可有所輕重??梢哉f,新生企業(yè)目前的最主要任務是把保險業(yè)務做上去,在有行業(yè)壟斷利潤的時候賺取壟斷利潤,盡快利用主營業(yè)完成原始積累,打個好基礎。
            結束語。
            壟斷、wto和知識經濟背景下的信息技術是影響當今中國保險企業(yè)發(fā)展的主要外部因素?;A管理薄弱、經營方向不明、指揮系統(tǒng)不科學和文化建設流于形式是導致陷入虧損困境的內部因素。這些橫阻在新生企業(yè)面前的問題都是造成新生企業(yè)危機的關鍵,同時它們也是新生企業(yè)制定發(fā)展戰(zhàn)略的依據。
            對廣大的中小新生企業(yè)來說,在建設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過程中除了借鑒國內外保險企業(yè)的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和經驗和技術外,還|t學習他們的發(fā)展史。任何企業(yè)經營管理策略都非憑空而出的,必然與當時的市場環(huán)境及其歷史文化密切相關,與該企業(yè)當時的發(fā)展階段相對應。
            但是戰(zhàn)略目標能否達成最終取決于企業(yè)對戰(zhàn)略的認知程度和愿意為此付出多大代價??梢詳嘌裕冻龅亩?,決策及時,方向正確的企業(yè)一定會成功。戰(zhàn)略規(guī)劃的質量取決于企業(yè)對市場及其發(fā)展變化趨勢和規(guī)律的把握。新生財產保險企業(yè)必須密切關注周邊環(huán)境的變化,提前做好應變計劃和措施,方能夠生存并且發(fā)展下去。而那些不重視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的企業(yè)必然會遭到失敗。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建設是企業(yè)最重要的和全局性的戰(zhàn)略任務,企業(yè)必須做好長期為此付出代價的準備,真正建立起一個獨特的、不易模仿的、可持續(xù)開發(fā)新產品、技術含量高的并能為顧客帶來超值服務的核心競爭能力。
            作者: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克加入時間:-7-7。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九
            一、保險財產
            保險財產指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財產及費用。
            經被保險人特別申請,并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費用經專業(yè)人員或公估部門鑒定并確定價值后,亦可作為保險財產: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
            (二)古玩、古幣、古書、古畫;
            (三)藝術作品、郵票;
            (四)建筑物上的廣告、天線、霓虹燈、太陽能裝置等;
            (五)計算機資料及其制作、復制費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為保險財產:
            (一)爆炸物品;
            (二)現鈔、有價證券、票據、文件、檔案、帳冊、圖紙;
            (三)動物、植物、農作物;
            (四)便攜式通訊裝置、電腦設備、照相攝像器材及其他貴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輛。
            二、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財產因以下列明的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險單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
            (二)爆炸,但不包括鍋爐爆炸;
            (三)雷電;
            (四)颶風、臺風、龍卷風;
            (五)風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發(fā);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yè)及挖掘作業(yè)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二)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
            被保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年
            保險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電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簽到日期: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一
            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厲害關系得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5.其他。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法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第四條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損失,本公司付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七條除外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xxx;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貝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第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固定資產可以按賬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下部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2.部分損失
            (1)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2)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3.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2.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2.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帳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護財產安全的各項,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場。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償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亦可提前十五天發(fā)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保險人按_________計收,后者按_________計收。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本保險受到xxx的法律管轄。xxx的法院對本保險項下的爭議有排它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2.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二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guī)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guī)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fā)生后超過規(guī)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guī)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xù)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guī)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guī)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fā)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fā)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fā)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fā)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xié)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guī)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xié)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yè)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xié)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guī)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帳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三
            編號:
            委 托 人 (甲 方)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代理 人 (乙 方) :
            為促進保險事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充分發(fā)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 保證保險代理行為合法、公正、有序進行,并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 正當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依照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及中國保監(jiān)會關于保險代理的管理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保險業(yè)務代理 合作事宜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范圍:
            1、保險險種及地域范圍
            險種名稱
            2、代理業(yè)務范圍: (1)代理推銷保險產品; (2)代理收取保險費; (3)未經甲方書面委托,乙方對所代理的保險業(yè)務無理賠權,亦不得代理甲方簽定訂立任何賠付協(xié)議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賠付承諾。
            二、保費和手續(xù)費結算:
            保費和手續(xù)費結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于出具保單正本三個工作日按 甲方制定的結算程序與甲方結算該業(yè)務保險費。
            2、甲方在乙方轉交的保費到帳后五個工作日內,將代理手續(xù)費 支付給乙方。
            3、甲方按實際所收保費向乙方以轉帳形式支付代理手續(xù)費。各險種代理手續(xù)費標準為:
            險種名稱
            代理手續(xù)費比例(%)
            三、權利和義務: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作好《保險法》及保險代理業(yè)務相關法規(guī)的宣 傳工作,并依據中國保監(jiān)會的要求,協(xié)助乙方有關人員取得相應的資 格證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投保單、保險條款、宣傳材料及與代 理業(yè)務相關的資料, 并負責對乙方進行包括單證管理在內的保險基礎 知識培訓和實務培訓。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險業(yè)務及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 檢查,乙方須積極主動配合,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代理業(yè)務范圍及代理權限內為甲方 代理保險業(yè)務。超權限代理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將其經授權代理的保險業(yè)務轉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并依據甲方制定的各 項保險代理規(guī)定、承保規(guī)定和操作程序辦理代理業(yè)務。
            7、乙方在辦理保險業(yè)務時,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 費率、單證及各種表格,未經許可不得隨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 件和資料。
            8、乙方在代理銷售保險時,應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 引導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實告之義務; 向投保人就保險合同條款進行說 明,并對免責條款依法進行“明確說明” 。
            9、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將保費及利息劃付給甲方,甲方則 應及時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續(xù)費。
            10、乙方代理的保險業(yè)務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 義務在獲知客戶出險信息后即時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和信用,對外簽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擔保 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單進行質押活動。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但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雙方約定解除或依合同規(guī)定可單方 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終止。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特殊原因 需變更時,須雙方同意后,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期限內要求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 30 天 通知對方。
            3、乙方在代理保險業(yè)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動 終止: (1)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 (2)在保險代理業(yè)務中有欺詐、背信、偽造文書行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保險公司; (4)挪用侵占或貪污保險費; (5)被保監(jiān)會收回或吊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或《保險兼 業(yè)代理許可證》或《經營保險代理業(yè)務許可證》 ,或者被國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門收回或吊銷《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
            4、若乙方違反中國保監(jiān)會的有關執(zhí)業(yè)管理規(guī)定,甲方有權終止 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立即開始并在 15 日內結清 一切保險費、代理費及有關帳務,辦理未決賠案、保險單證等文件的 交換,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 業(yè)務。
            六、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繳交保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 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險費。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規(guī)定的代理范圍開展業(yè)務,或在開展業(yè)務 過程中違反甲方有關業(yè)務規(guī)章制度,經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 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 求乙方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因各類表見代理行為而遭 受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乙方并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 民幣 5 萬元。
            七、爭議處理: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之間一切有關本合同項下的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 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 后補充修訂。
            甲方: 代表: (簽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簽章) 日期: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四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下列家庭財產:
            (一)房屋及其附屬物;
            (二)單件價值在元以上的服裝、床上用品、家俱;
            (三)單件價值在元以上的樂器、家用電器(不含微型電器、電子用品)。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二)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三)用于生產經營的財產;
            (四)其他不屬于第一條所列范圍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地址內的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三)暴風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
            (四)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第四條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搶劫或盜竊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五條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除外責任
            第六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海嘯;
            (二)戰(zhàn)爭、軍事行動、罷工、沒收、征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五)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第七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二)被保險人的家屬或雇傭人員或同住人員或寄宿人盜竊保險財產而造成的損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
            (五)保險財產在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七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fā)生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或搶劫損失。
            保險金額和保險儲金
            第八條本保險采取每份固定保險金額的方式辦理投保;被保險人可根據投保時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投保份數。
            第九條保險儲金按保險金額的3——5%,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第十條無論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是否發(fā)生保險事故,在保險合同終止時,保險儲金均全額退還被保險人。
            第十一條若保期不滿3周年,被保險人中途要求退回儲金,本公司按儲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費;保期不滿1年收3%;滿1年不滿2年收2%,滿2年不滿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險期限
            第十二條從簽發(fā)保險單次日零時起,被保險人只要不提取保險儲金,本保險在xx年內(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續(xù)保。
            賠償處理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公安部門證明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五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六條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賠,也可向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xié)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當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負按比例分攤的責任。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guī)定,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fā)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二十一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有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同時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條至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五
            在日益復雜的民商事交往中,人們不再是機械地按現有的法律規(guī)定來辦事,在很多方面各當事人出于效率、安全等多方面的考慮來選擇一種自認為是最優(yōu)的方式來進行民商事交往,而這種“最好的方式”或是違反現有法律規(guī)定或是現有法律沒有規(guī)定。例如在銀行貸款業(yè)務中,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要求成為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就出現了我國《保險法》上的一個新概念。對這個新概念我們如何看待,下面先介紹實務中的兩個案例。案例一:原告王某就其實際控制使用的一輛貨車向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單中約定該貨車行駛證上載明的貨車所有人郭某為被保險人,保單特別約定欄中載明受益人為原告。后原告在駕駛系爭車輛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遂就第三者責任險及車輛損失險向被告申請理賠,然被告以“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并非保險法上的受益人,保險法意義上的受益人僅限于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是期待權,受益人只有在被保險人死亡后才享有現實的請求權”為由拒絕理賠。案例二:原告上海某暖通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某保險公司簽訂財產保險基本險合同,保險標的為原告的廠房,被保險人為原告,第一受益人系為原告提供房屋抵押貸款的上海某銀行。在“麥莎”臺風期間,原告的涉訴房屋發(fā)生了倒塌事故,遂向被告申請理賠,而被告認為該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上海某銀行,原告無權主張理賠事項。案例一中王某既是投保人也是“受益人”,車主郭某是被保險人。被告某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認為財產保險合同不存在“受益人”,只有被保險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后向保險人請求補償。在案例二中,保險公司卻是一種相反的態(tài)度,即認可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正當性,并以此為理由提出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的辯解。由此可見在保險實務中,銀行貸款與財產保險的綁定、責任險中的受益人等問題已經日益凸顯,但是面對此類糾紛時,我國的《保險法》顯得力不從心。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贝颂幹皇且?guī)定人身保險合同中有受益人,卻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未作規(guī)定。正是這一缺位,導致人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頗有爭議,各地法院在審理“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案件”時結果也相左。我國《保險法》現有的缺位規(guī)定使得處于私法領域中原本自由的人們變得不安起來,基于這樣的考慮,筆者認為很有必要在立法上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并對其具體的權利義務加以明確規(guī)定。
            (一)受益人的概念和功能
            1.受益人的概念:由上引我國《保險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可知受益人可以是如下三類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上述兩類人所指定的人(第三人);許多發(fā)達國家的立法例以及許多學者都認為受益人是根據保險合同享有保險補償金請求權的人。所以受益人實際上指的就是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后可以請求保險公司給付補償金的人。我們還要注意到一點,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第三人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自身就是受益人,在此種情況下,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身份是雙重的,而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第三人在身份上則不具多重性,即他不具備保險合同上的其他身份。為了區(qū)別兩種不同身份受益人,我們將受益人分為廣義的受益人和狹義的受益人,狹義受益人即為第三人,而廣義受益人則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狹義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一旦保險事故發(fā)生,被保險人就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實際上就是受益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廣義的受益人是廣泛存在于保險合同中的,當然包括財產保險合同,所以本文所探討的受益人只是在學界有爭議的即狹義概念上的受益人。
            2.設置受益人的功能:自海上貿易逐漸發(fā)展以來,商業(yè)繁榮的背后有著令人擔憂的風險。在此背景下,保險這一“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經濟制度”就應運而生了。不妨這樣說,保險制度是一種消極的保值投資,這種投資是為了消化在商業(yè)往來中出現的風險。設置受益人就是為了使在危險發(fā)生時有人可獲得補償從而達到保值的原初目的。傳統(tǒng)的保險理論認為“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這是機械地把保險的功能與特定的人相聯(lián)系,而忽視了保險制度的投資保值功能,因而是有局限性的。在一份保險中,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主體并非是唯一的,如果簡單地將損失補償原則很狹隘地理解為“誰受損,誰獲償”,則將導致受益人被限定在被保險人之上的錯誤。通過上面的論述,筆者認為設置受益人只是為了損失得到補償,實現保險分擔風險、投資保值的價值。
            (二)受益權的性質和基礎
            1.受益權的性質:受益權指的是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后可以向保險人請求支付保險補償金的權利。由此定義觀之,受益權實質上是財產權,因為受益權是通過對他人請求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權利。財產權較之于人身權的顯著特點是具有相對性和可讓與性。此般特點決定了受益人的選擇對象可以相對寬泛,而非局限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之中。理論界對于受益權的理論依據主要有三種解釋:
            (3)法律創(chuàng)設理論,認為法律認可受益人享有受益權。
            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發(fā)現上述三種解釋都有內在的缺陷。解釋(1)無法解決受益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欠缺問題,且第二個合同的成立有主觀強加之嫌。解釋(2)的認識與《保險法》中“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的規(guī)定不符。而解釋(3)則根本避而不答。在傳統(tǒng)的合同理論中,相對性是合同的一個明顯的特征,即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只是存在于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但是隨著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的出現,傳統(tǒng)理論受到了挑戰(zhàn),因為該第三人不是訂約當事人卻享有合同上的權利。存在受益人的保險合同其實就是一個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在此類合同中,受益人并不直接參與到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去,且受益人只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指定而與受益人的意思無關;另一方面在受益人的變更過程中亦不需要保險人同意,保險人只是對這一變更作備案而已,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受益權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單方意志為第三人所創(chuàng)設的財產權。
            2.受益權的學理基礎:第一,意思自治原則。對于作為財產權之一種的受益權,具體由誰享有則是一個可基于權利原初享有者的意思自由而得以處分的結果。很顯然這樣的一種自由處分非但沒有引發(fā)道德上的危機,亦充分尊重了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所以立法上根本沒有必要對受益人的范圍作禁止性規(guī)定。前引案例二中,被告的理由是能夠成立的,既然原告與被告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就約定了銀行為受益人,對于這樣的自由意思表示,原告事后卻不承認,顯然是不誠信的表現。第二,商業(yè)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理論。對于不確定的危險,當事人希望通過參加保險而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仍可保有保險標的的原有價值,這樣就能夠確保商業(yè)交往中的安全與效率。在財產保險中,債權人希望成為債務人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這樣的做法正是債權人希望最大限度地規(guī)避商業(yè)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因而是符合保險法的宗旨的。雖然對于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已存在債的擔保等制度,但這些制度的前提是債務人的財產是要完好存在的,一旦債務人的財產滅失,這些制度就失去了其被創(chuàng)設的意義。在此種場合下指定債權人為受益人無疑是更好的保護了債權人的權利,也是對交易安全的一種保護。在前引案例一中,原告王某實際占有保險標的物,由其行使受益權更為合理,也更能體現經濟性、高效性的要求。受益權是一種純獲益權,不以負擔債務為己任,因此難免會被質疑以第三人為受益人是否有轉移資產、逃避債務。這種擔憂其實是多余的,保險具有射幸性質,對一個不曾確定的財產權利的轉移的行為加上這樣的嫌疑是莫須有的,另外,受益人的指定也決非是毫無限制的,必定要受到特定情形的制約。
            對于作為財產保險合同標的之一的財產,我們主要是為了實現其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因此保險法傳統(tǒng)的理論只認可財產的所有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是有其合理的基礎。也正如我在前一部分所論及的,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存在的必要,因此我國《保險法》在以后修訂時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必要和可行的。雖然我們認為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有著現實的需要和理論的基礎,但是同時也要注意到設置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也會帶來一些弊端。例如在車貸險中銀行作為受益人,當保險標的(車輛)出現輕微損壞時由銀行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此時我們會發(fā)現這樣的結論是很難讓人接受的,銀行希望成為受益人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貸出款項能夠及時、安全收回,而在上述情形中車輛只是輕微損壞,根本不至于損害到銀行的債權的實現,但是對于車輛的所有人而言這樣的損壞卻可能是致命的。如果在此種情形下還允許銀行成為受益人顯然有違公平和效率的要求。所以我們認為在建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的時候不能單純地照搬現行《保險法》中有關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的規(guī)定,而是有所限制的。從上引的案例以及司法實務中的現狀,我們認為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主要存在如下兩類合同中:第一類合同,即以保險標的滅失為保險事故的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標的滅失所帶來的損失往往比較大,此時就極有可能造成保險標的的所有人無力償還債務從而危害債權人的利益。為了更好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應當允許保險標的所有人指定其債權人為受益人。至于排除財產輕微損害狀況的,這主要是因為輕微損害所造成的損失比較小,由所有人本身請求給付更利于損失得到彌補。此類合同的各方面特征都與人身保險合同有著相似之處,因此在受益人指定、變更以及收益權喪失等方面的具體制度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相關規(guī)定。第二類合同,即符合保險標的占有人與所有人分離的情形的合同。在資源有限的現實社會中,我們已經深刻認識到物盡其用的重要性,我們要求物之占有人積極使用該物。在物之所有人和占有人分離的情形下,現行《保險法》只是規(guī)定所有人可以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后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顯然這對于物的實際占有人來說這是不合理的。為了調動財產之占有人的積極性,也為了讓財產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我們認為在此類合同中設立受益人也是必要且合理的?;谶@樣的制度設計理念,我們認為此類合同對于受益人的規(guī)定應該不同于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規(guī)定。首先,在受益人的指定方面,應當只允許投保人(財產的實際占有人)指定,且不需要被保險人同意。其次,在受益人的變更方面,根據誰指定誰變更的原則,仍舊是將此權利賦予投保人。最后,關于受益人的其他方面的規(guī)定則可以參照人身保險合同對受益人的規(guī)定。
            通過以上的論證,筆者認為在特定的財產保險合同中設立受益人是切合社會經濟生活的實際需要的。而我國現行《保險法》對于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的缺位規(guī)定,不僅落后于世界立法之趨勢,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缺位給審判實務帶來了諸多的不便,各地出現的不同判例使得法的統(tǒng)一性和權威性受到了挑戰(zhàn)。每一法律制度的創(chuàng)設都有一定的社會基礎和理論指導,目前的社會現狀已表明“誰投保,誰受損,誰獲償”的傳統(tǒng)理論已經不能適應了,所以我們應該對原有的理論加以擴大的解釋、并創(chuàng)設新的制度以契合當今社會的現實需要。設立財產保險合同受益人是符合現代法治和實踐的要求的,同時也是對保險合同受益人制度的完善和補充。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六
            第一條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險單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即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內裝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裝;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首飾;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的本條第(二)至第(四)項所列財產和專業(yè)人員使用的專業(yè)用品,保險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之內,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yè)所使用的財產和所銷售的商品;
            (五)煙酒、食品(米、面除外)、藥品、化妝品;
            (七)移動電話和便攜式電腦;
            (八)違章搭建的建筑或設施裝置;
            (九)被保險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財產;
            (十)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
            (二)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
            責任免除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直接或間接物質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蟲蛀、鼠咬、霉爛、變質、自燃、自然損耗;
            (六)工藝不善、原材料缺陷、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
            (七)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以及其他不屬于本條款第三條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責任期間
            第六條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檔,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一,并記載于投保單和保險單中,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金額
            第七條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財產的總保險金額為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乘以實際投保份數;但總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三)在保險責任期間,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增加,增加額為增加、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如投保人減少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減少,減少額為減少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八條本保險的保險費按以下方式計算: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人收取的年保險費總額為單份保險的年保險費乘以投保份數。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及責任
            第九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投保人應對保險標的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
            (四)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七)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款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或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亦可終止保險合同。
            賠償處理
            第十條
            (三)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六)從保險人書面通知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一年內,如被保險人不領取賠款,也作為自愿放棄保險保障權益處理。
            附則
            第十一條在保險責任期間內,若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申請?zhí)崆敖獬竞贤?,經保險人同意后,本保險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時,保險責任終止。
            第十二條本保險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各文件之間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有沖突,以如下序號在前的文件中的約定或解釋為準:
            (一)附貼批單及其他有關書面協(xié)議;
            (二)保險單;
            (三)保險條款;
            (四)投保單。
            第十三條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以下順序處理:
            (一)提交保險單簽發(fā)地的保險人的經營機構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則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特別約定條款
            特別提示
            第一條本特別約定條款是華泰居安理財型家庭綜合保險(家庭版)的備選條款,投保人可在購買基本保險的基礎上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如果投保人同時選擇本特別約定條款,則基本保險條款和特別約定條款共同構成構成本保險的條款。
            本特別約定條款只能和基本條款結合使用,單獨使用時不發(fā) 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確定
            第二條投保人投保本保險時,可以選擇繳納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險,其應繳納的保障金為10000元人民幣;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險,其應繳納的保障金總額為一份本保險應繳納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數。
            第三條保障金應一次性繳納。
            給付金的確定
            第四條在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后,不論保險期限內是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實際支付了保險賠償金多少,不影響投保人領取給付金。
            第五條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險,在保險責任期間屆滿時,投保人可以領取的給付金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三年,則給付金為10933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11905元人民幣。
            第六條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險,在保險責任期間屆滿時,投保人可以領取的給付金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三年,則給付金為投保份數乘以10933元人民幣;
            (二)如保險責任期間為五年,則給付金為投保份數乘以11905元人民幣。
            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部分退?;蛉客吮r給付金的確定。
            第七條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投保人要求部分退?;蛉客吮5?,應在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到本公司辦理退保手續(xù);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蛲吮H糠輸?。
            第八條 本保險保險責任期間屆滿前部分退?;蛉客吮r,給付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六)實際保險責任期間持續(xù)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給付金= 退保份數x(10000+1000o x保險天數x0.009%一對應的手續(xù)費)。
            給付金的領取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給付金只給付給投保人或其授權代表人。
            第十條投保人在領取給付金時,須攜帶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fā)票、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領取給付金的,代理人代為領取時,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出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如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正本、發(fā)票丟失,投保人應及時到保險人經營場所辦理掛失手續(xù);在掛失手續(xù)辦理之前,如給付金被冒領,保險人不負責任。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及在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下該財產的保險。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特別約定
            房屋及其他附屬設備
            其他保險財產
            (見條款第二條二、三、四項)
            代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財產
            (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保險金額合計人民幣
            保險費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盜竊險: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
            自 年 月 日 時起
            保險期限: 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時止
            承 保 記 錄
            簽章 登記 會計 復核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篇十七
            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厲害關系得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5.其他。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法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第四條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損失,本公司付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七條除外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貝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第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固定資產可以按賬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下部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2.部分損失
            (1)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2)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3.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2.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2.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帳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護財產安全的各項,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場。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償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亦可提前十五天發(fā)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保險人按_________計收,后者按_________計收。
            第二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本保險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對本保險項下的爭議有排它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2.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人(蓋章):_________被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