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yè),在與他人合作或交易時,簽訂合同非常關鍵。如何起草一份合格的合同?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簽訂應當經過法律專業(yè)人士的審核和意見,以確保合法有效。
銀團貸款合同篇一
第三十一條銀團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代理行負責。牽頭行在本行貸款存續(xù)期內應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銀團貸款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并以書面形式盡快通報銀團貸款成員。
第三十二條銀團貸款存續(xù)期間,通常由牽頭行或代理行負責定期召開銀團會議,也可由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成員共同提議召開。銀團會議的主要職能是討論、協(xié)商銀團貸款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三十三條銀團會議商議的重大事項主要包括:修改銀團貸款協(xié)議、調整貸款額度、變更擔保、變動利率、終止銀團貸款、通報企業(yè)并購和重大關聯(lián)交易、認定借款人違約事項、貸款重組和調整代理行等。
第三十四條貸款到期后,借款人應按期如數(shù)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至少在最近一個預定還款日的60個營業(yè)日前通知代理行,并在征得銀團貸款成員同意后,根據銀團貸款協(xié)議所列的相關貸款余額的到期次序,按后到期先還的原則償還最后期貸款本息。
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銀團成員可按提前還款的時間和金額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具體收取比例可在銀團貸款協(xié)議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銀團貸款出現(xiàn)風險時,代理行應負責及時召開銀團會議,成立銀行債權委員會,對貸款進行清收、保全、重組和處置。必要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銀團貸款存續(xù)期間,銀團貸款成員原則上不得在銀團之外向同一項目提供有損銀團其他成員利益的貸款或其他授信。
第三十七條銀行在辦理銀團貸款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借款人有下列違約行為,并經指正不改的,由代理行負責召開銀團會議,追究其違約責任,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及其保證人:
(一)所提供的有關文件被證實無效;。
(二)未能履行和遵守貸款協(xié)議所約定的義務;。
(三)未能按貸款協(xié)議規(guī)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以假破產等方式逃廢銀行債務;。
(五)其他按貸款協(xié)議約定的違約事項。
第三十八條銀團成員在開展銀團貸款業(yè)務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經銀團貸款會議審核認定違約的,可以對違約銀團貸款成員做出違約賠償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應承擔法律責任。銀團成員之間的上述糾紛,不影響銀團與借款人所定貸款協(xié)議的執(zhí)行。
(二)銀團貸款成員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或違約退出銀團的;。
(三)不執(zhí)行銀團會議決議的;。
(四)借款人歸還銀團貸款本息而代理行不如約及時劃付銀團貸款成員的;。
(五)其他違反銀團貸款協(xié)議、本業(yè)務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銀團貸款成員依據銀團貸款協(xié)議規(guī)定轉讓貸款的,應當提前通知借款人和代理行。如果銀團貸款協(xié)議中約定必須經借款人同意的,應事先征得借款人同意。
第四十條銀團貸款成員應定期向當?shù)劂y行業(yè)協(xié)會報送銀團貸款有關信息。內容包括:銀團貸款一級市場的包銷量及持有量、二級市場的轉讓量,銀團貸款的利率水平、費率水平、貸款期限、擔保條件、借款人信用評級等。
第四十一條開辦銀團貸款業(yè)務的銀行應依據本指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制定銀團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建立與銀團貸款業(yè)務風險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并指定相關部門和專人負責銀團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條銀行向大型集團客戶發(fā)放銀團貸款,應注意防范集團客戶內部關聯(lián)交易及關聯(lián)方之間相互擔保的風險。對集團客戶內部關聯(lián)交易頻繁、互相擔保嚴重的,應加強對其資信的審核,并嚴格控制貸款發(fā)放。
第四十三條銀團貸款收費是指銀團成員接受借款人委托,為借款人提供財務顧問、貸款籌集、信用保證、法律咨詢等融資服務而收取的相關中間業(yè)務費用,納入商業(yè)銀行中間業(yè)務管理。
銀團貸款收費應按照“自愿協(xié)商、公平合理、質價相符”的原則由銀團成員和借款人協(xié)商確定,并在銀團貸款協(xié)議或費用函中載明。
第四十四條銀團收費的具體項目可包括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等。銀團費用僅限為借款人提供相應服務的銀團貸款成員享有。
安排費一般按銀團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承諾費一般按未用余額的一定比例每年按銀團貸款協(xié)議約定方式收取;代理費可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四十五條銀團貸款的收費應遵循“誰借款、誰付費”的原則,由借款人支付。其費用種類和金額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不得在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
第四十六條牽頭行不得向銀團貸款成員附加任何不合理條件,不得以免予收費的手段,開展銀團貸款業(yè)務競爭,不得借籌組銀團貸款向銀團貸款成員和借款人搭售其他金融產品或收取其他費用。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指引由銀監(jiān)會負責解釋。凡此前公布的有關銀團貸款業(yè)務規(guī)定與本指引不一致的,按本指引執(zhí)行。
第四十八條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銀團貸款合同篇二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銀團貸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 貸款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 提款
第七條 還款
第八條 提前還款
第九條 支付
第十條 擔保
第十一條 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 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 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 代理行
第十五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 通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 “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 “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 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 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 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 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 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 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 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 提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 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 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 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 還款
7.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 提前還款
8.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 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 支付
9.1 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 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 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 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人承諾
11.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 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 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 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 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 貸款人承諾
12.1 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 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 銀團關系
13.1 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 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 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 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 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 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 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 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 決定停止貸款;
13.7.3 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 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 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 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 其他有關事宜。
13.8 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 修改本合同;
13.8.2 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 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 貸款展期;
13.8.5 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 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 代理行
14.1 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 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 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 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 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 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 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 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 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 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 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 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 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 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 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 通訊
16.1 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 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 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 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 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 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 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 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 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 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 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 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18.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
18.2 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 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 其他
19.1 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 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 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銀團貸款合同篇三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四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xié)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xiàn)的協(xié)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guī)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guī)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五
借款合同。
中,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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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
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
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銀團貸款合同篇六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團貸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七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貸款銀行的相應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座落于 區(qū)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乙方辦理貸款,并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產權清晰,無糾紛,無抵押。
2、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shù):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 附屬設施:
1、甲方認可該房屋到貸款銀行指定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購買該房屋辦理 形式貸款。
3、甲方申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貸款年限為 年。(貸款額度與貸款年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結果為準)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首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甲方于簽訂本合同時須向乙方交納貸款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2、若甲方需乙方為其墊付該房屋貸款所需的首期款,則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向乙方交納墊付手續(xù)費(金額為首期款墊付總額的3%),共計人民幣 元整。且甲方承諾應按如下約定歸還乙方為其墊付的首期款全款: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對該房屋提供協(xié)助房屋過戶服務。
2、甲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合法、有效。如貸款銀行調查其所提供材料、證明內容不屬實或其資信不夠造成貸款未果,甲方需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所收貸款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3、甲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需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貸款手續(xù)費。如因貸款方式問題乙方未能為甲方辦理貸款,甲方應接受乙方的其他貸款方式,否則乙方不予退還已收的貸款手續(xù)費。
5、在簽定本合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交納相當于總房款 %的房款以備辦理貸款手續(xù)。如甲方所付款項與貸款銀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額,則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將不足額部分補齊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規(guī)定支付銀行要求的其它費用,如保險費等。貸款期間如遇銀行政策調整,甲方應按調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
7、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項權證》,由此造成的貸款利息及產權過戶費等相關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8、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協(xié)助為甲方辦理房屋抵押貸款事宜。
1、虛假資料或不真實交易而引發(fā)的經濟糾紛,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按情節(jié)輕重要求賠償。
2、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及與銀行簽訂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抵押貸款及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xù),如因甲方導致上述手續(xù)辦理不暢,責任由甲方自負。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則自然解除,雙方各不承擔責任。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所購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并向貸款銀行辦理完抵押登記之日,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款借款合同前,經甲、乙雙方商議,可解除本合同,已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手人:
聯(lián)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八
乙方:
丙方:
為促進汽車消費,甲乙丙三方在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領域展開合作。甲方向在丙方購車的個人提供汽車消費貸款,乙方為甲方債權取得還款保證,提供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丙方為確保借款人購車行為真實性,向甲乙雙方出具購車交易真實性確認函。經三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有關釋義
1.汽車:指依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入戶上牌的國產汽車和進口汽車,必須為全新商品車,舊車不在此列。
2.包牌價:購置汽車的總價(含上牌費用和購置附加稅)。
3.購車交易行為:指購車人(借款人)以自己的名義一丙方簽訂購車合同購買汽車,并委托丙方以購車人為車主為所購汽車上牌入戶的行為。
第二章 基本規(guī)定
1.本協(xié)議項下的借款人必須為與丙方進行購車交易行為的購車人,且必須為個人。
2.本協(xié)議項下貸款人由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作協(xié)議。
3.丙方可將在丙方購買汽車的個人推薦給甲方和乙方,申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4.在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時,丙方應向甲方、乙方提供《購車合同》和購車“首期款證明”,并向甲方出具《汽車消費貸款轉入賬戶確認書》。
5.丙方應提供在《購車合同》和《汽車消費貸款轉入賬戶確認書》上的簽章的樣本,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乙方更換。
6.甲乙雙方均獨立對借款人進行自行審查,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丙方所作的貸款承諾概與甲方無關;如借款申請人不符合乙方擔保要求,乙方有權不提供擔保,甲方、丙方所作的貸款承諾與乙方無關。
7.丙方向甲方、乙方保證購車人(借款人)購車交易行為及相關資料(僅指汽車購銷合同、汽車銷售發(fā)票、首期款證明、行駛證)的真實性,并保證《購車合同》所指車輛與實際交車的品牌、車型、發(fā)動機浩、車架號等要素一致。如發(fā)生不真實購車交易行為,給甲方及乙方造成損失,丙方應當賠償。因此引發(fā)的一切糾紛和責任均由丙方承擔。
8.丙方辦妥汽車行駛證和汽車拍照后,應將汽車銷售發(fā)票?!盾囕v購置附加稅證》和《行駛代用證》或《行駛證》交甲方授權的人員查驗。同時,將汽車銷售發(fā)票(原件)交于乙方。
第三章 其它
1.本協(xié)議的修改或終止必須經三方同意,任何一份如需對本協(xié)議進行修改或終止,應在三十天前向他方書面提出。
2.甲乙丙三方有關協(xié)議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有未盡事宜,三方可簽署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xié)議子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后三方沒有異議,本協(xié)議自動延期。本協(xié)議的失效不影響本協(xié)議項下所發(fā)生的借貸行為及相關責任的有效。
5.本協(xié)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丙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二〇一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銀團貸款合同篇九
編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xiàn)住地址:
貸款人:×銀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貨單位)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貸款人申請借款。根據《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試行辦法》,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貸款支付的先決條件:借款人辦妥貸款擔保手續(xù)。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貸款人,在辦妥全部貸未手續(xù)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借款人購買耐用消費品名義劃入商品銷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四、借款專項用于《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所載購買公司所售耐用消費品。
五、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載明的日期為準。
六、本合同貸款月利率現(xiàn)為______‰。本合同約定利率執(zhí)行期為一年,期滿后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利率。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取掃月等額還款方式,分期9月)歸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貸款發(fā)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貸款發(fā)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銀行本貸款發(fā)放行還款,直至所有貸款本息、費用清償為止。
八、現(xiàn)每月還款本息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本息額執(zhí)行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貸款剩余本金、貸款剩余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每月還款本息額。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提前歸還未到期貸款本金的,應至少提前三個銀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該書面通知送達貸款人處即為不可撤消。貸款人在該月×日至該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二)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貸款人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幾項發(fā)生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責任條款。
(二)借款人發(fā)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fā)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合并、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之情況。
(三)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入訴訟、監(jiān)管等由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宣布的對其財產的沒收及其處分權的限制,或存在該種情況發(fā)生的可能的威脅。
(四)借款人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發(fā)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況。
十一、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簽訂后,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在貸款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證,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且累計三個月未能按期如數(shù)還款的,貸款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借款人自愿接受執(zhí)行,于此情況下不再適用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
十二、同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和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貸款人負擔。
十三、單獨辦理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對其欠款加收每日萬之的逾期罰息。
十五、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并且擔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償還欠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或依法處分抵押(質)物。
十六、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提供的資料不實或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質)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轉讓、交換、贈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質)物的,均屬違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質)物,并有權向借款人或擔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十七、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因質量原因發(fā)生糾紛時,不得以此為理由不歸還貸款本息。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揚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xié)議方為有效。
二十、本合同經貸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借款人簽名并加蓋私章后與貸款擔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時終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
(二)借、還款憑證;
(四)抵(質)押財產清單。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及抵(質)押登記機關、擔保人、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借款人:貸款人:
(私章)(簽名)
年月日簽訂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___區(qū)(縣)_______街道(鎮(zhèn))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號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guī)定,對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zhí)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zhí)行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zhí)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 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 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xù)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xié)議。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guī)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zhí)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貸款銀行)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一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活動。經友好協(xié)商,雙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整)。
二、貸款期限:從_____貸款到期后雙方無異議的,可以順延借款合同,展期另行約定。
三、貸款利息采取零利息的形式。
五、貸款償還:
1、如甲方未能按期還款,最遲應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請展期,乙方可在雙方協(xié)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臨時收回貸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請還款。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買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利用貸款造成損失和浪費或者利用貸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有關單位應當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如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進一步約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 (蓋章)
貸款人(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二
貸款抵押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1.貸款總金額:xxx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xx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自xx年x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xx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xx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xx次提取。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xx年x月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xxx。
2.制造廠家:xxx。
3.型號:xxx。
4.件數(shù):xxx。
5.單件:xxx。
6.置放地點:xxx。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xxx,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xiàn),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xxx%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x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自公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xxx(章)乙方:xxx(章)。
代表人:xxx(簽字)代表人:xxx(簽字)。
地址:xxx地址:xxx。
銀行及帳號:xxx銀行及帳號:xxx。
訂立時間:xx年xx月xx日。
訂立地點xxx。
銀團貸款合同篇一
第三十一條銀團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代理行負責。牽頭行在本行貸款存續(xù)期內應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銀團貸款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并以書面形式盡快通報銀團貸款成員。
第三十二條銀團貸款存續(xù)期間,通常由牽頭行或代理行負責定期召開銀團會議,也可由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成員共同提議召開。銀團會議的主要職能是討論、協(xié)商銀團貸款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三十三條銀團會議商議的重大事項主要包括:修改銀團貸款協(xié)議、調整貸款額度、變更擔保、變動利率、終止銀團貸款、通報企業(yè)并購和重大關聯(lián)交易、認定借款人違約事項、貸款重組和調整代理行等。
第三十四條貸款到期后,借款人應按期如數(shù)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至少在最近一個預定還款日的60個營業(yè)日前通知代理行,并在征得銀團貸款成員同意后,根據銀團貸款協(xié)議所列的相關貸款余額的到期次序,按后到期先還的原則償還最后期貸款本息。
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銀團成員可按提前還款的時間和金額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具體收取比例可在銀團貸款協(xié)議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銀團貸款出現(xiàn)風險時,代理行應負責及時召開銀團會議,成立銀行債權委員會,對貸款進行清收、保全、重組和處置。必要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銀團貸款存續(xù)期間,銀團貸款成員原則上不得在銀團之外向同一項目提供有損銀團其他成員利益的貸款或其他授信。
第三十七條銀行在辦理銀團貸款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現(xiàn)借款人有下列違約行為,并經指正不改的,由代理行負責召開銀團會議,追究其違約責任,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及其保證人:
(一)所提供的有關文件被證實無效;。
(二)未能履行和遵守貸款協(xié)議所約定的義務;。
(三)未能按貸款協(xié)議規(guī)定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以假破產等方式逃廢銀行債務;。
(五)其他按貸款協(xié)議約定的違約事項。
第三十八條銀團成員在開展銀團貸款業(yè)務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經銀團貸款會議審核認定違約的,可以對違約銀團貸款成員做出違約賠償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應承擔法律責任。銀團成員之間的上述糾紛,不影響銀團與借款人所定貸款協(xié)議的執(zhí)行。
(二)銀團貸款成員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或違約退出銀團的;。
(三)不執(zhí)行銀團會議決議的;。
(四)借款人歸還銀團貸款本息而代理行不如約及時劃付銀團貸款成員的;。
(五)其他違反銀團貸款協(xié)議、本業(yè)務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銀團貸款成員依據銀團貸款協(xié)議規(guī)定轉讓貸款的,應當提前通知借款人和代理行。如果銀團貸款協(xié)議中約定必須經借款人同意的,應事先征得借款人同意。
第四十條銀團貸款成員應定期向當?shù)劂y行業(yè)協(xié)會報送銀團貸款有關信息。內容包括:銀團貸款一級市場的包銷量及持有量、二級市場的轉讓量,銀團貸款的利率水平、費率水平、貸款期限、擔保條件、借款人信用評級等。
第四十一條開辦銀團貸款業(yè)務的銀行應依據本指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制定銀團貸款業(yè)務管理辦法,建立與銀團貸款業(yè)務風險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并指定相關部門和專人負責銀團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條銀行向大型集團客戶發(fā)放銀團貸款,應注意防范集團客戶內部關聯(lián)交易及關聯(lián)方之間相互擔保的風險。對集團客戶內部關聯(lián)交易頻繁、互相擔保嚴重的,應加強對其資信的審核,并嚴格控制貸款發(fā)放。
第四十三條銀團貸款收費是指銀團成員接受借款人委托,為借款人提供財務顧問、貸款籌集、信用保證、法律咨詢等融資服務而收取的相關中間業(yè)務費用,納入商業(yè)銀行中間業(yè)務管理。
銀團貸款收費應按照“自愿協(xié)商、公平合理、質價相符”的原則由銀團成員和借款人協(xié)商確定,并在銀團貸款協(xié)議或費用函中載明。
第四十四條銀團收費的具體項目可包括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等。銀團費用僅限為借款人提供相應服務的銀團貸款成員享有。
安排費一般按銀團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承諾費一般按未用余額的一定比例每年按銀團貸款協(xié)議約定方式收取;代理費可根據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支付。
第四十五條銀團貸款的收費應遵循“誰借款、誰付費”的原則,由借款人支付。其費用種類和金額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不得在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
第四十六條牽頭行不得向銀團貸款成員附加任何不合理條件,不得以免予收費的手段,開展銀團貸款業(yè)務競爭,不得借籌組銀團貸款向銀團貸款成員和借款人搭售其他金融產品或收取其他費用。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指引由銀監(jiān)會負責解釋。凡此前公布的有關銀團貸款業(yè)務規(guī)定與本指引不一致的,按本指引執(zhí)行。
第四十八條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銀團貸款合同篇二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銀團貸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 貸款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 提款
第七條 還款
第八條 提前還款
第九條 支付
第十條 擔保
第十一條 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 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 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 代理行
第十五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 通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 “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 “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 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 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 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 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 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 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 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 提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 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 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 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 還款
7.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 提前還款
8.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 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 支付
9.1 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 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 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 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人承諾
11.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 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 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 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 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 貸款人承諾
12.1 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 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 銀團關系
13.1 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 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 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 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 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 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 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 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 決定停止貸款;
13.7.3 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 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 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 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 其他有關事宜。
13.8 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 修改本合同;
13.8.2 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 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 貸款展期;
13.8.5 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 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 代理行
14.1 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 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 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 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 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 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 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 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 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 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 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 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 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 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 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 通訊
16.1 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 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 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 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 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 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 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 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 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 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 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 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18.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
18.2 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 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 其他
19.1 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 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 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銀團貸款合同篇三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四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xié)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xiàn)的協(xié)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guī)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guī)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五
借款合同。
中,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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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
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
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
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銀團貸款合同篇六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團貸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牽頭行:_________
代理行: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第三條貸款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第六條提款
第七條還款
第八條提前還款
第九條支付
第十條擔保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第十四條代理行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第十六條通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其它借款人因_________,向以上各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申請_________期流動資金貸款。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各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承擔金額”指每個貸款人各自承諾的貸款額。
1.1.2“貸款承擔比例”提款前指各貸款人的承擔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提款后指各貸款人的貸款余額占貸款總余額的比例。
1.1.3“銀行營業(yè)日”指全體貸款人各自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4“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或是經法人合法授權的分支機構)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為項目評審而向牽頭行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此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fā)生。
2.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它無物權擔保的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貸款。各貸款人承擔金額如下:
_________。
各貸款人根據其貸款承擔比例參與每次放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_________。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記載事項本合同有低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guī)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由代理行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代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shù),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shù)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本合同項下貸款按季結息,貸款人在每季最后一月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代理行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借款人和擔保人經過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司章程的復印件;
5.1.2董事會同意借款的決議;
5.1.4貸款人認可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訂立、履行本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意見書;
5.1.5貸款證交由代理行審核;
5.1.6需委托工其他工作人員辦理提款、還款及其它合同事宜的,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5.2.2擔保合同已正式生效;
5.2.3按本合同規(guī)定向代理行提交提款通知書;
5.2.4已在代理行開立銀團貸款專門賬戶。
第六條提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具體提款日期和金額如下:
_________。
6.2任一貸款人拒絕某次放款或不按其貸款承擔比例放款的,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代理行;代理行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通知借款人、并通過銀團會議決定是否停止或減少該筆貸款;未經銀團會議決定,任何貸款人不得單獨停止或減少貸款。貸款人收到代理行放款通知后未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放款。
6.3借款人應于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供填妥的發(fā)放貸款的借據。代理行應于次日轉送各貸款人,各貸款人根據收到的借據發(fā)放貸款。
6.4如需提前或推遲提款,應于擬提前提款日或者原定提款日(含提款期終止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書面申請,代理行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方可辦理提前或推遲提款。推遲提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賠償推遲提款期間貸款利息與活期存款利息之差的損失。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約定的提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出申請,經銀團會議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逾期未提交提款通知書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第七條還款
7.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
7.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到期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前展期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由銀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還款合同。
7.3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
第八條提前還款
8.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yè)日向代理行提交申請,經過銀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提用。
8.2借款人提前還款人,必須在貸款付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元,并應是_________萬元的整數(shù)倍。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8.3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7.1條規(guī)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第九條支付
9.1在每一提款日,各貸款人應將參與放款金額于當日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銀團貸款專用賬戶。
9.2在每一還本日(含提前還款日)、付息日,借款人應于當日上午10:00前將應當歸還的本金、利息存入銀團貸款專用賬戶并主動歸還,或由代理行扣收。代理行應于當天將款項按貸款承擔比例劃往各貸款人。
9.3借、貸款人支付款項的,應于付款日當天通知代理行。
9.4若某個提款、還款、付息日為非銀行營業(yè)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yè)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yè)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十條擔保
10.1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fā)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銀團提供方式的擔保,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銀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代理行認為發(fā)生了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銀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原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借款人承諾
11.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和代理行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11.2按照本合同和每次提款通知中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1.3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借款人應向代理行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濟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11.4借款人允許代理行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
11.5借款人實行承、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應在董事會作出決定前_________日內向代理行提出報告,并與銀團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xié)議后實施。
11.6借款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冊資本、章程及其它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7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xiàn)財務惡化的情況,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貸款債權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代理行。
11.8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處置賬面總值超過_________元的資產或者為他人債務提供_________元以上擔保以及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形成的資產設定擔保物權的,應當通過代理行征得銀團同意。
11.9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fā)生或者將發(fā)生的本合同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向代理行通報。
第十二條貸款人承諾
12.1各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承諾款項。
12.2各貸款人對獲悉的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等情況保密。
第十三條銀團關系
13.1各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任一貸款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其他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也不免除其他貸款人在本合同中的義務。
13.2各貸款人授權_________為代理行,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代理職責,代理行履行代理職責的行為對各貸款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貸款人應通過代理行行使本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
13.3作為牽頭行,應當協(xié)助代理行跟蹤了解貸款使用、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盡快以書面形式通報貸款人,并視情況決定召開銀團會議,商討解決辦法。
13.4各貸款人均是在各自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牽頭行對借款人在項目評審中提供的資料,應當如實向其它貸款人通報,但對其真實性、準確性不承擔責任。
13.5貸款人有權向代理行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生產經營和財務等情況。
13.6代理行認為必要時,可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貸款承擔比列合計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銀團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牽頭行召開銀團會議。牽頭行應在接到召開銀團會議的書面要求后_________日內,向各貸款人發(fā)出召開銀團會議的通知,說明議題、時間、地點。
13.7下列事項應當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同意,其決定對所有貸款人均具有約束力:
13.7.1宣布借款人違約、并依照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
13.7.2決定停止貸款;
13.7.3決定取消未提貸款;
13.7.4決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3.7.5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13.7.6決定向借款人、擔保人起訴或仲裁;
13.7.7其他有關事宜。
13.8下列事項應通過銀團會議并由全體貸款人一致同意;
13.8.1修改本合同;
13.8.2貸款數(shù)額的增加;
13.8.3提前或者推遲提款;
13.8.4貸款展期;
13.8.5擔保人或者擔保方式的變更。
13.9銀團會義的決定,由人理行負責實施。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代理行為維護各貸款人利益而采取行動所發(fā)生的合理支出,各貸款人應按貸款承擔比例向代理行進行支付。
第十四條代理行
14.1代理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4.1.1指定專人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人具體事務;
14.1.2辦理銀團貸款擔保手續(xù);
14.1.4確認借款人滿足提款先決條件;
14.1.6監(jiān)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4.1.8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4.1.9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和銀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4.1.10辦理貸款人委托辦理的有關銀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14.2代理行怠于行使職責的,牽頭行或其它貸款人可以依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召開銀團會議,決定要求代理行限時改正;情況緊急的,也可以直接指定一貸款人代行代理行的職責。代理行未按銀團會議的決定改正的,經貸款承擔比例合計達三分之二以上的貸款人決定,可以更換代理行,代理行應將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及資金及時移交給新的代理行。但在銀團未選定新的代理行之前,代理行仍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3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外,代理行對下列事項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1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
14.3.2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不真實;
14.3.3本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
14.3.4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其他締約方或擔保人違約;
14.3.5其他代理行無法預見或者無法控制的事由。
第十五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5.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協(xié)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5.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5.3任一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代理行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有及擔保人。
第十六條通訊
16.1除9.3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本合同履行中各貸款人間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持號信函之外的其它書面形式送達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6.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達,均以收件人收到時間為送達時間。
16.3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締約各方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其它締約方。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借款人拒約提款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拒絕提取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7.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7.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10.2條、和第十一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情況嚴重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fā)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17.6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各貸款人均有權從借款人在各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直接扣收,再由代理行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分配。
17.7貸款人或代理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7.7.1成員行收到代理行發(fā)出的放款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7.2成員行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
17.7.3代理行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提款手續(xù)期限傳遞憑證,造成放款遲延的。
17.8.1貸款人收到代理行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7.8.2代理行違反劃款時間的規(guī)定,拖延支付其他成員行資金的;
17.8.3貸款人依照本合同17.6條的規(guī)定扣款后,擅自收回自己的貸款本息的。
17.9貸款人違反本合同6.2條規(guī)定的,應及時糾正,并向借款人和其它貸款人分別償付違約部分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18.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后,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18.2借款人與某一貸款人有糾紛的,可以直接與之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該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各貸款人之間及其與代理行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召開銀團會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第十九條其他
19.1本合同自各締約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經各締約方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內,代理行應將副本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所有締約方各執(zhí)一份。
19.2各締約方可以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約定其它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牽頭行(蓋章):_________代理行(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七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貸款銀行的相應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座落于 區(qū)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乙方辦理貸款,并保證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產權清晰,無糾紛,無抵押。
2、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shù):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 附屬設施:
1、甲方認可該房屋到貸款銀行指定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2、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購買該房屋辦理 形式貸款。
3、甲方申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貸款年限為 年。(貸款額度與貸款年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結果為準)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首期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甲方于簽訂本合同時須向乙方交納貸款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
2、若甲方需乙方為其墊付該房屋貸款所需的首期款,則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向乙方交納墊付手續(xù)費(金額為首期款墊付總額的3%),共計人民幣 元整。且甲方承諾應按如下約定歸還乙方為其墊付的首期款全款: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對該房屋提供協(xié)助房屋過戶服務。
2、甲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合法、有效。如貸款銀行調查其所提供材料、證明內容不屬實或其資信不夠造成貸款未果,甲方需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所收貸款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3、甲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需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貸款手續(xù)費。如因貸款方式問題乙方未能為甲方辦理貸款,甲方應接受乙方的其他貸款方式,否則乙方不予退還已收的貸款手續(xù)費。
5、在簽定本合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交納相當于總房款 %的房款以備辦理貸款手續(xù)。如甲方所付款項與貸款銀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額,則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將不足額部分補齊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規(guī)定支付銀行要求的其它費用,如保險費等。貸款期間如遇銀行政策調整,甲方應按調整后的政策執(zhí)行。
7、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項權證》,由此造成的貸款利息及產權過戶費等相關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8、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協(xié)助為甲方辦理房屋抵押貸款事宜。
1、虛假資料或不真實交易而引發(fā)的經濟糾紛,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按情節(jié)輕重要求賠償。
2、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及與銀行簽訂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抵押貸款及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xù),如因甲方導致上述手續(xù)辦理不暢,責任由甲方自負。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調整等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則自然解除,雙方各不承擔責任。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所購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并向貸款銀行辦理完抵押登記之日,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貸款借款合同前,經甲、乙雙方商議,可解除本合同,已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手人:
聯(lián)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八
乙方:
丙方:
為促進汽車消費,甲乙丙三方在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領域展開合作。甲方向在丙方購車的個人提供汽車消費貸款,乙方為甲方債權取得還款保證,提供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丙方為確保借款人購車行為真實性,向甲乙雙方出具購車交易真實性確認函。經三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有關釋義
1.汽車:指依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入戶上牌的國產汽車和進口汽車,必須為全新商品車,舊車不在此列。
2.包牌價:購置汽車的總價(含上牌費用和購置附加稅)。
3.購車交易行為:指購車人(借款人)以自己的名義一丙方簽訂購車合同購買汽車,并委托丙方以購車人為車主為所購汽車上牌入戶的行為。
第二章 基本規(guī)定
1.本協(xié)議項下的借款人必須為與丙方進行購車交易行為的購車人,且必須為個人。
2.本協(xié)議項下貸款人由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作協(xié)議。
3.丙方可將在丙方購買汽車的個人推薦給甲方和乙方,申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4.在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時,丙方應向甲方、乙方提供《購車合同》和購車“首期款證明”,并向甲方出具《汽車消費貸款轉入賬戶確認書》。
5.丙方應提供在《購車合同》和《汽車消費貸款轉入賬戶確認書》上的簽章的樣本,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乙方更換。
6.甲乙雙方均獨立對借款人進行自行審查,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丙方所作的貸款承諾概與甲方無關;如借款申請人不符合乙方擔保要求,乙方有權不提供擔保,甲方、丙方所作的貸款承諾與乙方無關。
7.丙方向甲方、乙方保證購車人(借款人)購車交易行為及相關資料(僅指汽車購銷合同、汽車銷售發(fā)票、首期款證明、行駛證)的真實性,并保證《購車合同》所指車輛與實際交車的品牌、車型、發(fā)動機浩、車架號等要素一致。如發(fā)生不真實購車交易行為,給甲方及乙方造成損失,丙方應當賠償。因此引發(fā)的一切糾紛和責任均由丙方承擔。
8.丙方辦妥汽車行駛證和汽車拍照后,應將汽車銷售發(fā)票?!盾囕v購置附加稅證》和《行駛代用證》或《行駛證》交甲方授權的人員查驗。同時,將汽車銷售發(fā)票(原件)交于乙方。
第三章 其它
1.本協(xié)議的修改或終止必須經三方同意,任何一份如需對本協(xié)議進行修改或終止,應在三十天前向他方書面提出。
2.甲乙丙三方有關協(xié)議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有未盡事宜,三方可簽署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協(xié)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xié)議子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后三方沒有異議,本協(xié)議自動延期。本協(xié)議的失效不影響本協(xié)議項下所發(fā)生的借貸行為及相關責任的有效。
5.本協(xié)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丙方(公章)
有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二〇一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銀團貸款合同篇九
編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xiàn)住地址:
貸款人:×銀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貨單位)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貸款人申請借款。根據《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試行辦法》,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貸款支付的先決條件:借款人辦妥貸款擔保手續(xù)。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貸款人,在辦妥全部貸未手續(xù)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借款人購買耐用消費品名義劃入商品銷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四、借款專項用于《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所載購買公司所售耐用消費品。
五、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載明的日期為準。
六、本合同貸款月利率現(xiàn)為______‰。本合同約定利率執(zhí)行期為一年,期滿后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利率。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取掃月等額還款方式,分期9月)歸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貸款發(fā)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貸款發(fā)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銀行本貸款發(fā)放行還款,直至所有貸款本息、費用清償為止。
八、現(xiàn)每月還款本息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本息額執(zhí)行期為一年,期滿后根據貸款剩余本金、貸款剩余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每月還款本息額。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提前歸還未到期貸款本金的,應至少提前三個銀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該書面通知送達貸款人處即為不可撤消。貸款人在該月×日至該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二)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貸款人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幾項發(fā)生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責任條款。
(二)借款人發(fā)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fā)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合并、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之情況。
(三)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入訴訟、監(jiān)管等由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宣布的對其財產的沒收及其處分權的限制,或存在該種情況發(fā)生的可能的威脅。
(四)借款人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發(fā)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況。
十一、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簽訂后,貸款人認為必要時,在貸款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證,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且累計三個月未能按期如數(shù)還款的,貸款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借款人自愿接受執(zhí)行,于此情況下不再適用本合同第九章規(guī)定。
十二、同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和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貸款人負擔。
十三、單獨辦理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對其欠款加收每日萬之的逾期罰息。
十五、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并且擔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償還欠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或依法處分抵押(質)物。
十六、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提供的資料不實或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質)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轉讓、交換、贈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質)物的,均屬違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質)物,并有權向借款人或擔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十七、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因質量原因發(fā)生糾紛時,不得以此為理由不歸還貸款本息。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揚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xié)議方為有效。
二十、本合同經貸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借款人簽名并加蓋私章后與貸款擔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時終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
(二)借、還款憑證;
(四)抵(質)押財產清單。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及抵(質)押登記機關、擔保人、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借款人:貸款人:
(私章)(簽名)
年月日簽訂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___區(qū)(縣)_______街道(鎮(zhèn))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號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guī)定,對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zhí)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zhí)行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zhí)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yè)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fā)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 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fā)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 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xù)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xié)議。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guī)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xù)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xù)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zhí)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貸款銀行)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一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活動。經友好協(xié)商,雙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整)。
二、貸款期限:從_____貸款到期后雙方無異議的,可以順延借款合同,展期另行約定。
三、貸款利息采取零利息的形式。
五、貸款償還:
1、如甲方未能按期還款,最遲應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請展期,乙方可在雙方協(xié)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臨時收回貸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請還款。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買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利用貸款造成損失和浪費或者利用貸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有關單位應當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生效合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如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進一步約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 (蓋章)
貸款人(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銀團貸款合同篇十二
貸款抵押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1.貸款總金額:xxx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xx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自xx年x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xx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xx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xx次提取。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xx年x月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xxx。
2.制造廠家:xxx。
3.型號:xxx。
4.件數(shù):xxx。
5.單件:xxx。
6.置放地點:xxx。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xxx,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xiàn),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xxx%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x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自公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xxx(章)乙方:xxx(章)。
代表人:xxx(簽字)代表人:xxx(簽字)。
地址:xxx地址:xxx。
銀行及帳號:xxx銀行及帳號:xxx。
訂立時間:xx年xx月xx日。
訂立地點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