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訂合同,雙方可以建立起可靠的商務關系。簽訂合同后,應妥善保管合同原件,以備查證和執(zhí)行。出國留學合同是國內留學機構和學生及家長之間的重要協(xié)議文件。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一
乙方(賣方):開發(fā)公司法人(預售房產(chǎn)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jīng)以上各方協(xié)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房產(chǎn)(房產(chǎn)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開發(fā)的上述房產(chǎn)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xié)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chǎn)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chǎn)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chǎn)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xù)。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chǎn),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chǎn)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chǎn)(房產(chǎn)具體情況、房產(chǎn)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chǎn)的擔保,并應到房產(chǎn)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二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將其座落在某市市區(qū)的自有房屋一棟(二層樓房)出售。個體戶劉某聞訊后,主動上門洽談買房。經(jīng)過協(xié)商,程某與劉某于1999年4月12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規(guī)定:房價總共15萬元,買方分三次給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萬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萬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萬元。賣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層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層房屋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合同還規(guī)定,如果賣方將房屋又私自另賣給他人或者買方屆時悔約,不買此房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總房價的5%的違約金。同年4月17日,劉某支付房款4萬元,4月28日支付9萬元,程某依約將房屋第一層鑰匙交與劉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層房屋內。劉某遂將該房的一層進行了裝修,準備做為個體經(jīng)營的店面。1999年5月,該市新設一個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因程某的房屋鄰近開發(fā)區(qū),某貿易公司遂與程某洽談,愿一次性給付其房款17萬元購買此房。程某同意,雙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機關依法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登記手續(xù)。6月20日,劉某依協(xié)議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萬元房款時,得知房子已被別人買走,即與程某發(fā)生爭執(zhí)。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第一個買賣合同有效,解除程某與劉某之間的購房合同。
二、對本案的不同觀點。
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哪一個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討論中形成幾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程某與劉某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應當給予保護。因為根據(jù)民法理論,房屋是特定物,對特定物的買賣合同從雙方達成協(xié)議時成立,本案中雙方已經(jīng)依約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見該合同已經(jīng)生效,為保護先買者的優(yōu)先權,應當保護程某與劉某之間的合同。某貿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將房屋賣與劉某,仍與程某簽訂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xù),其主觀上具有惡意,所以其與程某之間的購房合同應確定為無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特定物,其買賣必須到房管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后,合同關系才生效。劉某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將該房出賣給他人。劉某在未取得房屋產(chǎn)權證之前即對房屋進行裝修,主觀上也具有一定過錯。因此劉某無權要求程某履行一個未生效的合同,也無權要求解除貿易公司與程某的購房合同。
第三種意見認為,劉某與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違約行為,導致了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的劉某無法依約取得房屋所有權。劉某有權要求程某按約定實際履行合同,補辦登記手續(xù)。但由于程某已將房屋登記過戶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履行不能,所以劉某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擔違約責任。
三、筆者的觀點。
(一)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登記對于購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問題。
登記作為不動產(chǎn)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已為各國民法所接受,但各國對登記的效力卻有著不同的學說。一為成立要件主義,即物權變動如未進行登記,則確定的不發(fā)生變動的效力;一為對抗要件主義,即登記雖具有社會公信力,但并非物權變動的要件,未經(jīng)登記的物權的變動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我國的立法采納了成立要件主義。目前已有許多學者對成立要件主義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為這將不利于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過錯而未進行登記情況下的利益保護。學者們的這些觀點是有道理的。但我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不應放在采納何種學說更為合理上,因為無論學說合不合理,法官在執(zhí)法過程中仍須按現(xiàn)行法的規(guī)定去判決,而不能脫離現(xiàn)行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定而按學者們的理論學說去處理案件。
[1][2][3][4]。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三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jīng)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chǎn)執(zhí)業(yè)經(jīng)紀人:,經(jīng)紀人執(zhí)業(yè)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房地產(chǎn)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
(三)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chǎn)四至范圍(附件一);。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chǎn)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chǎn)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chǎn)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chǎn)。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chǎn)轉讓價款為(幣)計元。(大寫):仟佰拾萬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xié)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guī)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chǎn)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chǎn)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guī)定【將轉讓房地產(chǎn)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xù)。
上述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chǎn)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xié)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chǎn)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chǎn)使用中所發(fā)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jù)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chǎn)交付(包括房地產(chǎn)交接及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chǎn),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chǎn)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和【市】【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各執(zhí)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補充條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chǎn)四至范圍。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附件三。
付款協(xié)議。
附件四。
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四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1.
2.
各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zhí)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shù)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shù)臋嗬杩钊擞辛x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guī)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chǎn)(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chǎn)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jīng)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fā)生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chǎn)(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jīng)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jīng)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jīng)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jīng)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住宅地址: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住宅地址: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五
「內容提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房屋買賣中較多采用的形式,其核心內容乃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因而,該類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就具有重要的意義。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擔保條款除傳統(tǒng)擔保方式外,主要有失權條款、期限喪失條款、抵押權設定條款和所有權保留條款。文章對上述三種條款的法律構造及其效果作了較為細致的分析,同時認為,三種方式各有利弊,當事人根據(jù)具體情況擇一行使,以確保其利益。
「正文」。
中圖法分類號:d941.8;d92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2603―0184―(3)。
隨著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的逐步發(fā)育成熟,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大量出現(xiàn)。所謂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指約定買受人于支付首期房款后即可占有使用房屋,余款按月或分期支付的特種房屋買賣形式。該種買賣的核心內容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如何實現(xiàn)這一目標,是房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擔保條款所要承擔的任務。實踐中,擔保方式不同,擔保條款內容也因而各異,其中諸多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所以,對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條款法律效力或效果予以界定,有著重要的理論和實踐的意義。
典型的債權擔保方式,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在房屋買賣中以保證、抵押等最為常見。保證系第三人以其信用為房屋買受人提供擔保,當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承擔賠償責任。保證以人的信用為基礎,具有債權性,而且買受人尋找保證人也并非總是易事,故以保證作為房屋買賣的擔保方式有著較大的局限性。抵押系以不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物權)或價值較大的動產(chǎn)為標的物的物權性擔保,雖在擔保功能上有其優(yōu)越性,但由于房款數(shù)額較大,且一般房屋買受人未必有相當價值的財產(chǎn)可資提供,所以其適用范圍也頗受限制。質押與抵押有著同樣的局限,留置與定金擔?;蛘啧r有適用可能,或者擔保功能不足,均很難適應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特殊需要。有鑒于此,實踐中逐漸發(fā)展出以下幾種擔保條款(方式),即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如買受人一次怠于付款,買賣合同當然失其效力(失權條款),或者買受人因此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支付全部價款(期限喪失條款);或者房屋所有權于合同成立后即轉歸買受人享有,但出賣人同時于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設定條款);或者出賣人在全部價款支付以前,保留標的物所有權(所有權保留條款),諸此等等。上述擔保條款效力如何,值得討論,以下分述之:
(一)失權條款或期限喪失條款。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皆規(guī)定買受人之需有一期價款未予支付,則出賣人得終止合同而取回標的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買受人基于經(jīng)濟上弱者的地位,常有不能預測的經(jīng)濟困境發(fā)生,出賣人常得借其優(yōu)越地位,以買受人有輕微違約行為而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對買受人極為不利。尤其是在有的合同中,更規(guī)定出賣人在解除合同時得扣留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其不公平性更為顯然。為保護買受人免受不公平條款的損害,各國法律皆對此設有特別的限制性規(guī)定。如瑞士債務法規(guī)定須買受人積欠兩期以上價款且所欠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10以上,出賣人方得請求全部價款的支付。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將前述價金比例提高到1/5.我國《合同法(草案)》第164條也規(guī)定:“分期付款買賣的出賣人只有在買受人連續(xù)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才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彪m然此法尚未獲通過,但司法實踐處理類似案件通過司法解釋途徑應參照此規(guī)定辦理,有不符上述規(guī)定的約定,應認定無效。當然,如當事人有高于上述標準的約定,為出賣人須于買受人連續(xù)三期遲延付款且遲延付款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4時才得解除合同或要求支付全部價款,應予允許。因為上述規(guī)定意在保護房屋買受人,故當事人有優(yōu)于法律規(guī)定而予買受人更佳保護的約定當屬有效。應注意者,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時扣留買受人全部已付價金的,應為無效。出賣人得扣留部分,不得超過相當于該房屋的通常使用費用,如有毀損情形,再加上損害賠償金額。房屋在交付與返還時減值是否應由買受人予以賠償,法無明文,我們認為應依過錯原則由過錯方賠付。但此減值不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的耗損,對訂立合同所支出費用也不予賠償。
(二)抵押權設定條款。根據(jù)該條款,房屋所有權自合同成立時起即歸買受人享有,為擔保價金債權實現(xiàn),出賣人得同時對該房屋設定抵押權,當買受人不支付價金時,出賣人得依抵押權拍賣或變賣房屋并以其價款優(yōu)先受償。此種約定,較好地解決了抵押擔保方式的標的問題,即買受人毋需另尋抵押而在買賣標的房屋上直接設定抵押權。對于這種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如何與傳統(tǒng)抵押權理論相調和,學者有不同看法。因為依傳統(tǒng)抵押權理論,抵押物應為交易物外的物品,抵押權設定條款與此顯有未合。有人認為,房屋所有權依買賣合同移轉給買受人后,出賣人與買受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發(fā)生了質變,買賣合同變成了借貸合同,雙方合同變成了單務合同,作為買賣合同標的房屋已獨立于由買賣合同演變過來的借貸合同,自然可以為此合同作擔保(注:參見趙立紅:《公房出售地分期付款與房屋抵押》,《法學》1992年第3期,第24頁。)。此說雖然解決了分期付款抵押擔保設定與抵押物不應為交易標的物的傳統(tǒng)理論的一致性問題,但其論證卻存在嚴重缺陷,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后變?yōu)閱蝿战栀J合同的,論者并未給出任何法理依據(jù),在買賣合同作另造一個借貸合同,且不說欠缺理論基礎,是否合于當事人本意也大可懷疑。照這種認識,如甲將某物賣于乙,并先將買賣標的物交付于乙,乙在某期限內付款時,均應有兩個合同存在,一為買賣合同,一為借貸合同,這一看法的錯誤,不言自明。如果前述論證不成立,對于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抵押權設定基礎就應另尋根據(jù)。依筆者之見,不妨更正關于交易標的'本身不得為抵押標的傳統(tǒng)認識,因為抵押擔保核心在于以買受人所有財產(chǎn)擔保債權實現(xiàn),究竟抵押標的物從何而來并非根本。所以在法律解釋上自不妨認可交易標的物在所有權轉移后得設定抵押,更何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中買受人須支付首期價款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價值可作為未支付房款的擔保。故以所買房屋為抵押標的完全可以實現(xiàn)擔保目的。至于出賣人在何種條件得實行抵押權,筆者認為應依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guī)定辦理為妥。
(三)所有權保留條款。所有權保留條款是指約定買受人先行占有,使用房屋,至交付全部房款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約定。換言之,在支付全部房款后,買受人雖占有并使用房屋,卻不享有所有權,出賣人雖交付房屋但仍保留所有權,以擔保房款債權的實現(xiàn)。所有權保留擔保方式在很多國家都有規(guī)定,我國目前對此尚付闕如,所以,其中很多問題值得探討。
一般而言,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由于房屋所有權并不即時移轉,故在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即可成立,無需辦理登記。但是,正如前面所已表明的那樣,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核心是既要確保出賣人價金債權的實現(xiàn),又要讓買受人能確定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在房屋分期付款買賣中,由于所有權仍為出賣人享有,完全可能發(fā)生出賣人再次出賣房屋而損害買受人的情況。為救此弊,法律上特賦予買受人以房屋所有權期待權,即買受人于買賣合同成立后即享有在付清全部價款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同時,為使期待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法律設有預告登記制度(注:參見崔建遠等著:《中國房地產(chǎn)法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48頁。),將標的房屋已出賣情事登記于有關登記簿上。我國目前雖無預告登記制度,但可借助登記備案制度(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44條第2款。此規(guī)定雖針對房屋預售合同,似可適用于所有權保留房屋買賣合同中。當然,這有待于法律的認可。)代替。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可將該合同及有關文件交存房產(chǎn)機關登記備案,如出賣人再行重復出賣該房屋,原買受人得主張其出賣行為無效。
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性質,理論上有不同的認識(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194―196頁。)。德國學者blomeyor教授主張所有權保留為質押說,否認買受人為期待權人,認為買受人仍是所有權人,不過出賣人于標的房屋上有質權存在。此說缺陷在于與當事人保留所有權意思不合,且與法律諸多規(guī)定相沖突,未獲廣泛贊同。日本學者鈴木教授認為保留所有權條款使出賣人與買受人共有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隨價金的支付“削梨”似的逐漸轉歸買受人。德國raiser教授力主突破傳統(tǒng)物權法定原則的限制,以立法或司法認可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期待權為物權,從而較好地解決了保留所有權條款上的諸多問題。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先生則認為買受人期待權是“在現(xiàn)行法之體系上,橫跨債權和物權二個領域,兼具債權和物權二種因素的特殊權利,系一種物權,但具有債權上之附從性,系一種債權,仍具有物權之若干特性。”(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201頁。)筆者傾向認為買受人期待權為物權,理由是:物權法所規(guī)定物權種類,應依社會需要作出調整,在將來制定物權法時可承認這種特殊物權。而且,買受人期待權借助預告登記制度的建立而具有公示性,符合物權法關于一般物權的規(guī)定。
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構造如下:1.標的房屋的處分。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依約交付房屋給買受人(預售房屋須在房屋建成可使用時交付)。此時,出賣人雖保留房屋所有權,但不得再行出賣,其所有權受買受人期待權的限制。買受人雖享有使用收益權,但不享有所有權,故也不得出賣房屋。不過,買受人期待權為一種財產(chǎn)權,得將該期待權予以轉讓或設定質押,也可以將房屋出租他人使用。但期待權受讓人或質權人僅得在買受人實際獲得房屋所有權時才能行使其權利,法律也同時認可受讓人或質權人得代買受人支付剩余房款以使房屋所有權移轉至買受人而后行使其權利。2.合同解除權。由于保留所有權并不改變分期付款買賣的法律性質,故解除條件應適用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guī)定。3.第三人侵害房屋所有權時,出賣人和買受人均得提出侵權訴訟。不過,鑒于買受人的特殊地位,其僅能請求侵權人向買受人承擔責任,如返還房屋或賠償損失。4.強制執(zhí)行的排除。房屋雖仍歸出賣人所有,但受制于買受人期待權,故其債權人除對剩余房款得主張執(zhí)行外,對房屋本身不得請求執(zhí)行。如解除條件成立,出賣人得等債權人主張解除合同取回房屋而后執(zhí)行。買受人在付清全部房款前對房屋不享有所有權,故其債權人也不得就房屋直接執(zhí)行,但可代為支付房款使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而后執(zhí)行。5.破產(chǎn)處理。出賣人破產(chǎn)時,其債權人不得將該房屋列入破產(chǎn)財產(chǎn),僅得對剩余房款主張權利,道理同于前述。買受人破產(chǎn)時,有認為出賣人當然可解除合同取回房屋,我們認為應視解除條件是否成立而定,如買受人或其債權人愿意支付全部余款,出賣人不得行使解除權;如否,出賣人可以逕行解除合同。6.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在未付清全部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前,買受人除能主張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外,不得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其還不是所有權人,當然不得主張受讓房屋的所有權瑕疵。7.風險負擔。房屋因意外滅失所致風險損失應由誰承擔,外國法上有所有權人或占有人承擔兩種不同立法。筆者認為,當事人有約定的依其內容,無約定的,因占有人對標的物有更好的管領能力,令占有人承擔較為合理。
綜上所述,比較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各種擔保條款,可以看出,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均受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限制,當事人不得另為特級約。根據(jù)這類條款,房屋所有權于交付時即登記于買受人名下,可能產(chǎn)生買受人轉讓房屋,影響出賣人債權實現(xiàn)的問題,故對買受人信用應有較為可靠的評估,以防止履約風險。如買受人信用和程度較高,當無此弊。抵押權設定條款由于受到流押禁止的限制(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0條。),出賣人不能解除合同取回標的物;同時,其設定基礎有待法律認可,此為其局限。但其實現(xiàn)有《擔保法》規(guī)定可資運用,從而具有安全、確實的優(yōu)點。所有權保留條款在內容上則吸收了前述擔保方式的優(yōu)點,較好地實現(xiàn)了債權擔保功能,但由于很多法律問題尚需立法確認,在安全性上則不如抵押權設定方式??梢姡皶绞礁饔兴L,當事人可依據(jù)具體情況選擇其一以資利用。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六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__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chǎn)權人。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甲方原有位于的房產(chǎn)一套,屬于城東片區(qū)的拆遷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qū)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甲方對原房產(chǎn)可得到安置房面積平方米,甲方自愿將其中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現(xiàn)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chǎn)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F(xiàn)尚未選房和安置。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chǎn)。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chǎn)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買賣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但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12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甲乙雙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選房后三日內付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鑰匙付元第三期在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三日內付元。甲方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戶名賬號。乙方可現(xiàn)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賬戶。
第六條、關于產(chǎn)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xù),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以下約定進行。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五日內,將領到的產(chǎn)權證書交由乙方。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xù)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過戶請求之日起30天內甲方須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所須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xù)及資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筑差價的享有和承擔1、根據(jù)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qū)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________元,由乙方享有,從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筑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1、乙方?jīng)]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給甲方的房款歸甲方所有,其余款項退回給乙方。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給乙方。3、甲方不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chǎn)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chǎn)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4、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出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甲方超過30天不協(xié)助乙方辦理手續(x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產(chǎn)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zhèn)洳椤?BR>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七
甲方(賣方):開發(fā)公司。
乙方(賣方):開發(fā)公司法人(預售房產(chǎn)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jīng)以上各方協(xié)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房產(chǎn)(房產(chǎn)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開發(fā)的上述房產(chǎn)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xié)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chǎn)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chǎn)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chǎn)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xù)。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chǎn),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chǎn)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chǎn)(房產(chǎn)具體情況、房產(chǎn)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chǎn)的擔保,并應到房產(chǎn)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八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chǎn)權證上標明)(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chǎn)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chǎn)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chǎn)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jù)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xié)助買受方在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chǎn)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室內附著設施(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乙方違反甲方立即收回該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 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甲方確認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五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月/季/年)。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先交租金后入住,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租金。
第六條 維修養(yǎng)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季度檢查一次,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供暖費、物業(yè)管理費;
第八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甲方則優(yōu)先同意繼續(xù)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xù)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xù)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附加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房內設施現(xiàn)狀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xiàn)為: 方;
(2)電表現(xiàn)為: 度;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擔保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保證、抵押、質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證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所以仲裁實務中在這三種情況下會出現(xiàn)主合同當事人依據(jù)主合同仲裁條款,向保證人或者向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條款而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時的處理時,不能一概以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為由排除仲裁管轄,應該探究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區(qū)分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保證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之分,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其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履行的義務。
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應該有約束力。因為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的保證責任,應視為知道或者理應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并且愿意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如果保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只能裁決主合同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而不能越權裁決保證人承擔責任,所謂的連帶保證責任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明顯違背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當然,如果保證合同明確選擇訴訟或者明確排除仲裁協(xié)議,則另當別論。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主合同當事人是事后即在擔保合同之后沒有經(jīng)過擔保人同意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那么即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也不應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因為保證人不知道仲裁協(xié)議,也沒有受該仲裁協(xié)議約束的'意愿。
在非連帶保證責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一般應嚴格遵照合同當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仲裁,并就主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也不能強行被拉入仲裁。但寫明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或者寫明其解決爭議方式或未盡時宜依照主合同的規(guī)定的,則應該認為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因為保證合同已經(jīng)通過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方式,使得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受合并而來的仲裁條款的約束。
2、主合同仲裁條款對抵押擔保人和質押擔保人的效力。
生糾紛,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必然會涉及到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問題,即通過對抵押物或質押物的處分以實現(xiàn)主債權。而作為抵押人或質押人在提供擔保時,應該對主合同內容給予應有的關注。
就是說,抵押人或質押人在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時有義務了解主合同的內容,包括應該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如果抵押人或質押人不希望通過按照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束時,應該提出異議,否則就應該視為對主合同仲裁條款的默示接受。而且,如果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不能越權裁決抵押人或質押人承擔責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也就沒了意義,這也不符合同各方當時立約的原意。
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條款的約束在理論分析上應該沒有問題,但為了減少爭議,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確。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一
擔保借款房屋買賣合同范本怎么寫?請各位看下面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借款房屋買賣合同范本吧!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chǎn)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chǎn)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chǎn)證經(jīng)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jīng)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jīng)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qū)(鎮(zhèn))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chǎn)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chǎn)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chǎn)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jīng)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jīng)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二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chǎn)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jīng)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chǎn)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chǎn)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chǎn)座落于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jīng)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jù)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chǎn)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chǎn)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chǎn)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chǎn)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chǎn)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chǎn)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chǎn),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chǎn)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chǎn)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chǎn)。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chǎn)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jù)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chǎn)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三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房屋產(chǎn)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chǎn)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chǎn)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chǎn)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fā)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規(guī)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chǎn)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chǎn)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于________________市。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四
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項目上承擔責任。
三、擔保期限規(guī)定不清楚。
保證。
合同。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付款方式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租金為年付,乙方向甲方預付壹年租金,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乙方承擔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小區(qū)衛(wèi)生費、液化氣費,液化氣由甲方平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jīng)]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jīng)]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續(xù)租乙方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要求,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房屋優(yōu)先租賃權。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4、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第八條 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lián)p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六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房屋購買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座落于_小區(qū)獨院,建筑面積280平方米;。
(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則加倍賠償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簽訂購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四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本契約一式兩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一份,乙方留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七
債權人:
債務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chǎn)證,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chǎn)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chǎn)證經(jīng)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八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租賃地址: 路 小區(qū) 棟 單元 室;房型規(guī)格 ;
1.居住面積 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xù)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yōu)先;甲方如不愿繼續(xù)租給乙方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fā)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有關現(xiàn)行法規(guī)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一
乙方(賣方):開發(fā)公司法人(預售房產(chǎn)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jīng)以上各方協(xié)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房產(chǎn)(房產(chǎn)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開發(fā)的上述房產(chǎn)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xié)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chǎn)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chǎn)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chǎn)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xù)。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chǎn),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chǎn)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chǎn)(房產(chǎn)具體情況、房產(chǎn)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chǎn)的擔保,并應到房產(chǎn)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二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將其座落在某市市區(qū)的自有房屋一棟(二層樓房)出售。個體戶劉某聞訊后,主動上門洽談買房。經(jīng)過協(xié)商,程某與劉某于1999年4月12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規(guī)定:房價總共15萬元,買方分三次給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萬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萬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萬元。賣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層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層房屋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合同還規(guī)定,如果賣方將房屋又私自另賣給他人或者買方屆時悔約,不買此房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總房價的5%的違約金。同年4月17日,劉某支付房款4萬元,4月28日支付9萬元,程某依約將房屋第一層鑰匙交與劉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層房屋內。劉某遂將該房的一層進行了裝修,準備做為個體經(jīng)營的店面。1999年5月,該市新設一個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因程某的房屋鄰近開發(fā)區(qū),某貿易公司遂與程某洽談,愿一次性給付其房款17萬元購買此房。程某同意,雙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機關依法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登記手續(xù)。6月20日,劉某依協(xié)議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萬元房款時,得知房子已被別人買走,即與程某發(fā)生爭執(zhí)。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第一個買賣合同有效,解除程某與劉某之間的購房合同。
二、對本案的不同觀點。
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哪一個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討論中形成幾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程某與劉某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應當給予保護。因為根據(jù)民法理論,房屋是特定物,對特定物的買賣合同從雙方達成協(xié)議時成立,本案中雙方已經(jīng)依約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見該合同已經(jīng)生效,為保護先買者的優(yōu)先權,應當保護程某與劉某之間的合同。某貿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將房屋賣與劉某,仍與程某簽訂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xù),其主觀上具有惡意,所以其與程某之間的購房合同應確定為無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特定物,其買賣必須到房管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后,合同關系才生效。劉某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將該房出賣給他人。劉某在未取得房屋產(chǎn)權證之前即對房屋進行裝修,主觀上也具有一定過錯。因此劉某無權要求程某履行一個未生效的合同,也無權要求解除貿易公司與程某的購房合同。
第三種意見認為,劉某與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違約行為,導致了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的劉某無法依約取得房屋所有權。劉某有權要求程某按約定實際履行合同,補辦登記手續(xù)。但由于程某已將房屋登記過戶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履行不能,所以劉某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擔違約責任。
三、筆者的觀點。
(一)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登記對于購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問題。
登記作為不動產(chǎn)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已為各國民法所接受,但各國對登記的效力卻有著不同的學說。一為成立要件主義,即物權變動如未進行登記,則確定的不發(fā)生變動的效力;一為對抗要件主義,即登記雖具有社會公信力,但并非物權變動的要件,未經(jīng)登記的物權的變動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我國的立法采納了成立要件主義。目前已有許多學者對成立要件主義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為這將不利于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過錯而未進行登記情況下的利益保護。學者們的這些觀點是有道理的。但我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不應放在采納何種學說更為合理上,因為無論學說合不合理,法官在執(zhí)法過程中仍須按現(xiàn)行法的規(guī)定去判決,而不能脫離現(xiàn)行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定而按學者們的理論學說去處理案件。
[1][2][3][4]。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三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jīng)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chǎn)執(zhí)業(yè)經(jīng)紀人:,經(jīng)紀人執(zhí)業(yè)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房地產(chǎn)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
(三)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chǎn)四至范圍(附件一);。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chǎn)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chǎn)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chǎn)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chǎn)。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chǎn)轉讓價款為(幣)計元。(大寫):仟佰拾萬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xié)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guī)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chǎn)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chǎn)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guī)定【將轉讓房地產(chǎn)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xù)。
上述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chǎn)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xié)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chǎn)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chǎn)使用中所發(fā)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jù)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chǎn)交付(包括房地產(chǎn)交接及房地產(chǎn)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chǎn),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chǎn)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和【市】【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各執(zhí)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補充條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chǎn)四至范圍。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附件三。
付款協(xié)議。
附件四。
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四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1.
2.
各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zhí)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shù)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shù)臋嗬杩钊擞辛x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guī)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zhí)行、經(jīng)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chǎn)(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chǎn)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財產(chǎn)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jīng)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fā)生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chǎn)(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jīng)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jīng)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jīng)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jīng)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住宅地址: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住宅地址: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五
「內容提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房屋買賣中較多采用的形式,其核心內容乃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因而,該類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就具有重要的意義。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擔保條款除傳統(tǒng)擔保方式外,主要有失權條款、期限喪失條款、抵押權設定條款和所有權保留條款。文章對上述三種條款的法律構造及其效果作了較為細致的分析,同時認為,三種方式各有利弊,當事人根據(jù)具體情況擇一行使,以確保其利益。
「正文」。
中圖法分類號:d941.8;d92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392603―0184―(3)。
隨著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的逐步發(fā)育成熟,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大量出現(xiàn)。所謂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是指約定買受人于支付首期房款后即可占有使用房屋,余款按月或分期支付的特種房屋買賣形式。該種買賣的核心內容為使買受人確實地獲得房屋,而出賣人安全地收回全部房款。如何實現(xiàn)這一目標,是房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擔保條款所要承擔的任務。實踐中,擔保方式不同,擔保條款內容也因而各異,其中諸多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所以,對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條款法律效力或效果予以界定,有著重要的理論和實踐的意義。
典型的債權擔保方式,根據(jù)我國《擔保法》的規(guī)定,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在房屋買賣中以保證、抵押等最為常見。保證系第三人以其信用為房屋買受人提供擔保,當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或承擔賠償責任。保證以人的信用為基礎,具有債權性,而且買受人尋找保證人也并非總是易事,故以保證作為房屋買賣的擔保方式有著較大的局限性。抵押系以不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物權)或價值較大的動產(chǎn)為標的物的物權性擔保,雖在擔保功能上有其優(yōu)越性,但由于房款數(shù)額較大,且一般房屋買受人未必有相當價值的財產(chǎn)可資提供,所以其適用范圍也頗受限制。質押與抵押有著同樣的局限,留置與定金擔?;蛘啧r有適用可能,或者擔保功能不足,均很難適應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特殊需要。有鑒于此,實踐中逐漸發(fā)展出以下幾種擔保條款(方式),即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如買受人一次怠于付款,買賣合同當然失其效力(失權條款),或者買受人因此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支付全部價款(期限喪失條款);或者房屋所有權于合同成立后即轉歸買受人享有,但出賣人同時于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設定條款);或者出賣人在全部價款支付以前,保留標的物所有權(所有權保留條款),諸此等等。上述擔保條款效力如何,值得討論,以下分述之:
(一)失權條款或期限喪失條款。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皆規(guī)定買受人之需有一期價款未予支付,則出賣人得終止合同而取回標的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買受人基于經(jīng)濟上弱者的地位,常有不能預測的經(jīng)濟困境發(fā)生,出賣人常得借其優(yōu)越地位,以買受人有輕微違約行為而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對買受人極為不利。尤其是在有的合同中,更規(guī)定出賣人在解除合同時得扣留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其不公平性更為顯然。為保護買受人免受不公平條款的損害,各國法律皆對此設有特別的限制性規(guī)定。如瑞士債務法規(guī)定須買受人積欠兩期以上價款且所欠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10以上,出賣人方得請求全部價款的支付。我國臺灣地區(qū)民法將前述價金比例提高到1/5.我國《合同法(草案)》第164條也規(guī)定:“分期付款買賣的出賣人只有在買受人連續(xù)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才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彪m然此法尚未獲通過,但司法實踐處理類似案件通過司法解釋途徑應參照此規(guī)定辦理,有不符上述規(guī)定的約定,應認定無效。當然,如當事人有高于上述標準的約定,為出賣人須于買受人連續(xù)三期遲延付款且遲延付款金額已達全部金額的1/4時才得解除合同或要求支付全部價款,應予允許。因為上述規(guī)定意在保護房屋買受人,故當事人有優(yōu)于法律規(guī)定而予買受人更佳保護的約定當屬有效。應注意者,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時扣留買受人全部已付價金的,應為無效。出賣人得扣留部分,不得超過相當于該房屋的通常使用費用,如有毀損情形,再加上損害賠償金額。房屋在交付與返還時減值是否應由買受人予以賠償,法無明文,我們認為應依過錯原則由過錯方賠付。但此減值不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的耗損,對訂立合同所支出費用也不予賠償。
(二)抵押權設定條款。根據(jù)該條款,房屋所有權自合同成立時起即歸買受人享有,為擔保價金債權實現(xiàn),出賣人得同時對該房屋設定抵押權,當買受人不支付價金時,出賣人得依抵押權拍賣或變賣房屋并以其價款優(yōu)先受償。此種約定,較好地解決了抵押擔保方式的標的問題,即買受人毋需另尋抵押而在買賣標的房屋上直接設定抵押權。對于這種設定抵押權的方式,如何與傳統(tǒng)抵押權理論相調和,學者有不同看法。因為依傳統(tǒng)抵押權理論,抵押物應為交易物外的物品,抵押權設定條款與此顯有未合。有人認為,房屋所有權依買賣合同移轉給買受人后,出賣人與買受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發(fā)生了質變,買賣合同變成了借貸合同,雙方合同變成了單務合同,作為買賣合同標的房屋已獨立于由買賣合同演變過來的借貸合同,自然可以為此合同作擔保(注:參見趙立紅:《公房出售地分期付款與房屋抵押》,《法學》1992年第3期,第24頁。)。此說雖然解決了分期付款抵押擔保設定與抵押物不應為交易標的物的傳統(tǒng)理論的一致性問題,但其論證卻存在嚴重缺陷,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給買受人后變?yōu)閱蝿战栀J合同的,論者并未給出任何法理依據(jù),在買賣合同作另造一個借貸合同,且不說欠缺理論基礎,是否合于當事人本意也大可懷疑。照這種認識,如甲將某物賣于乙,并先將買賣標的物交付于乙,乙在某期限內付款時,均應有兩個合同存在,一為買賣合同,一為借貸合同,這一看法的錯誤,不言自明。如果前述論證不成立,對于分期付款房屋買賣抵押權設定基礎就應另尋根據(jù)。依筆者之見,不妨更正關于交易標的'本身不得為抵押標的傳統(tǒng)認識,因為抵押擔保核心在于以買受人所有財產(chǎn)擔保債權實現(xiàn),究竟抵押標的物從何而來并非根本。所以在法律解釋上自不妨認可交易標的物在所有權轉移后得設定抵押,更何況分期付款房屋買賣中買受人須支付首期價款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價值可作為未支付房款的擔保。故以所買房屋為抵押標的完全可以實現(xiàn)擔保目的。至于出賣人在何種條件得實行抵押權,筆者認為應依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guī)定辦理為妥。
(三)所有權保留條款。所有權保留條款是指約定買受人先行占有,使用房屋,至交付全部房款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約定。換言之,在支付全部房款后,買受人雖占有并使用房屋,卻不享有所有權,出賣人雖交付房屋但仍保留所有權,以擔保房款債權的實現(xiàn)。所有權保留擔保方式在很多國家都有規(guī)定,我國目前對此尚付闕如,所以,其中很多問題值得探討。
一般而言,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由于房屋所有權并不即時移轉,故在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即可成立,無需辦理登記。但是,正如前面所已表明的那樣,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的核心是既要確保出賣人價金債權的實現(xiàn),又要讓買受人能確定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在房屋分期付款買賣中,由于所有權仍為出賣人享有,完全可能發(fā)生出賣人再次出賣房屋而損害買受人的情況。為救此弊,法律上特賦予買受人以房屋所有權期待權,即買受人于買賣合同成立后即享有在付清全部價款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同時,為使期待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法律設有預告登記制度(注:參見崔建遠等著:《中國房地產(chǎn)法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48頁。),將標的房屋已出賣情事登記于有關登記簿上。我國目前雖無預告登記制度,但可借助登記備案制度(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44條第2款。此規(guī)定雖針對房屋預售合同,似可適用于所有權保留房屋買賣合同中。當然,這有待于法律的認可。)代替。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可將該合同及有關文件交存房產(chǎn)機關登記備案,如出賣人再行重復出賣該房屋,原買受人得主張其出賣行為無效。
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性質,理論上有不同的認識(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194―196頁。)。德國學者blomeyor教授主張所有權保留為質押說,否認買受人為期待權人,認為買受人仍是所有權人,不過出賣人于標的房屋上有質權存在。此說缺陷在于與當事人保留所有權意思不合,且與法律諸多規(guī)定相沖突,未獲廣泛贊同。日本學者鈴木教授認為保留所有權條款使出賣人與買受人共有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隨價金的支付“削梨”似的逐漸轉歸買受人。德國raiser教授力主突破傳統(tǒng)物權法定原則的限制,以立法或司法認可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期待權為物權,從而較好地解決了保留所有權條款上的諸多問題。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先生則認為買受人期待權是“在現(xiàn)行法之體系上,橫跨債權和物權二個領域,兼具債權和物權二種因素的特殊權利,系一種物權,但具有債權上之附從性,系一種債權,仍具有物權之若干特性。”(注:參見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一冊,第201頁。)筆者傾向認為買受人期待權為物權,理由是:物權法所規(guī)定物權種類,應依社會需要作出調整,在將來制定物權法時可承認這種特殊物權。而且,買受人期待權借助預告登記制度的建立而具有公示性,符合物權法關于一般物權的規(guī)定。
附保留所有權條款的房屋分期付款買賣,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構造如下:1.標的房屋的處分。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依約交付房屋給買受人(預售房屋須在房屋建成可使用時交付)。此時,出賣人雖保留房屋所有權,但不得再行出賣,其所有權受買受人期待權的限制。買受人雖享有使用收益權,但不享有所有權,故也不得出賣房屋。不過,買受人期待權為一種財產(chǎn)權,得將該期待權予以轉讓或設定質押,也可以將房屋出租他人使用。但期待權受讓人或質權人僅得在買受人實際獲得房屋所有權時才能行使其權利,法律也同時認可受讓人或質權人得代買受人支付剩余房款以使房屋所有權移轉至買受人而后行使其權利。2.合同解除權。由于保留所有權并不改變分期付款買賣的法律性質,故解除條件應適用前述分期付款買賣的一般規(guī)定。3.第三人侵害房屋所有權時,出賣人和買受人均得提出侵權訴訟。不過,鑒于買受人的特殊地位,其僅能請求侵權人向買受人承擔責任,如返還房屋或賠償損失。4.強制執(zhí)行的排除。房屋雖仍歸出賣人所有,但受制于買受人期待權,故其債權人除對剩余房款得主張執(zhí)行外,對房屋本身不得請求執(zhí)行。如解除條件成立,出賣人得等債權人主張解除合同取回房屋而后執(zhí)行。買受人在付清全部房款前對房屋不享有所有權,故其債權人也不得就房屋直接執(zhí)行,但可代為支付房款使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而后執(zhí)行。5.破產(chǎn)處理。出賣人破產(chǎn)時,其債權人不得將該房屋列入破產(chǎn)財產(chǎn),僅得對剩余房款主張權利,道理同于前述。買受人破產(chǎn)時,有認為出賣人當然可解除合同取回房屋,我們認為應視解除條件是否成立而定,如買受人或其債權人愿意支付全部余款,出賣人不得行使解除權;如否,出賣人可以逕行解除合同。6.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在未付清全部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前,買受人除能主張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外,不得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其還不是所有權人,當然不得主張受讓房屋的所有權瑕疵。7.風險負擔。房屋因意外滅失所致風險損失應由誰承擔,外國法上有所有權人或占有人承擔兩種不同立法。筆者認為,當事人有約定的依其內容,無約定的,因占有人對標的物有更好的管領能力,令占有人承擔較為合理。
綜上所述,比較分期付款房屋買賣合同的各種擔保條款,可以看出,失權條款和期限喪失條款均受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限制,當事人不得另為特級約。根據(jù)這類條款,房屋所有權于交付時即登記于買受人名下,可能產(chǎn)生買受人轉讓房屋,影響出賣人債權實現(xiàn)的問題,故對買受人信用應有較為可靠的評估,以防止履約風險。如買受人信用和程度較高,當無此弊。抵押權設定條款由于受到流押禁止的限制(注: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0條。),出賣人不能解除合同取回標的物;同時,其設定基礎有待法律認可,此為其局限。但其實現(xiàn)有《擔保法》規(guī)定可資運用,從而具有安全、確實的優(yōu)點。所有權保留條款在內容上則吸收了前述擔保方式的優(yōu)點,較好地實現(xiàn)了債權擔保功能,但由于很多法律問題尚需立法確認,在安全性上則不如抵押權設定方式??梢姡皶绞礁饔兴L,當事人可依據(jù)具體情況選擇其一以資利用。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六
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__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chǎn)權人。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甲方原有位于的房產(chǎn)一套,屬于城東片區(qū)的拆遷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qū)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甲方對原房產(chǎn)可得到安置房面積平方米,甲方自愿將其中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現(xiàn)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chǎn)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F(xiàn)尚未選房和安置。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chǎn)。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chǎn)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買賣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但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12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甲乙雙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選房后三日內付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鑰匙付元第三期在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三日內付元。甲方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戶名賬號。乙方可現(xiàn)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賬戶。
第六條、關于產(chǎn)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xù),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以下約定進行。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五日內,將領到的產(chǎn)權證書交由乙方。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xù)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過戶請求之日起30天內甲方須無條件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xù),所須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xù)及資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筑差價的享有和承擔1、根據(jù)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qū)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________元,由乙方享有,從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筑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1、乙方?jīng)]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給甲方的房款歸甲方所有,其余款項退回給乙方。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給乙方。3、甲方不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chǎn)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chǎn)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4、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第五條的規(guī)定向甲方提出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甲方超過30天不協(xié)助乙方辦理手續(x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zhí)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產(chǎn)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zhèn)洳椤?BR>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七
甲方(賣方):開發(fā)公司。
乙方(賣方):開發(fā)公司法人(預售房產(chǎn)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jīng)以上各方協(xié)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房產(chǎn)(房產(chǎn)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開發(fā)的上述房產(chǎn)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xié)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chǎn)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核準的房產(chǎn)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為準。
三、如該房產(chǎn)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xù)。為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chǎn),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chǎn)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于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后日內無法辦理房產(chǎn)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愿以其自有房產(chǎn)(房產(chǎn)具體情況、房產(chǎn)證號)作為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chǎn)的擔保,并應到房產(chǎn)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范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后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八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chǎn)權證上標明)(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chǎn)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chǎn)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chǎn)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jù)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xié)助買受方在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chǎn)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室內附著設施(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九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乙方違反甲方立即收回該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 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甲方確認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五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月/季/年)。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先交租金后入住,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租金。
第六條 維修養(yǎng)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季度檢查一次,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供暖費、物業(yè)管理費;
第八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甲方則優(yōu)先同意繼續(xù)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xù)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xù)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附加協(xié)議。
第十一條 房內設施現(xiàn)狀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xiàn)為: 方;
(2)電表現(xiàn)為: 度;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擔保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保證、抵押、質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證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所以仲裁實務中在這三種情況下會出現(xiàn)主合同當事人依據(jù)主合同仲裁條款,向保證人或者向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條款而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時的處理時,不能一概以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為由排除仲裁管轄,應該探究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區(qū)分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保證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之分,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其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履行的義務。
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應該有約束力。因為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的保證責任,應視為知道或者理應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并且愿意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如果保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只能裁決主合同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而不能越權裁決保證人承擔責任,所謂的連帶保證責任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明顯違背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當然,如果保證合同明確選擇訴訟或者明確排除仲裁協(xié)議,則另當別論。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主合同當事人是事后即在擔保合同之后沒有經(jīng)過擔保人同意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那么即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也不應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因為保證人不知道仲裁協(xié)議,也沒有受該仲裁協(xié)議約束的'意愿。
在非連帶保證責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一般應嚴格遵照合同當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仲裁,并就主債務人財產(chǎn)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也不能強行被拉入仲裁。但寫明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或者寫明其解決爭議方式或未盡時宜依照主合同的規(guī)定的,則應該認為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因為保證合同已經(jīng)通過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方式,使得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受合并而來的仲裁條款的約束。
2、主合同仲裁條款對抵押擔保人和質押擔保人的效力。
生糾紛,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必然會涉及到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問題,即通過對抵押物或質押物的處分以實現(xiàn)主債權。而作為抵押人或質押人在提供擔保時,應該對主合同內容給予應有的關注。
就是說,抵押人或質押人在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時有義務了解主合同的內容,包括應該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如果抵押人或質押人不希望通過按照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束時,應該提出異議,否則就應該視為對主合同仲裁條款的默示接受。而且,如果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不能越權裁決抵押人或質押人承擔責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也就沒了意義,這也不符合同各方當時立約的原意。
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條款的約束在理論分析上應該沒有問題,但為了減少爭議,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確。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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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chǎn)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chǎn)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chǎn)證經(jīng)雙方議定估價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jīng)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jīng)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qū)(鎮(zhèn))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chǎn)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chǎn)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chǎn)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jīng)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jīng)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二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chǎn)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jīng)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chǎn)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chǎn)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chǎn)座落于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jīng)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jù)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chǎn)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chǎn)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chǎn)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chǎn)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chǎn)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chǎn)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chǎn),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chǎn)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chǎn)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chǎn)。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chǎn)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jù)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chǎn)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三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房屋產(chǎn)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jù)。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chǎn)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chǎn)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chǎn)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fā)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規(guī)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chǎn)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chǎn)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于________________市。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四
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項目上承擔責任。
三、擔保期限規(guī)定不清楚。
保證。
合同。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付款方式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租金為年付,乙方向甲方預付壹年租金,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乙方承擔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小區(qū)衛(wèi)生費、液化氣費,液化氣由甲方平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jīng)]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jīng)]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續(xù)租乙方繼續(xù)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要求,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房屋優(yōu)先租賃權。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4、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第八條 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lián)p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六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乙方(房屋購買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座落于_小區(qū)獨院,建筑面積280平方米;。
(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則加倍賠償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簽訂購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四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本契約一式兩份。其中甲方留執(zhí)一份,乙方留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七
債權人:
債務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chǎn)證,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chǎn)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chǎn)證經(jīng)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chǎn)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若發(fā)生爭議:
1、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shù)厝嗣穹ㄔ浩鹪V。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條款篇十八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租賃地址: 路 小區(qū) 棟 單元 室;房型規(guī)格 ;
1.居住面積 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xù)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yōu)先;甲方如不愿繼續(xù)租給乙方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fā)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有關現(xiàn)行法規(guī)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