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是對分析駕馭材料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
2.作答參考時限:閱讀材料40分鐘,作答110分鐘。
3.仔細(xì)閱讀給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論要求依次作答,答案書寫在指定的位置。
二、資料
1.“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4月5日中午,北京街頭,一名雙腳畸形腐爛、無法行動的少年坐在簡易滑輪車上,正被一對男女使勁拉扯,少年則大聲哭嚷著不愿離開。
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盤問。拉扯這名殘疾少年的是一對夫婦,他們自稱是孩子的父母,但殘疾少年卻大聲對民警喊道:“不,他們是我的‘老板’,不是我的爸爸媽媽。他們逼我要錢,我不要跟他們走。”
隨后,民警將這三人帶回分局進行審查。從少年隨身攜帶的戶口簿得知,這名殘疾少年名叫小華(化名),今年13歲,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要帶他走的這對夫婦分別叫做宮××、王××,與小華是雇傭關(guān)系,他們出錢把小華從其父母手中“租”過來,利用小華肢體殘疾在大街上乞討要飯來牟取利益。
由于不堪忍受虐待,去年冬天,小華偷偷跑了出來,跟一名叫大明(化名)的少年一起去了石家莊,由于在那邊被媒體關(guān)注,所以只好又回到北京,沒想到這次在街頭被“老板”碰到了。
小華出生在河南睢縣一個農(nóng)村家庭,天生雙腳殘疾,脊背又長了拳頭大的一個腫瘤。“我們家一共4個孩子,我是老三,除了我,他們都在上學(xué),因為那兒的所有學(xué)校都不收我。”小華回憶,自己8歲那年,宮××夫婦突然來到村里,挨家打聽村里哪家有殘疾的孩子。“那時我正在外面,他們一眼就看到了我,然后就找了我爸媽,提出要把我租走。說是帶我出去做生意,實際就是讓我出去乞討。后來爸媽就讓我跟他們走了,第一年的時候他們給了我爸媽4000塊錢,以后幾年,每年都給我家6000元。”
在這5年中,“老板”夫婦帶著小華到過重慶、杭州、武漢和天津等地乞討,來北京乞討也已兩年。小華說,這幾年他過得實在艱難,一天只能吃一頓飯,每天老板把他放在一個地方,他就在這個地方乞討。一天收入多則兩三百元,少則幾十元,到了晚上老板把他乞討要來的錢收走,帶他回家。如果沒有要到那么多的錢,回到家中就會挨打。
因難以忍受虐待,小華曾逃跑過好幾次,但每次都被老板找了回來,回來后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除了小華,他們還租借了和小華一樣有殘疾的五六個孩子,他們每個人都挨過打。輕的時候被打幾個嘴巴,重的時候就用鐵鎖鏈子抽,還有一次,小華的耳朵被他們用鋼針扎穿了。
“每天討來的錢全都要交給他們,我還得脫光衣服給他們看我確實把錢都交了。”小華說。由于身體有殘疾,這些孩子都跑不遠(yuǎn),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跑過,但又被抓了回來,“然后就被打得更厲害了。”小華第一次逃跑是在天津,“后來我被那里的記者發(fā)現(xiàn),我的事被登在了報紙上,他倆立刻就找到了我。”
小華說,如果沒有“老板”夫婦的控制,他還是比較喜歡乞討的,因為比較自由。“每天討的錢就可以自己支配,不用上交,自己想買什么東西吃就買了。”小華充滿向往地說。當(dāng)民警表示要送小華去救助站時,這位殘疾少年卻表示出十分的不情愿。
2.近日的一天早晨剛過7點,就有一位年老的乞討者背著個布包,來到過街天橋上蹲著要錢。早上比較冷,他穿得很厚,頭上戴著帽子。
記者發(fā)現(xiàn),從早上7點到8點左右,總共有15個人給他錢。加起來總共有10塊錢左右。這位乞丐說,他以前也是比較晚才出來討的。但是有一次早上他醒得比較早,反正睡不著,索性就出來要飯了。就是那一次,他發(fā)現(xiàn)早上七八點的時候街上給錢的人比較多,因為很多人在等公交車上班,都會準(zhǔn)備零錢,而他就在公交車站附近的過街天橋上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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